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罗马共和国的危机与覆亡

西西里奴隶起义 公元前 3 至 2 世纪,罗马的奴隶制获得发展,奴隶和奴隶主阶级矛盾逐渐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奴隶主残酷压迫和剥削奴隶,激起奴隶起而反抗。从公元前 2 世纪初起,奴隶不断发动武装斗争。公元前 198 年,一些拉丁城市中的迦太基奴隶曾密谋暴动,后因叛徒出卖而失败,被处死者达 500 余人。公元前 196 年,伊达拉里亚发生了乡村奴隶和农民起义,

波及全区,罗马派去一个军团才把起义镇压下去。公元前 186 年,南意大利

的阿普利亚牧奴发动起义,起义者达 7000 余人,使该地区的道路和牧场都变成了危险地带。这些斗争预示着大规模起义风暴即将来临。半个世纪之后, 西西里奴隶大起义便爆发了。

西西里土壤肥沃,素以粮仓而著称。在那里奴隶制大田庄产生较早,大田庄中聚集着成百上千个奴隶,大多数来自同一民族或地区,有利于反抗斗争的组织发动。恩那城的庄园主达莫披洛斯以虐待奴隶出名,他不仅不给奴隶起码的衣食,还打发奴隶抢劫过路的旅客,并要分赃一半。奴隶们忍无可忍,揭竿而起。公元前 137 年夏,在叙利亚籍奴隶攸努斯领导下,400 名奴隶以锄头、镰刀、斧头、长竿、短棒为武器,冲进恩那城,得到城里奴隶的响应,占领了城市。起义队伍迅速壮大,在恩那城建立了政权,取名“新叙利亚王国”,攸努斯被推选为国王,取号“安条克”。在国王之下,还设立一个由足智多谋的奴隶组成的顾问院。恩那城建立起来的奴隶政权,固然带有东方王国的色彩,但它在本质上是作为与罗马奴隶主政权相对抗的一种独特的奴隶政权形式而出现的。

恩那城奴隶起义,得到西西里其他地区奴隶的积极响应。在该岛西南部阿格里根特,西里西亚籍奴隶克勒翁领导一支 5000 人的起义队伍,与攸努斯汇合起来。克勒翁尊重攸努斯,自愿当其副手。起义范围迅速扩大,西西里东部和中部许多城市如墨萨纳、托洛明尼亚、卡塔涅、列昂提尼等,先后落到起义者手中。起义者人数日益增多,据狄奥多拉记载,达到 20 万人之众。起义奴隶到处摧毁大庄园,杀死庄园主,但他们对小庄园特别是农民和手工业者则加以保护,因而得到当地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同情和支持。

起义军屡败罗马军队。公元前 134 和 133 年又击败罗马两个执政官分别

带领的罗马军团。公元前 132 年,罗马派遣大军前往镇压,攻陷起义军主要据点马尔干提纳和托洛明尼亚,最后围攻恩那城。在突围中,2 万奴隶阵亡, 克勒翁英勇牺牲,攸努斯被俘后死在狱中,起义被残酷镇压下去。

不久,西西里又爆发了第二次奴隶起义。这次起义的直接原因是由总督涅尔瓦停止释放奴隶而引起的。当时罗马在北非进行朱古达战争,又和北方入侵的日耳曼人作战,需要大量军队。但许多行省和同盟国的自由民因债务沦为奴隶,不能提供兵源。因此,元老院下令行省总督审查自由民出身的奴隶,予以释放。西西里总督涅尔瓦释放了 800 名奴隶,后因接受奴隶主的贿

赂,停止了审查。于是,渴望自由的奴隶愤然举行起义。公元前 104 年,西西里西部赫拉克利城附近的奴隶在萨维阿斯领导下首先发动起义,后在卡普里恩山建立根据地,并击溃涅尔瓦派来的军队。不久,在利利贝附近又聚集了一支在阿铁尼奥领导之下的起义队伍。为了联合起来进行斗争,这两支起义队伍在特里奥卡拉城会师,并在该城建立政权,共推萨维阿斯为王,取号“特里丰”,阿铁尼奥为军事统帅。下设议事会,作为共商大计的机构。大

批奴隶和农民投奔起义队伍,力量迅速壮大,挑选强壮的奴隶组成 2 万步兵

和 2000 骑兵的起义军。公元前 103 和 102 年,起义军先后击败了两个执法官带领的罗马军队。这时,起义烽火燃遍西西里大部分地区。起义军分兵出击, 四出活动,捣毁大庄园,袭击行省机构,毁坏驿站,切断城乡交通联系。

