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葡萄牙骗取清政府对其霸占澳门的承认(1887 年)
自鸦片战争后,葡萄牙即伺机不断巩固它对澳门的非法侵占。1849 年, 葡人乘清政府战败后又因广州入城问题和英国关系紧张之时,擅自宣告澳门为自由港,封闭中国在澳门的海关,并停止向中国交纳地租。此后葡萄牙又不断用武力侵占了澳门附近地区。1880—1883 年间,当中国面临着俄、法等国侵略的威胁时,葡萄牙当局多次企图乘机逼使清政府承认澳门为其所有, 但未成功。中法战争后,清政府对外的屈服妥协使葡萄牙的野心复燃。
1885 年中英《烟台条约续增专条》规定了鸦片税厘一次并征的办法后,
清政府为了防止鸦片在华南的走私漏税,于 1886 年派江海关道邵友濂和赫德同香港英国当局举行谈判,9 月 11 日订立了《香港鸦片贸易协定》。香港英国当局在答应协助清政府查禁鸦片走私的同时,乘机提出一项交换条件,即香港不但在鸦片问题上要和澳门同样办理,在征税问题上也要和澳门一致。原来,当时中国以澳门为中国的领土,所以对出入澳门的中国民船及所装载的货物都按照国内货物征税,而对于往来香港的船货则按照洋货征税,这样就使香港在贸易上比澳门处于较不利的地位。所以,香港英国当局乘这个机会要求改变这种情况。为了取得澳门的同意以实现英国的要求,赫德在和香港英国当局签订鸦片协定之前,特去澳门,诱劝葡萄牙利用这个机会取得清政府对其侵占澳门的承认。1886 年 8 月 10 日,他和葡萄牙驻澳门总督罗沙
① 《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 5 编,科学出版社 1958 年版,第 62 页。
② 《清季外交史料》,第 62 卷,第 48 页。
① 《清季外交史料》,第 62 卷,第 48、49、58 页。
拟订了一个秘密约稿,①葡萄牙乘机要挟清政府承认它“永远驻扎管理”澳门,并割让拱北岛及其附近之马溜洲二小岛。
赫德将这个约稿向清廷报告,清政府竟同意以这个约稿为基础和葡萄牙政府进行谈判。1886 年 11 月,赫德派他的亲信税务司英人金登干到葡京里斯本和葡萄牙政府商谈。在谈判中,清政府不允割让拱北,并表示正式割让澳门决办不到,只允在租赁和按年付款的条件下,准许葡萄牙治理澳门。葡萄牙政府表示拟议中的条款并不意味割让,但它极力想避免用“租赁”字样, 提出如为防止葡萄牙将澳门转让第三国,愿在条约中声明决无此意。又要求在承认葡萄牙“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外,再加入“即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的字句。在赫德的怂恿下,清政府最后都依从了葡方的意见。1887 年 3 月 26 日,金登干代表清政府和葡萄牙政府签订了中葡《会议草约》(即所谓《里斯本议定书》)。这个草约规定了“葡国永驻、管理澳门以及属澳之地,与葡国治理他处无异”(第二款),使葡萄牙取得了清政府对其霸占澳门的正式认可。同时清政府还同意和葡萄牙订立一个包括“最惠国条款”的通商条约。在清政府方面所换来的,仅仅是葡萄牙对于鸦片征税问题实行与香港同等办法的同意,这实际上只不过是符合了赫德所代表的英国侵略利益。
必须指出,这一出卖中国领土主权的条约从一开始即为中国人民所坚决否认和反对。就这个草约本身而言,清政府在签约前既声明决非正式割让, 而葡萄牙对此也一再表示同意,②而且草约第三款也明文规定“若未经中国首肯,则葡国永不得将澳地让与他国”,所以澳门并未由清政府正式割让给葡萄牙,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草约订立后,当时的两广总督张之洞即主张明确这一点,他在 1887 年 6 月 12 日的奏疏中指出:“其永驻澳门一条,原因协办药征,格外允让租银,非划地为葡者可比,且约有不能转让他国之文, 可见澳门让于葡国居住,仍系中国疆土。应声明澳门让与葡国永远居住,免其租银,不准租为葡国属地;其不让与他国一条,应声明澳门仍系中国疆土, 葡国不能转让与他国。”①
中葡草约第一款规定在北京另议商约,所以草约签订后,葡萄牙派前任澳门总督罗沙来北京举行谈判。在谈判中,总理衙门鉴于国内舆情对草约的反对,拒绝将草约各款重新订入商约内,对于草约也不主张正式予以批准, 但在葡方代表的坚持下,终又同意将草约中关于澳门地位的条款订入于 1887
年 12 月 1 日签订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之内。通过这个商约,葡萄牙还掠得了同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所享有的种种特权。这个条约始终为中国人民所坚决反对,到了 1928 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在社会舆论压力下,声明 1887 年的中葡商约作废,所以葡萄牙的盘踞澳门早已失去任何条约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