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本主义全业的形式

追逐纯经济目的并惜助交换手段达到其目的经济组织称为经营企业。所出售的商品或者在该企业内制造(这时,企业具有一定生产组织的性质), 或者是企业通过从它方购买来的(这时,企业具有贸易性质)。不论哪一种情况,企业的特点一方面是这种组织的目的始终是要使该企业获取最大收人

(例如,为什么说慈善机构虽从事经济工作但不是经济企业的原因就在于此),另一方面,企业借以达到自己目的办法正是在市场上销售商品。从后种原因来看,不管这种组织如何复杂,如果它不与销售商品相联系的话,这种经济组织就不是企业,如古罗马贵族或我国农奴制时代的领地地主的自然经济,因为这种经济与市场不发生联系,所以也不是企业。

目的在于用所支付的资本获取最大利润的企业称为资本主义企业。例如,独立的手工业者有自己的企业,但是因为它单个劳动和获得劳动收入, 所以它的企业不是资本主义企业。同样,生产者联合会(见下章)有自己的企业,但也不算资本主义企业。在当代经济制度中,资本主义企业正是它的特征,这也是此种制度称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原因所在。①

按企业主人的成员构成来看,资本主义企业分为:1.个体企业和 2.合资企业。后者还分为:1.无限公司;2.信任公司;3.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企业的头领是一个人,他是企业的全权主人,同时承担企业的全部责任。这种企业的形式比其它的企业形式的主要优点在于,整个业务的领导权都统一在一个人的手里。在这种情况下,领导者本人与他所领导的业务完全融合在一起。另一方面,个体企业的弱点正好就在于企业和企业主本人之间的这种密切联系,因为企业要受到企业主个人发生的一切不幸事件的损害。业主的疾病和死亡随时都能使企业破产。企业的规模必然受业主拥有的资本的限制以及受到业主管理企业有关经营业务进程的实际可能性的限制。因此,个体企业常常不能发展到非常大的规模。

企业主是数个人,而且其中每个人都担负企业的全部责任的这种企业称为无限公司。他们中每个人要按企业规定的义务对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这种企业形式提供这样一种便利条件,即它有可能把数个利益相当的人吸引到企业中来,他们既可以通过亲自参加劳动和参与领导,也可以使用资本来参加该企业。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数个人都使劲地关注同一业务上, 所以很难使他们相互间的活动协调一致。

在信任公司或合资公司中,有两种合资人:一个人或其中一些人对公司承担完全责任,而另一些人只用出资方式参加企业,并且只担负该出资范围

① 与一般见解相反,资本主义企业突出的特征在于目的,而不在于利用雇佣劳动。借用雇佣劳动的企业, 也可能不是资本主义企业,例如消费者联合会。另一方面,为了使企业具有资本主义性质,不必一定利用雇佣劳动。高利贷的企业是资本主义的企业,尽管它不借助雇佣工人,而用放债生刊的办法来完成自己的业务。见桑巴特《现代资本主义》(第 1 卷,第 195 页)所下的资本主义企业的定义。

内的责任。前者是企业的领导人,而后者(合资者)只参与利润分配,并拥有一定的监督权。由于把全部权力交给了主要参加者,所以这种合资形式要求合伙人对全权合资者赋予特殊的信任,因为这只有在特殊(少见的)的条件下才能取得成功。

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列各种公司相比是最重要的资本主义公司形式。在这种形式的公司中,企业本身的资本是由同等的股金——股票组成的,股票的持有者根据企业义务要求仅对所交付的股票数额负责。每一股票持有者(股东)按自己的股金取得相应份额的利润即红利。股票既有记名股票,又有无记名股票(普通股票)。无记名股票可以通过买卖自由地转手和在市场上作为各种交易证券进行流通。股东的全体会议是整个业务的主人,但是,业务的直接管理和领导却委托给特定的机关即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也与其它的公司一样)是法人,而且作为法人,以它自己的名义参与一切财产交易。它也象其它各种人员一样,可以办理贷款业务, 但同时有可能使用个人办不到的办法吸收借贷资本。例如,它可以通过发放所谓的债券(即其持有者有权从股份公司每年取得一定的、事先规定的收入的凭证)来获取资本。债券持有者是股份公司的债权人,这也是与股东重要区别之点。

股份有限公司比其它所有形式的资本主义公司具有许多优越性。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股份有限公司与某一个人身份不发生联系(因为数量不定的股东们是股份企业的主人),它比其它形式的资本主义企业能更方便地征集巨额资本,即每个资本家都可变为股份企业的参加者。为了这一点,仅仅需要购到通常在市场自由出卖的相应的股票就可以了。第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企业每一个参加者的责任受到其为购买股票所支付的金额或归其所有的股票金额的限制。因此,参加该企业有关的冒险就大为减少。第三,由于股票发放的金额一般不大,所以有可能使小资本家也能参加到企业中来。第四,由于有可能随时转买股票,所以股东退出非常方便。第五,由于企业不存在个人的特性和由此而产生的必要的严格的会计制度,所以企业容易获得贷款。由于以上这些优越性,股份有限公司在现代经济制度中,越来越具有主导地位。

当然,股份有限公司仍存在它固有的不利方面,这是它的基本特点导致的,即股份有限公司与某一持有者个人身份不发生联系,没有个别的特点。个别的股东,如果他掌握的股票数量不大,就很少关心企业的成败如何。因此,股东们都不愿意参加股东者全体会议,并且这种会议常常纯属是流于形式。股份公司的全部业务,通常由人数不多的一组大股东领导,而直接的业务管理由雇佣的负责人主持。所以,股份公司的经营,通常不具有节俭的特点。同时,由于有可能在市场上轻易地出售股票,所以居领导的股东们有可能损害其余的股东,例如,不从企业利润中得到收入,而是从不同时间的股票行市(价格)之差中(即低价购买和高价出售股票)获取收入,况且这种行市的波动是由有关人员造成的。

股份有限公司过去和现在常常就是只按照这种主意设立的。在工业危机的历史上,记载着许多这样极端离奇的公司企业,而它的奠基者们虽然也了解它的不可靠性,但是指望通过大肆招贴广告的办法,为这些企业的股票在轻易相信它的公众中寻找到市场,并且常常在这方面取得全面的效果。

但是,所有这些不利的方面,远远不能够超过股份公司便于吸收资本的

主要优越性。因此,资本越聚集,则股份有限公司越能发挥其重要作用。当代最大的股份企业,例如铁路、运河等等。都是或者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或者通过国营企业的形式来实现的。

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从十九世纪后半叶开始更为迅猛地发展。在最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工业中,它们已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企业形式。

例如,在美国、英国和德国,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价值大大超过了其它工业企业的生产价值。但是,不应忘记:企业的股票形式还是当代最大的企业如铁路企业的主导形式。世界铁路的绝大部分属于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