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纸币

货币产生是作为商品交换发展的自然结果,而且最能畅销的商品成为了货币。但是金属形式的货币本身就是劳动产品,而且是复杂劳动的产品;其转移同样需要劳动。金属货币是最贵重的交换工具,并且社会要耗费大部分的劳动来创造和保持这种交换工具的适应形式,而这工具又不为社会其它需要服务。

假如能够制造这样一种货币,它对社会来说不值分文,而只是一种假定的符号,这对社会来说可能是最适宜的。纸币的宗旨也就在这里,它只是简单的纸制的符号,即象征性的货币形象,能够代替流通中的金属货币和履行其一切职能。

严格来说,具有履行三种基本货币职能的纸制的货币符号,才能称为纸币,即交换工具,价值尺度和法定的支付手段。因此,纸制辅币(即被发行机构用金属货币交换来的)并不是纸币,因为兑换用的纸制辅市符号的价值是由交换中所得的硬币来确定的。只有成为交换工具和法定支付手段的非纸制的辅市符号才是这个词的涵义中的纸币。

瓦格纳说①,纸币要成为这种科学涵义的纸币,必须具备两种特征:“一、与其它货币不能兑换性⋯⋯,二、相应的国家权力机构应赋予这种纸币成为法定支付手段的特性即货币单位,换句话说,付给它以强制性的市价。”后者不是十分确切的,因为纸币可能不具有强制性的市价(强制性的市价指的是按照国家确定的市价接纳货币的指令),例如,我们的纸币仅在 1812 年告示上才确定有强制性的市价。“在这以前纸币的特点是,纸币的票面价格对居民来说是不一定的,而且也不必接受。纸币取得广泛的使用,仅仅是因为习惯而已,即纸币可以支付官款并且纸币比沉重的铜币轻便”。②然而,纸币在票据债务方面却是法定的支付手段。纸币是交换工具和商品价值尺度,可见,尽管纸币没有强制性的市价,但是它毕竟是货币。

那么,用什么来确定纸币的价值呢?纸币就其形式来看,是国家债务, 或者是纸币发行机构向执票据者支付一定数额硬币所负的债务。在形式上, 纸币是一种由相应的机构发行的不定期的期票。而且类似一切负债凭证的价格,首先均由对支付债务的可靠程度来确定,于是,可以想到,纸币的价值也应由那种斟酌情形而定。

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负债票据的价格任何时候都不能超出票据所欠的负债数额,然而纸币的价格却可以低于或高于纸币标示的硬币额。

例如,澳洲纸币首先用银盾标示。在 1892 年,澳洲银盾纸币在柏林金价

为 170 芬尼,同时,同样重量的银锭也象银盾一样,在柏林估价为 130 芬尼, 这样一来,银盾纸币在价格上比相应数量的银子高出 31%①。银盾的市价如同银盾纸币价格,过去银盾纸币市价低于银子,后来逐渐地不仅与银子平价, 而且还超过了银子价并抬高了银盾价,使其市价超过同样重量的银锭价格 31

%(当然,在澳洲不存在铸制银子的自由)。这个例子十分清楚地表明,纸币有自己独立的价值,而不借用自己价值为债务而支付一定数额的硬币②。

在纸币长时间存在的国家里(例如,俄国或澳洲的情况),根据纸币支付硬币的国家债务,在确定纸币价值的因素中已失去任何作用,因为这种债务不必履行,也不存在任何实际意义。纸币成为独立的价值尺度,是因为居民习惯用这种货币,并且用其测定一切商品的价值;在这种情形下,硬币甚至也成为商品,其价值用纸币测定,而不是用硬币。

下面谈到确定纸币价值的因素时,首先必须严格地划清纸币在硬币中的价值和纸币在一般商品中的价值之间的界限。

通常,在纸币的价值中,硬币比同一票面价值的纸币具有较高的价值。硬币和纸币相比,前者超出的价值称为贴水。不妨举例说明,在市场上,一块金卢布可卖一卢布五十戈比的纸币,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取到一块金卢布而要给纸卢布添上的五十戈比就是贴水。相反,如果纸币估价高于金属货币, 那么我们就遇到所谓的升水。通常在纸币流通中贴水用于硬币(即在非兑换开的纸币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这种情形比较罕见,那么用什么来确定贴水呢?

