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粮食地租
李嘉图的级差地租学说,指的是资本主义地租,即指土地占有者通过对土地进行资本主义耕作而得到的地祖。地租,正如李嘉图所剖析的,是土地占有者的剩余收入,除抵补农业生产一切开支后,剩下的一般利润转归资本主义企业主所有。如土地租让给资本家一农场主,则这类资本主义地租的表现形式最单纯,例如,英国正采取这种做法。地租是农场主一部分租费,是农场主只支付土地占有者的土地、而不支付其建筑物和其他资产的一部分租费。
但是,地租远不是经常具有资本主义的特性。如果承租者是劳动农民, 租佃土地不是为了利润,而是为了餬口,则其租费的高低实际上由另外一些因素来调节。就是说,由于不是资本主义的粮食地租,所以租费比资本主义地租可能更高得多。因为承租者在这种情况下,租佃绝不是为了获利,很自然,租费可能要大量地消耗农业资本的利润。然而,这种情况是不多见的。如果小租户对土地的需要量很大,则土地租金可能要耗费他大部分工资。承租者只有减少自己的劳动报酬,通过租金才能得到一块缺少它便不能维持生活的土地。如果承租者自己没有土地,或者土地少难以维持生计之际,或者不租佃土地,便没有其它挣钱的机会之时,则粮食地租的条件便会特别苛刻。俄国和爱尔兰就是典型的粮食地租国家。
俄国的地租问题是农业经济最大问题之一。根据 A.A. 马努伊洛夫的统计数字,俄国大约有 37%的农户租佃外地的土地,而且,他们租佃的土地面积大约等于农民份地总面积的 20%。①
由于土地缺少,必然要造成俄国农民租佃地主的土地,因为我国农业人口迅速增长,农民离开农村便无处可去,所以很自然地对土地的需要就越来越强烈。企业主承租在我国是例外情况;农民以粮食作租金,即所谓的粮食地租是主要的租佃形式。采用粮食地租时,租金价格的高低,如上述所说, 不是取决于这块土地农业企业能有多少纯收入,而是取决于承租者农民需要这块地的迫切程度。农业人口越稠密的地方,农民就更需要土地,所以那儿的租金就一定提得更高。造成租金提高的原因:不是没扩大农业集约化,不是没改善农产品销售条件,而是承租者农民所处的境况恶劣,农民迫于情势只好安于自己所生产的较少一份产品。
① 地租在其他形式的社会收入中的特性是在于:地租(资本主义的)有自己特殊的规律,虽不是或者超脱社会斗争之外,但是,产品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进行分配,却决定于社会斗争。
① 洛贝尔图斯:《社会问题剖析》,1875 年版,特别是致《基尔希曼的交际函件》(三卷)。
俄国农业近代历史极突出的特征,就是粮食地租价格的日益增长。例如, 按现行的土地统计资料看,上世纪九十年代波尔塔瓦省的租金价格变化情况如下②:
年 度 |
按粮食地租计算 |
按企业主租金每 俄亩以卢布计算 |
折合成卢布 |
两者的差别对企 业主租金费的% |
---|---|---|---|---|
1890 |
8.61 |
6.56 |
2.05 |
31 |
1895 |
7.93 |
5.96 |
1.97 |
33 |
1900 |
12.60 |
8.68 |
3.92 |
45 |
农民承租土地的租金急剧上涨,与农业经济的生产率增长关系不大,然而,引起这种上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民对土地需要增长了,他们唯恐失去自己租佃的土地,忍痛支付高额的租金。
俄国处处都可以看到高额租金与农民需要这种密切联系。农民得到土 地的保证越小,他们的份地越少,越贫穷,则他们迫于情势支付的地租
就越高。梁赞县的农民,耕种份地 1.5~3 俄亩的,平均每俄亩纳地租 11 卢布 21 戈比;耕种 3—5 俄亩的纳 6 卢布 49 戈比;耕种 5 俄亩以上的,平均每
俄亩却只纳 5 卢布 77 戈比,奥尔洛瓦县,在生产率为 50—75%(以一县最
好土壤的产量为 100 计算)的贫瘠地区,用作秋播作物的每俄亩租金达 20 卢布 70 戈比;而在生产率为 75—100%的肥沃地区用作秋播作物的每俄亩租金下降到 19 个卢布 70 戈比。所以会有贫瘠土地的租金反而较高这种奇怪的事实,其原因是:在奥尔洛瓦县的贫瘠土地地区,农民的份地很少,因此, 农民对土地的需要较比肥沃土壤地区的农民的需要更强烈。
