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英关于英国侵略缅甸和中国西藏的交涉(1886—1894 年)

中法战争后,法国侵吞越南既告成功,英国为了和法国竞夺中国的西南, 更加紧了对上缅甸的侵略。1885 年 11 月,英国借口它在缅甸的采木权利受到损害,向缅甸政府提出极端无理的要求,其中包括缅甸须给予英国经过八

① 见《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 6 编,科学出版社 1959 年版,第 9—12 页。

② 《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 6 编,第 39、79 页。

① 《清季外交史料》,第 71 卷,第 14 页。

莫的对华贸易以“正常的便利”的条件,这说明它的侵略目标最终仍在中国。这些条件为缅甸政府所拒绝,英国于是发动了第三次侵缅战争。

英国侵略者挑起了和缅甸的纠纷,清政府得讯,一方面通过赫德向英国表示希望和英国取得关于缅甸的“友好谅解”①,一方面电令驻英公使曾纪泽向英政府建议,中国可设法调处,劝缅甸对英道歉,接受英方要求。清政府这种不问是非的态度,自然决不可能阻遏英国对缅甸的侵略。英国政府的答复,首先是推诿说:“英国对于中国与缅甸的关系,事先毫无所知,中国所提出的对缅宗主权现在系第一次听到。”②英国拒绝了清政府的调处,但同时表示愿和中国谈判善后,并保证不损害中国在缅权利。1886 年 11 月 10 日, 英首相索士伯里在伦敦市府大厦的演说中宣称:“完全承认大清帝国的全部权利”,并大谈什么对中国的“友谊”。③驻英公使曾纪泽对索士伯里的演说表示赞扬和感谢。④清政府甚至向英国表示“缅无礼已甚,英伐之固当”⑤。这样,缅甸便在一无援助的情况下被优势的英军击败。1885 年 12 月 1 日, 英军进占缅甸首都。翌年元旦,英国宣布将上缅甸并入英属印度。

英国并吞缅甸后,清政府表面上虽也对英抗议,“责其未与华议,遽灭缅甸为食言”⑥,但清廷早已指示曾纪泽:“至开谈须以勿阻朝贡为第一义, 但使缅祀不绝,朝贡如故,便无失体。”⑦中英谈判就在这个基础上最后达成协议,1886 年 7 月 24 日在北京签订了《缅甸条款》。英国以允许“由缅甸最大之大臣”每届十年循例对中国“呈进方物”,换得了清政府对英国并吞缅甸的承认。

这个条约还规定了关于滇缅界务商务以后另商。但订约后,由于英国忙于镇压缅甸人民的反抗,清政府对此也暂置不理,所以直到 1892 年因英兵时在滇边“游弋”侵扰,清政府才开始和英方举行谈判。关于中缅边界问题, 在 1886 年的谈判中,英国外交部为了诱骗清政府承认英国对缅甸的吞并,曾向当时中国驻英公使曾纪泽提出,英国愿将潞江(萨尔温江)以东之地,自云南南界以外起,南抵暹罗北界,西滨潞江,东抵澜沧江下游之地,归于中国; 大金沙江(伊洛瓦底江)为两国公用;中国并可在八莫附近勘明一地立埠设关。①1893 年,中国驻英公使薛福成在和英政府谈判中缅界务时,重新提出英国的诺言,但英国这时吞并缅甸业已多年,对以前所许诺的条件坚不承认, 竟说条约既订,订约之前的事未载入条约的,一概无效。②清政府知已受骗, 但也无可奈何。1894 年 3 月 1 日,薛福成和英方签订了《续议滇缅界、商务条款》。

根据这个条约,大体上确定了北纬 25°35′尖高山以南的一段的中缅边界,以北的一段则规定“俟将来查明该处情形稍详”再定。关于商务,英国

① 《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第 5 编,第 8、9 页。

② 同上书,第 23 页;参阅《清季外交史料》,第 61 卷,第 36 页。

③ 同上书,第 17 页。

④ 同上书,第 50 页。

⑤ 《清季外交史料》,第 62 卷,第 27 页。

⑥ 《清季外交史料》,第 35 页。

⑦ 同上书,第 62 卷,第 27 页。

① 《清季外交史料》,第 84 卷,第 17 页。

② 同上书,第 88 卷,第 9 页。

侵略者取得了如法国在中越边界通商同样的减税特权。条约规定,在条约批准后 6 年内,凡经蛮允和盏西进入中国境内的货物,出口税减收 4/10,进口税减收 3/10。实际上,6 年的限期等于虚文,这个减税办法后来一直沿用未改。此外,英国允许中国运货运矿的船只可以任意在伊洛瓦底江航行,与英船一律待遇。

