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储蓄银行
这种形式的贷款机构在英国出现于十八世纪末。储蓄银行的任务主要是使贫寒的人们从所能办到的不大一笔储蓄中能够得到利息。英国最初的储蓄银行是私人机构,它的头领是当地有影响的人物,如地主和僧侣们。这些银行的业务开展得比较缓慢,仅在 1861 年,当格拉斯顿组织了所谓邮政储蓄银行即隶属于邮政系统的巨大政府储蓄银行网,储蓄银行的存款才迅速地增加。所有这些存款(邮政储蓄银行和过去形式的储蓄银行的),在英国几乎毫不例外地存放为国家有息证券,由此储蓄银行就成为把平民的积蓄抽出来再将其送给政府的唧筒。
德国储蓄银行(在各个方面都是一种极好的银行)为两种目的服务:一方面使平民们从自己储蓄中得到利息;另一方面协助当地小生产者获得低利息的贷款。这些银行是独立自由的,办理各种 业务:发放金额不大的贷款; 为当地小农买卖土地;协助工人的建造房屋:支持小额贷款合作组织,等等, 等等。这些银行将自己的资本尽量地为当地农民和小工业者的利益服务,想出各种办法帮助他们。德国储蓄银行这些积极促进的业务正是优越于英国和法国储蓄银行,法国经济著作经常抱怨法国银行将自己的资本几乎毫不例外地存为国家有息证券,从当地小持有者手中调走资本,从而使当地小生产软弱无力。德国储蓄银行避免了这一点,而将自己的资本用于协助最需要贷款的当地小生产者。
德国银行的这种业务即长期不动产抵押贷款,看来不符合银行业的原则即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一致的原则,在短期存款的条件下,贷款是短期的。但是,因为银行业务限制在狭窄的地区,那么银行就能个别地处理自己的业务。这些银行清楚地了解自己存款户,他们索取存款的需要程度,因此能够比某种大银行更为自如地支配这些存款。经验证明:上述不符合银行事业一般原则的办法,对银行支付能力不会出现任何不利的后果。
在俄国,储蓄银行乃是一种受财政部控制的官僚机构。在 1913 年 1 月 1 日,货币存款达到 159,490 万卢布,有息证券达到 31,830 万卢布。这些银行将自己的资本存为国债或者列为由政府担保的有息证券。不同于英国和法国储蓄银行的一切异议,都最大程度地被用于俄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