不久,起义者遇到了不利情况。萨维阿斯在公元前 102 年不幸死亡,使起义者失去了一位杰出领袖。粮食匮乏也使起义者面临困境。罗马在战胜日耳曼人后,便集中力量镇压奴隶起义。公元前 101 年,执政官阿克维里乌斯率领大批军队进攻起义军,在墨萨纳附近发生激战,阿铁尼奥英勇牺牲,起义军败退特里奥卡拉。不久特里奥卡拉陷落,许多奴隶被俘后都被钉死,剩下 1000 名奴隶坚持斗争,后来受骗归顺阿克维里乌斯,竟被卖为角斗士。他们发现受骗后,互相刺杀而死。

西西里两次奴隶起义,因历史条件和奴隶阶级本身的局限性,最终归于失败。但起义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起义奴隶曾建立自己的政权和军队,标志着罗马奴隶起义斗争发展到较高水平。西西里奴隶起义沉重地打击了罗马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揭开了共和后期大规模社会斗争的序幕,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格拉古兄弟改革 第一次西西里奴隶起义烈火尚未完全扑灭,罗马城乡平民在格拉古兄弟领导下,掀起了一场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社会改革运动。当时罗马土地集中和农民破产已造成严重社会后果,失地农民迫切要求重新获得土地,而贵族中一些有识之士鉴于农民破产有损兵源和安定,也在筹划复兴小农的土地改革方案。格拉古兄弟出身名门望族,从小受到良好教育, 循着罗马贵族的传统仕途先后担任神职和军职,在人民中颇有威望。他们根据形势发展,从奴隶主阶级长远利益出发,怀着富国强兵之志和忧国忧民之心,积极投身于社会改革运动。

公元前 133 年,在罗马平民和贵族改革派的支持和拥护下,提比略·格拉古就任保民官,随即提出土地改革法案。法案规定,每户家长占有公有地限于 500 犹格,如有儿子,则其子尚可各占 250 犹格,但每户占地总数不得

超过 1000 犹格。所占公有地永久使用,免交租金。超占部分收归国有,划为

30 犹格的份地,分给无地农民。此种份地须要交纳少量租金,世袭使用,不得出卖或转让。肥沃的坎佩尼亚土地,不在此法案范围之内。提比略提出土地法案后,遭到元老贵族极力反对。他们唆使提比略的同僚保民官奥克塔维乌斯使用否决权阻止法案的通过。元老贵族的破坏和人民的拥护,都推动提比略采取激烈的措施,召集公民大会付诸表决,结果,奥克塔维乌斯被罢黜, 并通过了土地法案。同时,选出提比略本人、他的岳父克劳狄乌斯和他的弟弟盖约三人组成委员会,负责处理收回和分配土地事宜。可是,法案的实施遇到许多实际困难,元老院拒不提供必要的经费。于是,提比略趁帕加马国王将其王国遗赠给罗马之际,提议把该王国金库作为贫穷农民的补助资金, 并把该王国的处理权交给公民大会。这就和一向把持外交和财政大权的元老院发生严重冲突。为了实施土地法案,提比略竞选连任下一年保民官。元老贵族以连任保民官出乎常规为借口,乘机攻击提比略心怀叵测,欲施暴政。公民大会选举时,农民忙于夏收而无暇进城,贵族反对派策划阴谋,寻衅滋事。大祭司长纳西卡纠集一群元老、被保护人和奴隶,冲进会场,在混战中打死了提比略及其拥护者 300 余人,当晚把死难者尸体扔入第伯河。

提比略殉难后,改革运动并未停止。元老院不敢贸然取消土地法。三人

土地委员会经改组后仍继续活动。据李维记载,公元前 125 年罗马公民人数

约有 39.5 万人,比公元前 131 年增加 7.5 万人,一般认为这是失地农民分得份地而具有公民资格的结果。但是,土地分配日渐困难,大土地所有者百般隐瞒地产,产权纠纷也难以裁决,而且还牵涉到意大利同盟者的交界地区, 引起同盟者的不满,他们也要求获得罗马公民权。因此,土地改革运动便在更加复杂的形势下高涨起来。

公元前 133 和 132 年,提比略之弟盖约在罗马平民的支持下连任两届保民官。任职之初,盖约即向反对改革的权贵发起进攻,提出法案禁止被人民罢免的高级官员和保民官再次任职,规定非经人民审理不得判处公民死刑, 然后便转向社会和经济改革。他不仅恢复提比略的土地法案,而且还实行一些其他的重要法案。因为公有地分配已近枯竭,所以他提出殖民法作为土地法的补充,在南意大利建立了米奈维亚和奈普图尼亚等殖民地,甚至设想建立海外殖民地。为了防止粮荒,他实行了粮食法,由国家从海外购入谷物, 储存于公共粮仓,以低于市价每月一次定量卖给公民。盖约还实施筑路法, 亲自筹划修建一些大道,以改善交通运输,同时解决无业平民就业问题。又实施军事法,禁止征召 17 岁以下的人服役,由国家出资供给公民战士军装。为了争取骑士支持改革,盖约实行亚细亚行省包税法,规定该省采取包税方式征集什一税、关税和牧场税,由监察官把包税权拍卖给骑士。同时还制定审判法,打破了元老对法庭的垄断,使骑士获得担任法庭成员的权利,并惩处司法审判方面的腐败行为。此外,还颁布法律,规定元老院应在执政官选举前确定其卸任后担任哪一行省总督,以免以最好的行省私相授受。

