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恰克图协约》的签订和击退巴布扎布匪军对内蒙的窜扰

(1914 年 9 月—1915 年 11 月) 一、《恰克图协约》的签订

在沙俄政府的压力和日、法、英、德等国的“调停”下,中俄两国从 1912

年 11 月起开始就蒙古问题举行谈判。由于沙俄政府态度蛮横,提出种种无

理要求,谈判曾一度中断。1913 年 9 月,在北京重开谈判,于 11 月 5 日签订了《中俄声明文件》。在《声明》中,袁世凯卖国政府承认外蒙古“自治”, 声明不干涉外蒙“内政”,不在外蒙驻军、移民和派置文武官员。在中俄互换的照会中,还规定以后“凡关于外蒙古的政治、土地交涉事宜,中国允许和俄国政府协商,外蒙古亦得参与其事”,实际上承认了沙俄对外蒙古的控制。俄国则承认了中国对外蒙古有名无实的宗主权。

根据《中俄声明》,于 1914 年 9 月 8 日在恰克图举行了中俄蒙谈判。在会议上,俄国代表名为“调停”,实则对中国北京政府代表进行刁难要挟。经过九个多月的谈判,于 1915 年 6 月签订了《中俄蒙协约》(亦称《恰克图协约》)。该协约实际上是《中俄声明文件》的进一步具体化,规定了中国在外蒙古行使宗主权的一些表面性条款,中国、俄国承认外蒙古“自治”, 哲布尊丹巴取消“大皇帝”称号及“共戴”年号,由中华民国大总统册封, 采用民国年历。北京政府则承认沙俄在外蒙古取得的各种特权,事实上承认了沙俄对外蒙古的殖民统治。

沙俄在策动外蒙古“独立”的同时,还派军队开入外蒙古西北部的唐努乌梁海地区,强行霸占了我国十七万平方公里的领土。1915 年恰克图会议时,北京政府代表提出了唐努乌梁海问题,沙俄代表竟拒绝讨论。沙俄侵占我国唐努乌梁海地区,历届中国政府均未予承认,亦从未声明放弃对这一地区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