二、文人社团与大同乐会
辛亥革命后,在上海、无锡、济南、天津等出现了以古琴和琵琶为主, 有时包括昆曲清唱和丝竹乐的演奏社团。如“天韵社”(1911 年)、“今虞琴社”(1934 年)、“德音琴社”(1941 年)等社团。这些社团参加者都为文人、职员和教师。他们在保存、整理和编刊传播传统乐曲、改制乐器、进行演出等方面作了有益的工作。其中起了重要作用的有吴畹卿(昆曲和琵琶等乐器)、王露(琴)、杨时百(琴)、沈肇州(琵琶)、汪煜庭(琵琶)、周少梅(二胡)等名家。这些社团还培养了一批新的演奏人才,如柳尧章、卫仲乐、金祖礼、李庭松、孙裕德、秦鹏章等。这些文人音乐社团主要以自娱和少数人品赏为目的。
在文人音乐社团中,尤以 1918 年创建的“琴瑟乐社”、1920 年改称的“大同乐会”有代表性。它的创建人为郑觐文,大同乐会建立后,曾为刊集旧谱、仿制失传的古代乐器、民族乐器改进制作、培养人才等做有许多工作, 并曾演奏过由柳尧章根据传统琵琶曲《夕阳箫鼓》改编的合奏曲《春江花月夜》及《将军令》、《月儿高》、《妆台秋思》等,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因郑觐文以索雅黜俗、尊孔笔古为己任,使大同乐会的活动同反帝反封建的时代潮流不相吻合,所以曾受到了进步文化人士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