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社的定义及其分类

资本主义企业的目的是获取最大的利润。但是,在现代生活中,还存在追逐另外目的和遵循其他原则的完全是另一类型的企业即合作企业。什么是合作企业?这是由若干自愿联合起来的人员形成的经济企业,追逐的目的不是获取投资的最大利润,而是借助于它的经济经营,扩大自己成员的劳动收入,或者减少自己成员用于消费需要的支出。

合作企业既截然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又不同于强制性的社会经济组织。例如,国家和市政机关在广大的范围内实行的经济绝非以追逐最大利润为目的,在这一点上,又与合作企业没有区别。但是国家或城市经济具有强制性质,而合作企业与此相反,始终是建立在有关人员自愿协调的基础上。因此,合作企业的特点有:1.目的在于扩大自己成员的劳动收入或减少用于消费需要的支出;2.自愿组建;3.公共经营。

合作企业能够包括一切可能的经营活动形式,而且按照每种特点,建立特殊的形式。因此,出现各种类型的合作社(合作企业),它的分类如下:

因此,可以将以上九种基本类型合作社加以区别如下:

  1. 信用和储蓄贷款合作社;

  2. 消费合作社;

  3. 房屋建筑合作社;

  4. 采购合作社;

  5. 销售合作社;

  6. 加工合作社;

  7. 辅助生产组合;

  8. 劳动组合;

  9. 生产组合。

在实践中,信用合作社、消费合作社、采购合作社、销售加工合作社具有更大的作用。三种生产合作社(组合)具有理论上的重要性。下面将评述所有这些合作社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