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易和贸易机关

随着交换的发展,贸易做为取得利润为目的不发生本质变化而转卖经济物品的经济活动的特殊形式独立起来。在交换的初级阶段,做为这种涵义的贸易是不存在的。后来,当出现正常的贸易时候,它在长时间只涉及一小部分社会劳动产品,而主要的大量社会需求仍然用实物方法予以满足,只有少量的产品(主要是满足上层阶级的奢侈品)是通过贸易来提供的。在贸易不甚发达的情况下,贸易在一年四季里并不是连续不断地进行,而是安排在一定的时刻(集市和市场等等),这是不足为奇的。贸易越发展,贸易时间的间隔就越短,最后,贸易全年都进行,失去了定期的性质,变为经常性的活动。当代贸易的特点正是这种连续性,而早先的集市越来越失去了其意义。除了集市衰败之外,我们发现正在诞生和发展新的贸易组织并开始起着

重要作用。这种贸易组织就是交易所。它与集市有相似处,但是,就其实质来看,这种机构完全是另外一种类型的,一种经济制度所特有的组织。正象集市在一定的时间里,聚集着购买者和贩卖者一样,交易所也成为商人们(购买者和贩卖者)有组织的集会场所。交易所和集市的区别在于,首先,集市是商人们临时集会场所,而交易所则是经常性的场所,当然,这还不是重大的区别,另外的区别在于:商品要运到集市,而在交易所,办理贸易额却不用提供实物形式的商品。样品或者商品的理想形式以及对与实际提供的商品相符的性能和质量作的某种规定代替了商品的地位。在交易所,实际的商品流通似乎脱离了自己的物质基础,也就是说,商品不作为实际的物体,而仅作为理想的价值进行流通。在一般的贸易中,商品从一个商人手里转移到另外一个商人手里的同时,还有其物质的转移。在交易所,商品并不出场。正因为如此,交易所周转才能达到相当大的规模。

但是,为了有可能达到这种理想的商品交换,需要商品符合交易所流通的一些要求,也就是要求商品不具有个性,换句话说,要成为无个性的代替物:每一份商品都能自由地代替另一份商品。

远非一切商品都具有这种特性,例如,马或牛、羊就不可能成为交易所流通的物品,因为每一份这种商品都具有个性。但是绝大多数的商品(粮食、金属、棉花、煤、糖、茶、咖啡等等),容易做到按照一定的特征分为一定的品种,而其中每一品种商品可以代替另外一种。

这种商品出售可以不直接见到商品来完成。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有可能进行商品交易,不要求商品掌握在贩卖者手里。甚至于商品实际上还不存在, 仍有可能成为交易所流通的对象,例如,出售即将成熟的庄稼。因此,由于交易所的缘故,交换的范围就明显地扩大了。

交易所业务最有效的材料就是有价证券,如国家公债凭证,期票、股票、债券和有抵押的证券,总之是作为各种抽象价值体现物的证券。根据交易所中流通的价值种类,交易所分为商品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有时,商品业务

和证券(有价证券)业务都集中在同一个交易所内办理;有时证券交易所和商品交易所独立分开。

商品交易所也往往按照商品种类划分,例如,在伦敦和纽约,几乎每种较大的贸易部门都设有自己的特殊的交易所。

在交易所的业务中,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在后者交易中,有一方要承担在规定的时期内按一定的价格向另外一方提供一定的有价物即商品或有价证券。由于到期提供,所提供的有价证券或商品的市场价格发生了变化, 那么这种交易可能变为一场纯属差额的赌博,也就是说,获取商品或有价证券的一方,绝不是指望获取这些财物,而只是想从价格变化中取胜罢了。这种交易常常在没有提供任何商品或有价证券、只简单支付价格差额就告结束:即如果到供货时间价格提高了,那么卖者要向买者支付价格差额,相反, 买者要向卖者支付价格差额。在这种情况下,交易所不从一方向另一方做商品或有价证券的任何转移,只不过是一种冒险赌博的隐蔽形式。但是除了这种虚假的交易之外,在交易所仍然进行提供各种财货的巨额的真正的交易, 其基础就在于进行这种实际的交易,因此,交易所具有巨大的国民经济意义。

特别是谈到商品贸易,交易所在这一方面所执行的职能是,在它的协助之下,有可能在最大限度内平衡社会的供求。现代经济交换越发展,则正确地确定社会生产与消费的平衡越显得既重要,也困难。每个商品生产者在没有政府监督或协助的情况下,都是怀着恐惧和冒险的心理进行生产。然而, 只有在社会生产按比例分配的条件下,所生产的商品才能销售出去。交易所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因为不存在社会生产组织而是自然发展起来的一种机构, 它能够帮助一些商品生产者把社会生产哪怕是粗略地适应社会的需求。在交易所里,所涉及的社会供求是极其广泛的,因而,在这种接触之中,商品价格也就确定下来了。如果没有交易所的协助,商品的价格恐怕在多数单独的交换场所中,只能成为供求偶然比例的指数罢了。

