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中法战争(1883—1885 年)
一 中法战争前法国对越南的侵略与中法交涉
自 17 世纪以夹,法国即开始了对越南的侵略活动,但在 19 世纪下半叶以前,法国在越南的侵略势力还只限在传教和商务方面。此后,由于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殖民扩张的要求愈加迫切,它的侵略活动进一步采取了武装掠夺的方式。1858——1859 年,法国联合西班牙进玫越南,占领了西贡。1860 年,中法《北京条约》订立后,法国又调侵华军队进攻越南;1862 年迫越南订立第一次《西贡条约》,割南部边和、嘉定、定祥三省,并许法人航行湄公河。1863 年,柬埔寨被法国侵略者强置于它的保护之下。1867 年,法国又以武力强并了越南南部的永隆、河僊(河仙)、安江三省。
法国侵越目的不但是为了变越南为它的殖民地,而且还在于要通过越南打开中国西南边疆上的“后门”。所以,它在 1862 年条约中夺得了湄公河上
航行权利,随即于 1864 年派勘探队探测沿湄公河进入上游中国境内的澜沧江的航路。勘探的结果发现湄公河上游不适航行,而北圻(越南北部)的红河则可直通云南,于是法国又转移它的目光于北圻。
1871 年,法国军火商堵布益借口为云南当局运输军械,航行红河,探明了沿江到海通行无阻。1873 年,堵布益利用红河实行武装走私,越南当局加以阻止,法国西贡总督杜白雷乘机派安鄴带兵至北圻挑衅,攻占河内。越南当局借用太平天国时期流亡在越南的刘永福领导的黑旗军,击败了法国侵略军,打死了安鄴,迫使法国自北越撤退。但是,越南的封建统治者,在法国外交压力下,终于在 1874 年 3 月 15 日和法国侵略者签订了丧权辱国的第二次《西贡条约》。根据这个条约,法国承认越南“独立自主”,但由法国主持其外交。正同日本对朝鲜一样,法国侵略者也以否认中国的“宗主权”和树立自己的特权地位作为侵吞越南的第一步。此外,条约还给了法国航行红河的权利。
法国自普法战争中失败后,国力尚未恢复,所以这时还不准备为越南问题和中国发生纷争。1875 年,法国政府把这个条约通知清政府,并训令驻华公使罗淑亚不提“保护权”问题,而以要求中国同意红河通商为主。清政府在答复中再三申明中国对越南负有“宗主”保护责任,但对法越条约却不明白否认,至于开放云南通商一事则断然拒绝。1877 年,越南照旧遣使前来中国,法国也不加阻止。这样,由于双方对问题都采取含糊的态度,问题便暂时隐伏未发。
1878 年柏林会议后,德国极力怂恿法国向海外扩张,希图借此消除法国对德国的“复仇”思想。1880 年正当中俄伊犁交涉紧张的时候,法国乘机计划出兵占领红河,并进一步公然否认中国在越南的“宗主权”,要求中国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驻法公使曾纪泽向法国政府力争,否认 1874 年的法越条约,但据法使宝海向法国政府报告,北京总理衙门的态度却远较“恬静”,论调也不相同,“对法计划不拟加以阻碍”①。清政府这时的政策仍是力谋和法国妥协,总理衙门希望法国不进占北圻,作为中国不否认 1874
① 转引自邵循正:《中法越南关系始末》,1934 年清华大学出版,第 68 页。
年法越条约的条件。
1882 年 4 月,法国派李维业带兵攻占河内,公然对北圻采取军事行动。越南北部居民奋起和侵略者进行斗争,法军到处遭到袭击。黑旗军也再度起来抗击法军。清政府一方面派军出境,加强在北越原有的驻军,一方面派李鸿章和法方进行交涉,希图和侵略者达成妥协。李自越南问题发生后,一贯主张妥协,不否认 1874 年法越条约。11 月间,他和法国公使宝海经过短短两天的谈判,就成立一个草约:(1)中国将驻北越的军队撤退回境,或在离边境若干里之处驻扎,法国声明无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之意;(2)中国在保胜立关,设立口岸;(3)中法在滇桂界外与红河中间地带划界,界北归中国巡查保护,界南归法国巡查保护。清政府在这个草约中,既答应自北越撤兵,又同意开放云南通商,法国侵略者的主要目的实际上都已达到,只是在分界问题上给清政府稍留了一些面子。