在其他省区也可以看到这类似的事实。毫不奇怪的是:据俄国各地区土地统计员的报道,这种情况下的粮食地租,往往对承租者不仅不提供任何利润,而且还常常不能保证其劳动的正常报酬。例如、赫尔松省的农民“租种土地与其说是从土地得到收益,不如说是为自己的劳动随便找到归宿的机会。”
在奥尔洛瓦县,“农民说,租佃留给他们的只是一些麦秸。他们没有进行会计核算,如果进行核算,也许会发现,租佃价格不是由土壤的出产率和土地收入量,而是视农民本身对土地日益增长的需要来调节,在地方调查中所看到的那样高额租金下,留给农民所有的,甚至也不是全部麦秸。”在萨拉托夫省,有些县的农民从承租地得到的收入还没达到耕作这些土地的正常价值。在辛比尔省,“农民用于耕作(承租的)土地和粮食收获上的劳动, 只有遇上丰收年或粮食价格上涨时,才能得到补偿。”在波尔塔瓦和赫尔松省的一些县区。根据土地统计员的统计资料看,土地租金大大地超过土地的纯收入额。此外,此种情况处处都可以看出,粮食地诅的土地租金,大大超过企业主承租时的这种租费。①
上述所说的就是我国农民承租的一般特征。然而,对农民说来,在许多情况下,围绕承租问题还有更加困难的条件。
② 参看:庞巴维克:《对资本利润学说的历史评论》,第 485 页。
① “毫无疑问,现在,由于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消耗同样劳动可能生产较百年前更多的产品”(大卫:《社会主义和农业》第 644 页)。
当农民获得解放时,一般说来,农民的份地减少了,特别是放牧场和割草地减少了。其实,这些农用地对农民用作经营农业,毫无疑义是必要的; 如果农民失去这些农用地,他们被迫只好承租这些自己过去的地主的农用地。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往往由于下列原因而不断增强了:因为农民的份地对私人占有地来说所处位置极不方便。例如,地主的地象楔子一样插入农民的份地,居其中央,把份地成块地分割开,把份地与河流和道路分开。在这种场合下,农民便不由自主地要承租地主土地中“划分出来的地段”,因为这些地段妨害地主的经营。
由于农民缺少土地,其贫困日益加剧,所以粮食地租的租金也随之增长。级差地租和粮食地租费的增长,其社会意义和作用,不仅有区别,而且甚至还有矛盾。级差地租的发展指出了农业的进步性,指出其向更加集约化和更有成效的经济转化,换言之,指出人民财富的增长。相反,粮食地租费的上涨,只能证明农民对土地需求日益迫切,证明农民没有别的谋生之路,证明工业不发达和人民贫困。
参考书目
一般地租:
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原理》。
杜能:《孤立国》,第 3 版,1875 年。
扬松:《李嘉图利息学说的意义》,1864 年。洛贝尔图斯:《关于社会问题阐述》。
谢夫莱:《排除销售关系论》,1867 年。贝伦斯:《试论地租教条史》,1868 年。克利夫·莱斯利:《土地制度》,1870 年。
沃希宁:《对重要地租论的论述和评论》,1882 年。凯里:《社会科学指南》,译自英文,1869 年。
马克思:《资本论》,第 3 卷。
T.Ⅲ.布尔加科夫:《资本主义和农业》。马斯洛夫:《俄国土地问题》。
斯克沃尔佐夫:《农业经济基础》。
埃斯莱:《土地收益递减规律》,1905 年。
杜冈-巴拉诺夫斯基:《社会分配论》,1914 年。俄国的粮食地租:
卡雷舍夫:《农民的非份地租金》,1892 年。
卡布卢科夫:《关于俄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条件》,第 2 版,1908 年。马努伊洛夫:《俄国土地租金和<农民问题论文集>中的其他条款》,第
2 版,1908 年。
布雷耶尔:《份地测量和移交》(同一论文集)。科辛斯基:《论土地问题》,1906 年。
马斯洛夫:《俄国土地问题》。爱尔兰的地租和地租法令:
马努伊洛夫:《爱尔兰土地租金》,1895 年。
M.博恩:《爱尔兰土地问题》(《社会科学文献》),第 20 集。
杜冈—巴拉诺夫斯基:《土地改革》,1905 年。土地改革运动:
华莱士:《土地国有化》,1882 年。
亨利·乔治:《进步与贫穷》,译自英文,1905 年;《讲演和论文选集》, 译自英文,1905 年。
达马什克:《土地改革》,译自德文,1907 年。M.杜冈-巴拉诺夫斯基:《土地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