与侵缅的同时,英国又加紧了对中国西藏的侵略活动。1876 年中英《烟台条约》曾附有专款,清政府当时在英国侵略者的胁迫下,同意英国得于 1877 年派员或由北京经甘肃、青海、或由四川,或由印度入藏“探访路程”。这个条款遭到西藏地方当局和人民的坚决反对,他们表示对入侵的英人将用武力抗阻,英国侵略者因此迟迟未敢行动。但是英国有关方面都憧憬着通过西藏侵入中国西南市场的“美景”。1878 年英国的中亚问题专家包罗杰在英国皇家亚洲学会的学报上,公开宣传“四川人民穿用曼彻斯特产品、使用舍费尔德餐具”①的未来远景。英国的毛纺织业的厂商尤其指望在西藏高原上取得他们所需要的羊毛原料。1885 年杜斯伯理、曼彻斯特、伯明翰商会先后上书英政府,要求从速打开西藏市场,以缓和国内“久已存在的贸易不景气”②。在印度的英国殖民主义者则特别醉心于为印茶夺取四川茶砖在西藏的市场。1885 年夏,印度孟加拉省财务部长英人马考蕾亲至伦敦游说,英国政府于是决定派马考蕾带领“考察团”入藏,并命他先到北京交涉,取得清政府的同意。

总理衙门当时鉴于西藏地方当局和人民一贯的坚决反对,深恐英人入藏将引起新的纠纷,不愿答应,但经不住英人的胁迫,最后只得发给护照。1886 年初,马考蕾在印度大吉岭组成“考察团”,除“考察”人员外,还有卫队印兵 300 余人。这时,英国正在进行侵缅战争,宣布了对上缅的兼并。清政府得知英国准备派往西藏的“考察团”带有大批军队,对英国的意图自不免发生疑惧。西藏地方当局和人民,听说英人将带兵入藏,更为震动,坚决表示不能容许。在这种情况下,总理衙门只得请求英方暂时停止派马考蕾入藏, 愿以立即承认英国对缅甸的兼并作为交换条件。英国侵略者这时正和沙俄在争夺中亚问题上发生严重纠纷,也感到有笼络清政府的需要,以便利用它来对付俄国,因此接受了清政府的建议,在 1886 年订立的《缅甸条款》中,同意停止派员入藏。

英国政府暂时放弃派员入藏计划的决定,引起英国国内商人很大的不满,各地商会纷纷上书表示反对。在各方的催促下,英政府极力设法另找借口,以推行其侵藏计划。当马考蕾在大吉岭进行入藏的准备时,西藏地方当局,为了防堵英兵,在热纳的隆吐山设卡自卫。英国公使华尔身竟向总理衙门抗议,硬说藏兵在隆吐山设防是“越界”侵占了哲孟雄(锡金)所属的地方。隆吐山在西藏境内,西藏地方当局完全有权利在那里设防;而且,藏哲边界问题和英国全不相干。但是英国存心挑衅,强把哲孟雄看作是自己的保护国, 竟一再要求清政府下令迫西藏地方当局撤卡撤兵。清政府下令西藏撤兵,遭到西藏地方当局的坚决反对。他们表示不但不能撤兵,而且要求英国撤出哲孟雄。英国侵略者于是在 1888 年 2 月发动了第一次侵藏战争,夺占了西藏边境上的许多地方。

① 兰姆:《英国与中国中亚部分,到拉萨之路,1767—1905 年》(1960 年英文版),第 144 页。

② 同上书,第 159—160 页。

清政府得讯后,派升泰为驻藏帮办大臣,赴藏与英人讲和;随后又于 1889

年 1 月依从了赫德的推荐,派赫德之弟赫政去藏帮同升泰办理交涉。升泰到西藏,一面压制西藏人民的抗英热情,下令撤兵撤防,一面亲赴前线向英人求和。1890 年 3 月 17 日,他和英方签订了《藏印条约》,承认英国对哲孟雄的保护权,并依从英方意见划定了藏哲边界。

这个条约订立后,双方又就游牧权利、藏哲通商和印藏文移往来办法三个问题,续行谈判,其中商务问题是英国侵略者特别注意所在。英方要求货物进出西藏概不付税,帕里及其附近地区开放为自由市场,英人得在莫竹河流域自由往来等。清政府所采取的交涉方针是凡西藏能答应的,“无不答应”

①。但西藏地方当局对英方这些侵略要求坚决反对,指出“通商游历所在,将

来即为英国之地,大吉岭西金(锡金)已有明证,无论如何,誓不遵依”②。在升泰的劝说下,他们勉强同意开亚东一地通商。

在这场交涉中,赫德在幕后又大为英国出力。他迭次电告赫政向英方献策和传递情报。他指出:“开放亚东而取得建立行栈权利,岂不比争开未必能到手的帕里,又不能建立行栈权利更佳?约内不提自由旅行事,日后听此项权利自行发展,岂不更妥?”③他又屡次指示赫政如何使用威胁敲诈的手段对付中国谈判代表。④这样,就在英国侵略者里应外合的阴谋下,清政府交涉代表于 1893 年 12 月 5 日和英国续订了《藏印条款》。

这个条约规定,亚东于 1894 年 9 月 1 日开放通商,藏印间经藏哲边界进

出口货在 5 年之内概行免税。事实上,亚东关一直到 1914 年撤消时止,始终

没有征过税。至于英国方面所要求的印茶入藏问题,条约规定,印茶 5 年后方可入藏销售,“应纳之税不得过华茶入英纳税之数”。这样,马考蕾入藏计划虽未实现,英国侵略者却借这个条约初步实现了它的主要目的,从此以后,英国的侵略势力开始伸入中国的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