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说唱的产生与歌舞戏的演进

随着佛教发展,先前的“唱导”结合民间盛行的“说话”和叙事性民歌, 逐渐演进为一种被称为“俗讲”的说唱形式,所用的讲唱本子就是“变文”。

变文最初内容大都是演述佛经故事以及劝人行善行孝,与佛教教义相符合的传说故事,如《法华经变文》、《维摩(经)唱文》、《舜子至孝变文》、

《目连救母变文》等。说唱的多是寺院僧人,唐代有很多著名的俗讲僧,其中文淑最常为人提及。他讲唱时“听者填咽寺舍”,人们“鼓扇抉树”,并“效其声调以为歌曲”(《因话录》)。

后来的变文内容更为扩大,出现了与华教并无关系的历史故事和民间传说,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如《季布骂陈词文》通篇可唱;《王昭君变文》、

《孟姜女变文》则说唱相间。变文中讲的部文用散文,唱的韵文部分通常是七言四句一段,也有五言、六言的。而讲唱的人也逐渐不限于寺院僧人了。自变文起,我国的说唱艺术可谓正式产生了。

隋唐五代的故事性歌舞除承袭汉魏以来的角抵戏及代面、拨头、踏摇娘外,又有可谓“参军戏”。参军戏最初演述的是汉官陶令石耽因贫污,和帝特在宴乐时令他衣白夹彩,令优伶戏弄羞辱他使其受罚的故事。之后参军戏泛指于特定讽喻性质的歌舞戏。同时“参军”一词也变成扮演官员角色的名称,其陪衬角色则称为“苍鹘”或“苍头”。唐末民间已有善演参军戏的流动性男女艺人班子,民间自娱性的故事性歌舞已逐渐向专业化戏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