① 瓦格纳:《社会主义经济的货币论》,第 674 页。

② 考夫曼:《俄国银卢布》,第 184 页。

① 累克西斯:《纸币本位》,见《政治学辞典》。

② “在用纸币的交换中,国家不提供其它某种支付手段,因此纸币不是国家债 券,即使表明纸币是债券也罢。”克纳普,《货币国有论》,第 42 页。

货币数量理论的答案非常简单。根据这个理论,商品价格是由一个国家的货币数量确定的。存在纸币流通的国家中,贵金属(即硬币)就是货币。因此,硬币在纸币中的价格(即贴水)是由一个国家的纸币数量决定的:纸币数量愈大,则贴水愈多。反之亦然。纸币数量增加一倍,在相等不变的条件下,其对硬币的价值要降低一半,一般来说,纸币对硬币的价值与它们的数量成反比。按照这个观点来看,确定贴水非常简单,即增加一个国家的纸币数量便会提高金子的价格,如同其它任何商品一样。但是,对贴水提高的程度如此解释是非常肤浅的,并且与事实不符。这种解释来源于上面已谈到的站不住脚的货币数量理论。纸币的历史表明,尽管增加发行纸币并且有增加贴水的趋势,但是根本谈不到它们二者之间有什么样的严格比例关系。

我们用假定的例子来解释贴水产生的过程。假设,国家发行一亿卢布纸币以支付在国外订造的船只和大炮等等。但是,在国外,该国家的纸币不能作为支付手段,必需用金子支付给国外供货者。但是,国家没有金子,只好用纸卢布支付货款,显而易见,它的国外供货者只好接受纸卢布以便迅速兑换金子。最终纸币卢布又返回其发行国家,然而从这国家将流出的仍然是那一亿卢布硬币。

假设纸币继续发行,那么国家的硬币将越来越被纸币代替。最终,在这个国家的流通中,硬币将分文不剩,即全部硬币被纸币所代替。在一个国家硬币被排除出流通之前,贴水的出现不具有必然性。当一个国家硬币枯竭而继续发行纸币时,情况就不同了。假设又取得一亿卢布的船只和大炮,为此就要再发行该金额的信用卢布。那么这个国家用什么来支付其国外供货者呢?须知,这个国家的黄金已经枯竭。

一个困难的、甚至似乎不能解决的问题出现了。在一个国家里,纸币是唯一的货币,而其它国家又全然不需要它,但又必须进行支付。要解决这个难题,就要发生贴水,由于贴水的出现,国家要同国外债权人进行结算。债权人取得本国不需要的纸卢布以后,必需出售到国外去,但是须按低价出售, 否则他们得不到所需的金子,因此就出现了对金子(纸币的)贴水。这种贴水使发行纸币的国家有可能按下述办法向国外供货者偿还债务。由于出现贴水,这个国家的国际流通的所有商品以当地纸币计的价格就要上涨。输入物品和输出物品的价格(以纸币计)也要上涨。但是,在该国家,输入物品价格的上涨却降低了对该物品需求,换句话说,迟滞了该商品的输入,而该国输出物品的纸币价格的上涨,使往外输出更加有利可图。这就是说,由于出现贴水,减少了由国外向该国的输入却增加了向国外的输出。国家使用输出剩余商品来偿还因用于取得国外商品而发行的纸币所造成的国外债务,也就是说,这个国家用自己的商品来支付。仅仅由于出现了贴水交易,没有硬币的国家可用商品来支付从国外购进的商品。

我们假设,所发行的货币用于购买在国外制造的物品。但是如果这些货币用于购买当地生产的商品,那么其结果可能是相似的。例如,政府用新发行的一亿卢布在国内购买呢绒、麻布和军粮。增加对这些商品的需求,必需抬高其价格。但是国内商品价格的上涨,又必需减少当地产品输往国外和增加国外产品输往该国,因此,新发行的纸币从流通中排挤出相当部分的硬币。当全部硬币从一个国家流出时,再继续发行纸币就会产生贴水,根据以上所述,这种贴水将有迟滞国外输入和扩大当地商品向国外输出的趋势,因此, 国家将有可能使用自己的商品来支付从国外的输入。总之,不管是将发行的