但是,这些条件还不能使法国极端侵略分子满意。1883 年 2 月法内阁更迭,代表大金融资本家利益的茹费理组阁,推翻了这个初步协议,并召回宝海,另派驻日公使脱利古为驻华公使。1883 年 6 月,脱利古到上海与李鸿章重开谈判,他要求中国“不管越事”,不得“视越为属国”①,也不得予以明助或暗助。李仍本他的一贯求和避战方针,力主放弃越南。他在给清廷的奏章中说:“使越为法併,则边患伏于将来,我与法争,则兵端开于俄顷,其利害轻重,皎然可睹。”②所以,在交涉中,他同意“华不必明认属国,法不必明认保护。”③但他对脱利古所要求的两点:中国不得帮助越南和承认法国在北越的地位,则不敢明允,因为这时清政府中主战派的声势很大,李的妥协外交已成为众矢之的。李与脱利古的谈判因此没有结果。
在主战派的舆论压力下,清廷这时的政策徬徨不定,既无作战决心,又不敢公然放弃越南。所以,在外交方面虽以投降派的首领李鸿章“专任督办越南事宜”,但对李的投降主张还不敢完全采纳;在军事上,一面派军队出关作防御准备,一面又再三训令“衅端不自我开”①。自 1883 年 3 月起,法国侵略军在红河三角洲一带又展开了军事行动,驻扎北越的清军都按兵不动,听任黑旗军孤军作战。黑旗军给了法国侵略军很大的打击,击毙了法军主将李维业。清政府对黑旗军虽暗中也给予一些接济,但却不单纯是为了利用黑旗军抗法。1882 年 6 月四川总督丁宝桢的奏章中就早吐露了统治阶级阴毒卑鄙的用心,他说:“设此类(指黑旗军)竟为法国所歼,亦隐为中国除一大患,驱狼斗虎,似属一举两得。”②同年,云贵总督岑毓英在奏章中也供认, 接济刘永福是使“鹬蚌相持,渔人获利”③。
1883 年 8 月,法军进攻越南中部,直逼越都顺化。越南被迫于 8 月 25 日和法国签订《顺化条约》,承认了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顺化条约》完全暴露了法国灭亡越南的野心。越南人民纷纷起义反抗,中国朝野都也为之十分震动,沿边将领都请求出兵抗法。
①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第 4 卷,第 22 页。
② 同上书,第 23 页。
③ 《李文忠公全书》,电稿,第 1 卷,第 26 页。
① 《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第 3 卷,第 38 页。
② 同上书,第 12 页。
③ 同上书,第 23 页。
与此同时,法国侵略者向清政府进行又一次诱降的外交阴谋。1883 年 9 月 15 日,法国提出一个解决越南问题方案,建议在北纬 21°—22°之间划定一线,以北至中国边界为中立区,两国都不得进占,同时中国应开放云南的蛮耗为商埠。这个所谓“中立区”实际上只包括谅山高平两地,法国侵略者希图以暂不占领北圻这一小块土地的办法,来诱使清政府从北圻完全撤退,承认《顺化条约》所造成的局面,并开放云南。
这时朝廷中主战声浪颇高,清政府对法国的态度因此稍趋强硬。外交上, 它对法国的“中立区”方案,提出了以北纬 21°即以河内为界,界北归中国保护的对案。法国侵略者拒绝了这个提案,中法的谈判又终无结果。军事上, 清廷对刘永福开始公开给予奖励,并令对刘军“军火器械,尤应多为筹援”①。 1883 年 11 月初,清廷又明令两广军政当局,如法军来犯,即予抗击。12 月中,法军进攻中国防军驻地山西,清军被迫实行抵抗,这样便开始了中法战争的第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