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银行
银行是组织贷款业务的机构。银行办理双重(两种)性质的业务即在货币支付中银行只作为一般中介人的货币业务和专门的贷款业务。正象期票一样,银行最初产生于中世纪末的意大利,由于当时许多意大利的小国家里的货币质量和耐磨程度不同,所以首先在意大利出现的社会银行(例如热亚那圣乔治银行和威尼斯银行)是按重量接受自己客户硬币存款(储存)的机构。这些机构代替该客户承担支付的义务。通常,存款户都是一些该共和政体的最大的商行。当需要为该存款者支付时,银行就从存款者的账户上把一定数额的存款转到另一账户上。这项业务称为“转账”(来自意大利词系:“giro”即“转账”),因而这样的银行就被称为“转账银行”。这些银行是一种特殊的货币银行,即它们无权办理贷款业务,必须把客户转交给它们的硬币完整地保管在自己地窖里。自然,他们不仅不向客户付出利息(因为客户无权
享用利息),相反,却要求自己的客户因受托支付账户每年交付一定的费用。1609 年建立的著名的阿姆斯特丹银行就是这种银行。后来,所有这些原始银行都垮台了,其原因是这些货币银行不能经受享用存放在其保管库中的硬币诱惑,来为国家办理贷款业务,这些情况导致银行丧失威信和倒闭。
按照彼得松的方案于 1694 年创立的英格兰银行是现代式的第一座银行。彼得松考虑到,在此以前的银行拥有大量的硬币,存放在银行是徒劳无益的。因为存款者不要求取回硬币,况且银行完全可以利用这种无损于存款者的硬币达到贷款的目的。因此英格兰银行不同于过去货币银行,提出了贷款的目的。银行根据政府批准的章程向政府签定达 1,200 英镑的资本贷款, 而且获得同样数额贷款业务权,发放自己的票证用于贷款业务。英格兰银行机构在银行事业史上开创了新的时代而著称,即信贷银行代替了货币银行。
现代银行分为短期信贷银行(主要向商业和工业贷款)和长期信贷银行
(抵押银行,不动产抵押贷款,例如土地和房屋),银行的信贷业务分为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负债业务是一种银行利用这种方法获得资本再贷款给自己客户的业务。银行的各种投资方法即贷款方法称为资产业务。银行短期信贷负债业务主要是接纳存款和发放给执券人银行债券。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是商业期票和各种有价物品抵押借款贴现。期票贴现是银行从期票持有者手中购买扣除期票数额的相应利息的期票。为了更好保障付款,一般情况下, 仅仅办理不少于两次签署的期票(即不少于二个人担保付款的期票)。
存款分为定期的和留存待取的存款。凡是在银行存款留存待取者,银行都为其开立日常账户,发给它支票簿并有银行支票签发权。支票是一定形式的贷款凭证,是向支票持有者(尤其是指名的或者无名的)付一定数额货币的支票发放者的银行流通书面命令。支票不用于流通,因而仅在期票内有效
(不起数日)。
借助于支票,可在不用现金的情况下进行支付。某一人的现款存入银行, 同时以存款形式存放在银行的款额可按日常账户利息形式给予存款以一定的所得。
如果取得支票付款的人亦是该银行的存款户的话,那么银行就不需要用现金支付支票而简单地把相应的货币金额由一者账户转到另一者账户就是了。如果取得支票付款的人是另外一个银行的存款户的话,那么可通过银行协商,互相使用支票,不需要银行动用现金。例如,如果 A 银行的存款户得到日银行存款户提供的付款支票时,那么 A 银行向自己的存款户支付这张支票时,要记在 B 银行的账户项下,并给自己的存款户的账户上增加相应的数额,同时 A 银行成了 B 银行相应数额的债权者。同样,B 银行也办理这种业务以处理与 A 银行以及与其它银行之间的关系。为了清算银行的相互债务, 建立专门的票据交换所,每年将各银行的债务加以平衡,并用现金支付差额。
支票代替了现全支付银行客户,而票据交换所又取消了银行间的现金支付。其结果,使巨额支付只动用微不足道的现款就能成交。在广泛推广支票付款的条件下,几乎私人全部库存现款都积蓄在银行里,这样一来,银行借助于交易所同样不需要大量动用现款,并把自己的储备存在国立大银行里。例如,在英国,国家金属货币储备主要保管在英国银行,起着全国货币流通的调节作用。
由于存在这种组织,所以减少了对硬币的需要。在英国,大量使用支票, 不论多么有支付能力的人在此支付大量金额时,几乎毫不例外都使用支票,