至于谈到交易所在有价证券流通方面的作用,那么它的职能更为重要。在交易所,确定期票的行市,也就是确定国家的收支平衡。交易所估价有价证券,也就是确定了相应企业的信贷和生存的能力。最终,也只有在交易所的协助之下,才有可能把社会资本尽快吸收到新办企业或普遍需要资本的各种场所(如国债)。由于交易所的作用,很容易地把很多小额资本凑成巨额资本,所以当代巨大的企业才能够出现。总而言之,交易所是资本主义经济的最高调节者,也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根据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可分为分配贸易和投机贸易。由于商人的任务在于根据各个居民集团对某些商品的需求进行分配商品,所以这种贸易是分配贸易。在分配贸易的情况下,商人从商品价格低廉的地方买来,再到商品价格高的地方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商品价格在空间中的新的分配,即商品转移到更加需求商品的人手里,而商人的利润建立在对该商品不同交换点的不同的价格标准基础上。在分配贸易的情况下,商品最终根据国民的需求进行分配,这种贸易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

下述贸易称为投机贸易,即虽然价格差价构成商人的利润,但是这种贸易可以说不取决于在空间上即在不同的交换点的商品价格之差,而取决于时间上的商品价格的变化。问题是,商品价格在时间上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化和波动的。在投机业务中,商人购买到商品后,贮藏一段时间,不予出售,当看到这种商品的价格上涨时,就再将它出售以获取较高利润。投

机计算的要素是任何贸易都固有的,即使在纯属贸易分配之中,贸易业务本身也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这就是商人不能不考虑在时间上的价格可能波动的原因所在;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在时间上对价格变动的计算都是交易的主要的实质,这就是我们说的纯属投机贸易了。

人们常常认为:如果分配贸易是有利的,那么投机贸易就是有害的。但是,后者仅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把投机贸易分为两种。在某一种情况下,投机者力求提前预测到商品价格与其业务无关的未来变动,并尽力使其业务适应这种变动。例如,假设在一个国家里,出现灾年。粮商因预见到粮食价格上涨,就在粮食危机时间到来之前,大量购买粮食。这种垄断提前购买粮食,必然提前招致粮食价格的上涨。但是,正因为价格上涨发生在投机购买行为之前,那么这种价格上涨则是逐渐的和平稳的。假如没有投机购买行为,那么粮食价格上涨可能就会迟一些,但是这是异常罕见的。可见,投机贸易总是因提前预测到未来的情况和避免价格的暴涨,起到平衡该商品价格的运动和调节消费。整个社会因此而得好处,因为随着更加平稳的价格运动,社会的消费也更加平稳发展。

但是,还存另一种投机贸易。在这种情况下,投机者力求不预测未来的商品价格的自然运动,而尽量控制其运动,制造人为的商品短缺,以便利用高昂的价格,将低价购买来的商品按高价出售掉。在这种情况下,投机者造成人为的价格波动,即人为的商品困乏,使社会消费的正常进程紊乱,投机商靠社会贫困而发财。

但是,要知道,只有那些大资本家才能够进行这种投机,因为他们能够控制商品市场。资本家联盟的目的在于利用一定的商品进行贸易垄断,在这类投机方面,己有无数的例子。在美国,几乎任何一种重要商品都是每时每刻成为这种投机的对象,而且常常其参与者收到巨额的利润,但是从社会利益的观点出发,这种投机贸易却是极为不利的、有害的形式。

根据出售交易的规模和购买者的种类,贸易分为零售贸易和批发贸易。在第一种情况下,商人出售给消费者的商品数量不多,而在第二种情况下, 出售给商人或者加工该商品的生产者的商品数量却是很多的。这类或那类贸易的整个组织,有着本质不同的性质。批发贸易打交道的是那些获取商品、而目的在是为卖而买即制造或加工成品出售的商人。

