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配现象概述
收入范畴是特殊的历史的交换经济范畴之一。收入总是某种交换价值; 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不存在收入范畴①。
在交换经济中,对每一种经济的收入和支出价值进行数量计算,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只有通过这种计算,才能够弄清楚该种经济在经济上的合理性。总收入是指该种经济正常的,定期收回的全部收入的总价值, 即作为相应经济过程的成果,全部归该种经济正常支配的总价值。纯收入则指补偿各种经营开支后归经营者支配的那部分价值,或者说,可用于经营 者需要而无损于收入来源的那部分价值。经济活动的目的,是尽可能多地获得纯收入,而不是总收入,因为只有纯收入才是能满足主人需要的来源。
经济活动在产品生产和产品交换中表现出来,全部经济仅此而已,因为产品消费不是经济活动。因此,不妨认为,只要弄清楚生产和交换的因果依存关系,就足以了解收入现象了。而且事实上,在许多场合,情况确实如此。农民在自己的并且不是在抵押的土地上,不借助雇佣劳动而自力经营,他所得到的收入,完全取决于生产和销售其产品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除生产和交换学说之外,任何特殊收入学说,都没有立足之地。
因此,在经济科学中有特殊的分配(或者说,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收入学说)部分似乎令人难以理解。难道独立的分配问题可以与生产和交换问题并存吗?这就是非常重要的,而现代科学又没有认识到的方法论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揭示分配现象的方法论实质。
首先,应当承认,分配问题远远不能包括各种社会收入。不妨以农民收入为例,很明显,农民收入范畴不能列入生产和交换的范围,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问题了。一般说来,所有小独立生产者的收入,不是分配学说的研究对象,因为这些收入是建立在纯属这些生产者个人劳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基础之上的。
这后一学说(分配学说)是在历史上形成的,只包括某些与其他社会收入有严格区别的收入,即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实质所决定的资本主义社会三个主要阶级的收入:雇佣工人收入(工资)、资本家的收入(利润)和土地占有者的收入(地租)。
分配部分就是仅仅与这三种社会收入有关的理论。至于其他社会阶级的收入,政治经济学就不列为特殊的研究对象,只是对这些收入的形成条件在
① 毕歇尔谈到:“我们称之为收入的东西,在正常条件下,是交换的产物;在闭塞的家庭经济中,这是自给经济中产生的使用价值额,是主人所得的全部产品。但是,经济对天然意外情形的依赖使得储备积累愈感到必要,则收入与财产就愈难以分开。收入和财产成了一种分割不开的物质。”“甚之,在国民经济发展这一阶段,根本就谈不上什么‘收入’;例如拉丁语 reditus 这个词的含义,就是从地里所获得的全部产品。”毕歇尔:《国民经济的起源》,第 130 页。
生产和交换部分中顺便加以研究。要把一类社会收入列为特殊的研究对象, 很显然,就必须有方法论根据。
实际上,上述三种社会收入与其它收入不同之点,首先在于这些收入在共产生过程中彼此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产业资本家的利润和工资,用逻辑的语言说,构成了逻辑上的相关论。工资以利润为前提,而利润又以工资为前提;同样,地租也是以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为前提的。所有这三种国民收入,只不过是把一定条件下生产的社会产品分成三个部分而已。
上述三种社会收入之间的这种联系,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呢?这个基础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必须以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三个社会阶级在生产过程中的联系为前提。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工人不占有生产资料, 生产资料分别属于两个特殊的阶级一一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然而,没有生产资料,生产是不可能进行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使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在生产过程中相互间发生一定的联系,生产才有可能进行。从这种联系中也就自然地产生了相应的社会收入之间的联系。这些收入通过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给成一个解不开的纽结,所以要了解其中一种收入的形戌规律,不弄清楚其他两种收入的形成规律,是不可能的。
政治经济学中分配(sui gencris)这个特殊的问题,就在于解释这种联系,而不能归结于任何其它联系。独立小生产者的收入,不包括在上述联系之内,因而在分配理论中就没有它的一席之地①。
这种联系被资本主义的交换关系弄得更加复杂了。资本家凭借自己的资本不仅参加生产过程,而且也参加交换过程;商业资本,也和生产资本一样, 是消费者获得产品的必要条件。只要注意到这一点,就能确定:分配问题是指通过资本主义的生产和交换条件而联系起来的社会各阶级收入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问题②。
然而,显而易见,不可能把分配视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和交换领域以外的现象。分配现象不是独特的经济事实;而从某种观点来看,也如同资本主义的生产和交换过程。资本主义生产要有雇佣劳动。而雇佣劳动是什么呢?就是以工资换取工人履行其劳动契约,换句话说,就是一定的分配关系。因此, 资本主义生产,离开分配现象,就是不可思议的;同时,分配现象,就其特殊意义而言,离开资本主义经济,也是不可思议的。
因此,分配现象只能是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过程的一个方面。究竟是一个什么方面呢?在资本主义生产和交换过程中某些价值在产生和转移,而在不同意义上参加这一个过程的是三个社会阶级——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我们说生产和交换现象,指的是过程本身,我们说分配现象,指的是与过程参加者即上述三个阶级的利益有关的过程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