纸币用于国内,还是用于购买国外生产的物品,在该国家的货币流通领域内, 将发生相似的现象。

贴水是在国际交换中而绝不是在国内形成的。因为纸币,它不是贵金属那种世界通用的货币,而是一个国家的地方货币,所以,在国际贸易中,纸币不可避免地要用硬币即贵金属进行交换,而且如果从该国家一方向国外债权者提供的这种货币愈多,则从国外债务人一方对这种货币的需求愈高,那么,当没有可能用硬币进行支付时,纸币对硬币的市价必然下跌,贴水也就必然出现。扩大发行纸币,促使贴水增加,但是,在发行纸币的数量和贴水程度之间不存在任何比例关系,因为在国际贸易中介之下,贴水形成的过程是非常复杂的过程,有时发行量小却比发行量大对国际市场产生更为强烈的影响。例如,如果在一个国家里,工业和贸易发展迅速,相应地对货币的需求增长也很快,那么,新发行的纸币会被国内流通途径耗费掉,一点不会落到国外,在这种情况下,新发行的纸币将丝毫不会影响贴水。相反,如果国内工业和贸易处于停滞状态,那么,即使纸币发行量不大,也能大量地增加向国外提供这些纸币,并且大幅度地增加贴水。总之,贴水是在该国收支差额(即该国家对其它国家的支付和其他国家对该国的支付之间的比例)达到平衡所处的那种水平下形成的①。这种水平本身与纸币发行量之间没有直接比例关系。

下面再谈另外一个问题,即用什么来确定纸币对商品的购买力?新发行的纸币通过两种办法即直接的和间接的办法影响商品价格。

一方面,有了纸币,直接地提高对用这些货币购买商品的需求,因为纸币通过金库和由金库取得薪俸的人员购买一定量的商品的途径进入流通,而任何新出现的购买力就是对商品新的需求。由于一切商品价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互作用,所以提高一类商品的价格,其趋势将使所有的商品都要提价。

它是如此发生的,例如政府用新发行的货币购买粮食、靴鞋、呢绒、亚麻等军用商品,这同时也提高了那些生产和出售这些商品的居民阶级的购买力,而由于其购买力的提高,所以他们对其它商品需求也随之提高。

所以,随着纸币不断的发行,通常商品价格普遍上涨和工业繁荣就接踵而来。这就是为什么发行纸币在企业界中如此普遍的原因所在。但是,这种纸币发行所引起的工业增长,具有瞬时表现的性质,因为它的原因是外部条件,随着工业增长,商品价格下跌,工业停滞,因而所发行的货币离开流通, 被积存在银行里。

发行纸币借助于贴水,对商品价格所产生的间接影响,是比较稳定而持久的。由于贴水,列入一个国家对外贸易的全部商品价格就会上涨。但是, 贴水却间接地强烈影响着只在国内贸易中流通的商品(尽管全力表现出这一影响需要或多或少地一段较长时间)。输入和输出的物品涨价首先导致国内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商品涨价。其次,同外国商品进行竞争的一切国内生产的商品都要涨价,等等,等等。一句话,最终由于贴水的缘故,一切商品都要涨价,尽管涨价的程度不一。贴水转嫁到各种不同的商品价格上,生活费用昂贵,特别是其货币收入不能与生活费用涨价按比例增长的居民阶级更为受

① 无论如何,数量理论在对纸币的问题上,比对金属货币问题上有着更大的意义。其原因在于纸币是地方货币,而金属货币则世界通用货币。纸币在国家发行纸币的限度之外,不再是货币,因为由此出现贴水, 而金币仍然是通行的货币。这就是其价值不稳定的特点所在。

苦。这里首先是工人;他们的工资提高会遭到很大的阻力。

但是,似乎会产生一种错误的想法,即一切商品价格同贴水按比例上涨。贴水远远不会全部地转嫁到这些或那些商品价格上,或者甚至一点也不会转嫁(特别是在国内贸易中流通的商品价格)。贴水短暂的变动可能对价格不产生任何影响。这一点正好表示纸币不是简单的金属代用品,而是独立的货币,独立的价值尺度。

纸币履行金属货币履行的那些职能,其中也包括价值尺度的职能。纸币本身的价值基础是,国家认定其作为法定的支付手段,然而,国家无力赋予它以任何法定价值,也就是说,纸币的价值是由复杂的经济过程来确定的, 其实质上面已经阐述过。

同金属货币比较,纸币最本质的弱点在于,就必要性来说,纸币不是国际通用货币,而是狭窄的地方货币,是纸币发行国家的货币。硬币的购买力丝毫不受因其转到国外而带来任何损害。相反,纸币一旦与其发行国家失去联系就完全丧失自己的购买力。因为在国家政权制定法令时,纸币的价值就被国家权力范围限定住了。因而,只有在该国家的范围,纸币才是货币。

由于纸币超出国家的界限不再做为货币使用,所以纸币在这些界限之外就丧失了价值的稳定性,贴水变动就产生了。但是,贴水变动在某种程度上也转嫁到国家内部的价格上。因此,纸币在国际贸易中的不稳定性,也使国家内部纸币价值产生不稳定性,因为纸币在国家内部变为劣币,不能很好地履行货币的基本职能即价值尺度职能。