这样一来,英国贸易巨额周转所需要的硬币数量,都相对极小。
1909 年,英国金币总数确定为 23 亿 7 千 1 百万马克;德国确定为 43 亿
8 千 7 百万马克;法国确定为 38 亿 9 千 1 百万马克。英国在最为富有的极盛时期,由于发展了信用,比法国和德国使用少量的金币数量就足够了。
银行发行业务即发放持票人银行券,具有特殊的理论意义。银行券是用于与货币同时流通的信用凭证,含有向凭证持有人支付凭证标明的金额的银行债务。银行券能提供相当可观的一笔金额用于支付,它是交换的工具,同货币一样在贸易周转中流通。银行券不同于货币,是独立的价值尺度,因为它由银行兑换成货币,所以它本身的价值是由货币衡量的。
这也正是这种银行券与非兑换用的纸币区别所在。同时,发放的方法也不同于普通纸币。银行券通常由银行通过信贷主要是通过期票贴现办法发放到流通中去。因此,银行只能暂时把其银行券余额投入到流通中去,当支付期票时,银行券又返回了银行。在银行券由银行进入流通的同时,银行券又由流通涌入银行,这样不至于使银行券过多地充斥国家的流通领域。
由于银行券同货币大量地流转于市场,政府采取特殊的措施以保障银行券的兑换。存在四种用金属抵敷银行券的基本保障体制。英国体制是一定数额的银行券完全不能用金属抵敷,超过这个数额则完全由金属抵敷。
根据 1844 年罗伯特·皮尔法,英格兰银行提供了 1,400 万英镑的无任何金属抵补的银行券(后来,这一金额又有增加),而超出这一标准的银行券数量,必需全部由硬币予以抵敷。
法国体制允许银行无限制地发放一定的最高数额的银行券。德国体制对非抵补银行券的发放没有规定一定数额,但超过一定标准的银行券课以附加税。美国体制所准许发放的银行券的金额由银行的固定资本确定。
短期信贷银行即所谓的商业银行,主要为商业和工业目的服务,为它们提供流动资本。但是,经营企业不仅需要流动资本,而且需要固定资本。提供给经营企业以固定资本的贷款,按其本质来说,应当是长期贷款,因为固定资本周转缓慢。在长期贷款的条件下,保障贷款的形式必然是另外的形式即私人贷款,因为在短期信贷银行中要取得私人贷款是办不到的。信贷要有必要的物质保证。在所谓的抵押银行里,不动产成为抵押品:在城市里,是地皮和建筑物;在农业中则是土地(农业银行)。这类银行在不动产抵押之下发放长期贷款,这些贷款在多年期间分批偿还。抵押银行通过发放所谓的抵押单据即用抵押财产担保的债券来获得作为贷款所发放的资本。
长期信贷银行独特类型是所谓的动产信贷银行(credit mo-bilier), 它特殊目的是向企业提供固定资本并建立新的企业。这些银行把长期贷款和短期贷款业务合并到一起,曾在法国第三帝国时期,取得轰动一时的成功, 但是,由于存放在该银行中的资本得不到保障,所以这些银行变为极不可靠的信贷机构。实际上,向新建立的和旧的企业提供资本,本是普通商业银行日常的业务(即所谓的利用在交易所出售股票和债券并通过抵押这些证券进行的贷款),尽管这种业务违犯了短期贷款原则。
在俄国信用组织中,国家起着突出的作用。私人商业银行仅仅在上一世纪五十年代末才产生。尽管从那时起私人商业银行得到很大的发展,但是直至目前,在短期贷款机构中起着主导作用的还算是国家银行,它履行商业银行普通业务,而且同时还调节着国家的货币流通即根据法律确定的标准,发放信用券(这一点已在上一章里谈过)。俄国再没有第二家银行有权发放自
己的信用券,因为发行业务是国家银行垄断的。
目前,在存在兑换的条件下,俄国的信用券不是纸币,而是必须接受的并由官定行市供给的银行券,类似于英格兰银行的债券,但是又与后者有重大的区别,即英格兰银行是根据商业情况发放自己债务的私人机构,而俄国国家银行则是国家机构,它的全部活动都从属于国库的利益。
在组织长期信贷方面,俄国国家还起着更为卓越的作用。在 1882 年创立
的国立农民土地银行(这一点已在第 2 篇第 7 章谈过),最初所要达到的目
的仅仅是扩大农民的地产,而只在 1906 年,该行受权发放农民份地抵押贷
款。在 1885 年,又创立了国立贵族土地银行,其目的是通过提供尽可能优惠贷款的途径,协助贵族的地产。为了降低贵族银行贷款利息,甚至发放有奖公债,银行借此有可能控制贷款利息低于其用抵押证券支付的利息。由于采取了这种有利的贷款条件,贵族银行迅速地开展了自己的业务并成为了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土地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