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最小代价谋取最大胜利

戚继光说:“夫大战之道有三:有算定战,有舍命战,有糊涂战。何谓算定战?算得多,算得少是也。何谓舍命战?但云我破着一腔血报朝廷,敌来只是向前便了,却将行伍等项,平日通不知整饬是也。何谓糊涂战?不知己,不知彼是也。”①

显然,戚继光是反对“舍命战”和“糊涂战”而主张“算定战”的。所谓“舍命战”,就是凭匹夫之勇打无准备之仗。所谓“糊涂战”,就是不了解、不分析敌我情况打莽撞仗。所谓“算定战”,是先谋后战,从各方面权衡利弊、严格计算,合算才打,不合算不打。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实际上讲了一篇谋略中的军事运筹学道理,至今仍然很值得我们借鉴。

我们知道,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战争,也不管是哪一场战役或战斗,敌对双方的力量总是处在激烈的冲突之中,总是 处在不断损耗的过穆中。损耗越大,失败的可能性就越大; 损耗越小,失败的可能性就越小。而战争或战役战斗的结束,就是这种损耗的结束。

从代价理论的角度来讲,军事谋略通常以敌人的损耗为假定前提,以此来决定投入作战的军事力量的最低限度。例如,我要全歼或击溃敌人一个师, 由此决定出我投入作战的军事力量的基本数量,这可以规定为我之主要作战方向上的力量的投入;同时,又以敌人投入作战的总的军事力量为现实前提, 决定出我投入作战的军事力量的最高限度,这可以定为主要和次要作战方向上的力量的总投入。如果在主要作战方向上,我之军事力量的损耗小于敌人之力量的损耗,则称我之代价小,否则称代价不小。如果在这一方向上我以小的代价达成了这一方向上的目标,则称以小代价取得胜利,否则称以不小的代价取得胜利。如果在主要和次要作战方向上,我之军事力量的总损耗仍小于敌之力量在我主要作战方向上的损耗,则称我之代价最小,否则称不是最小代价。如果我以最小代价达成了主要作战方向上的目标,则称我以最小代价取得了胜利。如果我以最小代价达成了主要和次要方向上的全部目标, 则称我以最小代价取得了最大胜利。所以,以最小代价谋取最大胜利,正是

① 《练兵实纪·登坛口授》。

谋略效益优化的最集中的体现。

纵观中外战史,我们看到,除了特殊情况外,军事谋略家都力图在以最小代价谋取最大胜利上作文章。

在毛泽东看来,“一切军事行动的指导原则,都根据于一个基本的原则, 就是:尽可能地保存自己的力量,消灭敌人的力量。”换句话说,就是:尽可能地使自己力量的损耗减少,使敌人力量的损耗增大,从而才能有以小代价取得大胜利的最基本前提。所以,在多案相较而择优用谋时,一般应以代价小而取胜大力标准。当然,为了在战略上实施重大谋略行动,为了全局的利益,局部要付出较大的代价也是必要的和难免的。这就要算总账,算大账了。

以最小代价谋取最大的胜利,最好是打歼灭战,伤敌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这里所说的“损耗”是一种“量化”的语言,不是主张打消耗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