但是,如果纸币是劣币的原因在于纸币是地方货币的话,那么似乎把它变为国际通用的货币后就能够补救这一点。我们假设所有的文明国家之间签定一项协议,据此,每个国家所发行的并且在其它一切国家又是法定支付手段的,不兑现的纸币就变为统一的世界通用的货币。这时,每个具体国家纸币的发行,当然不能决定于该国家的愿望如何,但是应当根据每个国家和各个国家综合的货币流通的需要由国际协议来调节。那么同金属货币比较,这种纸币是否是劣币呢?不仅不会这样,反而这种纸币比金属货币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它的价值会十分稳定,因为纸币的发行仅仅是由于是由货币流通的需要、而不是由影响贵金属生产的偶然原因决定的。假如社会把现在用于生产货币金属的劳动,保存起来用于社会其它需要,纸币生产也毫不费力。纸币的运送比硬币需要较少的耗费和支出。目前在国际贸易中,主要的交换工具不是金属货币,而是期票了,因为硬币的运送耗费太高。我们假设的纸币在这一方面完全能够代替期票。于是,这确实是一种理想的货币。但是,国际通用的纸币是纯粹的空想,空想的原因不在于纸币是劣币,而在于这种国际协议及其实践不能实现。现实的纸币只能是地方货币,因而也就是最为劣等的货币了。

纸币对国民经济最为不利的一面,就是贴水经常发生变动,因而使整个国民经济也有波动性。在国际支付比例的影响之下,贴水时而增加,时而减少,贸易价格也上涨或下跌,这样使工业和贸易以及国家预算产生严重的失调,因为国家收入是纸币,而国外支付的是金属(例如外债利率)。贴水愈高,则国家预算对这些支付的负担就愈沉重。因此,通过发行新的纸币来抵敷国家预算赤字,对国家无论有多么大的吸引力,纸币流通占主导地位必竟会成为国家的沉重负担,因而国家力图重新注重金属货币。

完成这种转变有两种方法,即延期偿还或者货币贬值。延期偿还的内容

是把纸币的市价提高到平价,即法价的水平,并且恢复纸币按法价(al pari) 进行兑换。在这种情况下,贴水就消失了,其手段就是从流通中抽回并取消过多发行的纸币,直到贴水消失为止。象英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这些富裕国家, 就是用纸币改用金属货币的。

与此相反,在贬值的情况下,法价降至市价。法律承认市价是法价,因而纸币按市价兑换又恢复起来,实现贬值有两种办法,或者在旧金属货币单位不变的情况下,旧纸币兑换成数额相对少的硬币,或者金属货币单位降至同纸币等价,纸币交换成为数额相等,重量上较旧硬币有所减少的新硬币。如果商品价格通常用纸币而不用硬币表现,第二种贬值优于第一种贬值,因为在第二种情况下商品价格的货币没有什么变化,而在第一种情况下则一定发生明显变化。

在俄国,在 1839—1843 年期间,坎克林主持的财政部试行第一种贬值。

在市场上买 1 金属卢布,需付 3 纸卢布钞票。政府逐渐地从流通中抽回纸币并用“国家信用券”代替它,而且把信用券卢布全部兑换为金属卢布。但是, 1 信用券卢布仅付 3 卢布 50 戈比的纸币。按照这种伴随发行新货币(国家信用券代替旧纸币)的办法进行贬值,即全部价格必然要相应地按新信用卢布降低。结果必然引起商品市场的紊乱。最近一次贬值,是维特主持的财政部在 1897 年用第二种办法进行的。虽然新的纸币没有发行,但是却改变了货币单位。信用卢布的市价接近于 2/3 的金卢布。政府把金卢布的重量减少了1/3,因此,新的金卢布和信用卢布的市价相等,并在这个基础上恢复兑换。在这种情况下,商品价格一点没有变动。

应该偏重哪一种做法,是贬值还是延期偿还呢?如果从严格的法律角度出发,自然,延期偿还比较好一些,因为贬值是国家性质的破产,即在贬值的情况下,国家放弃履行自己的责任,并不全部抵偿债务,只抵偿一部分。但是从经济的观点出发,问题远非如此简单。如果金属货币的贴水不多,居民不习惯于纸币,商品价格不能随着贴水进行变化,那么,当然应该认为延期偿还比较好。然而,在纸币长期占统治地位和贴水很多的国家里,以及在商品价格已经受到贴水上涨的影响并且价格水平较高的国家里,把纸币市价提高到硬币的水平,等于商品价格的相应下跌,结果破坏了工业生产的正常进程。人为地降低商品价格要引起工业普遍紊乱,这就是在长期存在纸币的国家里,贬值是恢复货币本位最为适宜的办法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