所以,正如科恩正确指出的那样,批发贸易是“行家之间的贸易”,反之,零售贸易是“行家(或者大体上是行家的人)与非行家的贸易”①。问题在于批发贸易中的购买者是与作为自己经营业务的一种购买行为有关,在某种程度上,与贩卖者同样要了解市场的一般状况,等等。相反,为自己消费而购买商品的消费者,则与较少经济核算的购买行为有关,并且远远比不上卖者那样地了解市场的状况,比卖者相差甚远。因此,批发价格的变动对零售价格的变动来说,具有另一种性质,批发价格要低于零售价格,比零售价格更符合于市场一般水平;另外在空间上,批发价格是一样的,而零售价格在不同的交换点上是不一样的,有时在同一个店铺里,对不同的购买者实行不同的零售价格。

在贸易中根据商品流通的形式,又可分为商品贸易和有价证券贸易。根据交易中商人的经济地位和法律地位,贸易分为费用自负贸易和委托贸易(后

① 古斯塔夫·科恩:《贸易和交通经济学》,1898 年,第 222 页。

者交易是委托完成的,费用由第三者负担,而商人只是委托人,本身不负责交易中财产的责任)。根据商人和购买者的关系,贸易分为静止贸易和流动贸易(前者,商人在自己的贸易场所内,向购买者出售;后者,商人携带自己的商品到购买者家里出售)。根据贸易活动涉及的范围,贸易分为内贸(在国内)和外贸(在各国家之间)。外贸又分为出口贸易(把产品运往国外), 进口贸易(把国外产品运往国内)和转口贸易(如果在国外转卖外国商品, 而且又仅仅通过该国家)。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商业企业的范围是如何变化?正如我们所见到的,在工业中,经济发展表现在企业范围的扩大和资本的积聚上;而在农业上,不仅看不到大企业战胜小企业的情况,而且相反,小企业或保持自己的阵地, 或甚至排挤倒大企业。至于贸易,在这个领域中,贸易发展走中间道路。问题在于:在贸易中,一方面大企业的赢利远不象工业那样大,完全可以说, 在贸易中,不能大量采用机器;另一方面,在贸易中不存在能使小企业变得象农业中那样有生命力的企业的条件,因为在农业中,劳动是在自然环境中实现的,并被用于生化作用的过程中。这是贸易中不能做到的。因此,根据企业进化的性质来看,贸易处于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地位。

根据其社会构成来看,贸易人员也正是占据工业和农业人员之间的中间地位。根据德国统计资料,德国的贸易人员分成以下各类:①

企业主

以千人为单位

雇佣工人

以千人为单位

高级职员

以千人为单位

1895 年

884 38 %

1 , 123 50 % 261 12 %

1907 年

1 , 012 31 %

1 , 699 53 % 506 16 %

各类贸易人员都增加了,但是,增加最多的是高级职员一类。企业主阶级绝对数量增长了,但是按与各类贸易人员的百分比来看,却是下降了。

但是,尽管小额贸易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然而它却受到大贸易企业竞争的严重损害。近几十年来,在欧洲所有的巨大中心飞快发展大商店,即所谓大商场,大市场出售广大民众所需要的一切可能的商品的商场。其中最大的商店拥有数以千计的营业员,并且每年能出售数亿卢布的商品。除了商场以外,近年来又出现经营某些品种商品的大型企业。小商人的经济地位因此而恶化,而且零售贸易也如同手工业在工业中那样衰败下去。

在俄国,表面上贸易比西方集中,总的来说,巨额资本在俄国比在西方起着更大的作用。①此外,贸易的很多陈腐的形式又是俄国贸易制度的特点,

① 根据戈申资料计算得出,见阿尔贝特·黑塞:《德意志帝国的职业和社会大纲》,载《国民经济年鉴》,

III.F.40 Band Heft 6。

① 根据 1889 年官方资料,俄国行会贸易企业的周转额在当年达到近 70 亿卢 布,非行会贸易企业仅达到 5

亿 3 千 3 百万卢布。在行会企业的近 70 亿卢布周转额 中,约有 40 亿卢布是周转额都超过 1 百万卢布的那些企业占有的,即这些巨大贸易企 业的周转额构成了全部贸易企业周转额的一半以上。周转额低于 10 万卢布的行会企 业,总计占有 2 亿 7 千 6 百万卢布的周转额(详见《1889 年摊派税和三厘利率说的统 计结果》,1892 年,贸易企业和手工工场出版社出版)。当然,我们的官方统计很不准 确,但是它仍然具有一定的意义。如果说,上述所引的资料即便夸大了俄国巨额贸易 的作用,那么俄国巨额贸易的优势是不会引起怀疑的。很遗憾,有关俄国贸易按周转 额多少进行贸易分类的最新资料却没有。

例如,至今俄国集市仍然保持的那种巨大作用。它的流通额达到 10 亿卢布以上。当然,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俄国集市的作用开始下降,其原因是交通道路未得到发展,但是,它仍然没有退出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