元老贵族施展诡计,反对改革。他们利用盖约的同僚保民官德鲁苏提出法案,建议在意大利建立 12 个殖民地,每个殖民地移民 3000 人。在当时意大利已无可供殖民之地,德鲁苏的殖民法实属欺人之谈,旨在笼络人心,破坏改革。他还蛊惑人心地提出禁止鞭笞拉丁人的法案。针对反对派的阴谋, 盖约借助同僚保民官卢布里乌斯提出新的殖民法,即在原迦太基领地上建立朱诺尼亚殖民地,安置 6000 人,一些意大利人可能也包括在内。公元前 122 年春,盖约到北非筹建殖民地,反对派乘机造谣惑众,破坏盖约的殖民计划。盖约返回罗马后,斗争进入决定性阶段。他采取坚决措施,毅然提出公民权法案,授予拉丁同盟者以罗马公民权,意大利同盟者以拉丁公民权。但是这一法案不仅遭到元老贵族的激烈反对,而且也引起那些不愿把公民权分给意大利人的公民强烈不满。而大批意大利同盟者在当时又被排斥于罗马城之外。因此,法案未能通过,盖约的威信随之下降。同年夏,盖约竞选第三任保民官失败。在他卸任后,反对派便进行报复。取消北非殖民地的法案被提到公民大会,集会时双方发生冲突。元老院借机镇压改革派,盖约及其支持者占领阿芬丁山进行抵抗。最后,盖约被追逼而死,3000 余名支持者惨遭杀害,他们的尸体也被投入第伯河。

格拉古兄弟实行改革,企图通过限制占用公有地和分配土地给农民的立法,遏止土地兼并,保护小农经济,以维护罗马国家的社会基础和军事力量。但是,当时罗马处在城邦危机时期,小农的分化和破产已成历史发展必然趋势,已不可能维持小土地所有制。盖约死后不久,罗马又通过了允许出卖份地的法案,土地委员会也被取消。不过,格拉古兄弟改革在历史上仍有重要意义。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土地集中进程,改善了部分平民的生活条件。特别是盖约在形势推动下由单纯的土地改革发展到实行多方面的社会改革,

沉重地打击了元老贵族势力,改进了国家行政和司法管理机能。这些都是符合当时罗马社会发展要求,在后来罗马历史发展过程中得到肯定和充实,因而具有明显的进步性。

马略军事改革 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后,罗马社会内部斗争继续发展, 形成所谓民主派和贵族派,双方在朱古达战争(公元前 111—105 年)期间和战后展开激烈的斗争。当时,努米底亚王室发生内讧,朱古达占领塞尔塔城后,利用当地居民反罗马情绪,杀死了住在该城的罗马和意大利商人以及高利贷者。罗马于公元前 111 年向朱古达宣战。战争伊始,罗马贵族政治和军事制度的腐败暴露无遗,高级官员和军事指挥官接受贿赂,士兵为所欲为, 军纪松弛,士气涣散,致使战争连连败北。公元前 109 年,执政官麦特鲁斯到达北非,整顿了军队,开始扭转局面,但未能迅速结束战争。骑士因其利益受到损害大为不满,加剧了他们与元老贵族的矛盾。

此时,军人出身的马略崭露头角。他和骑士有着密切关系,在平民中也有一定威信。在民主派的支持下,马略当选为公元前 107 年执政官,获得朱古达战争的指挥权,并在后几年中连任执政官,率军作战。在此期间,为了增强罗马军事力量,取得战争胜利,马略实行了军事改革。罗马原来实行公民兵制,公民须有一定财产资格才能参军服役。由于战争需要大量兵源,财产资格便逐渐降低,在布匿战争中最低财产资格曾降到 4000 阿司。同时在军

队中也出现志愿兵,不过他们多半为服役期满的老兵。到公元前 2 世纪,特别是在格拉古兄弟改革失败后,罗马兵源危机日趋严重。马略为了迅速征集军队,取消了财产资格限制,吸收无产者入伍,即以募兵制代替了公民兵制。实行这一制度,使他很快征集到补充北非军团所需的新兵,大约有 5000—

6000 人。不过,马略采用募兵制后,公民兵制并未完全废除,在公元前 1 世纪,当招募志愿兵不能满足需要时,往往又强制征集公民参军。马略实行募兵制后,士兵除获得薪饷外,还可得到国家提供的武器给养,不再在军饷中扣除。服役期限也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马略把士兵服役期限延至 16 年,服役期满的老兵可从国家分得一块份地作为补偿。随着财产资格的取消,罗马公民在军团中只当重装步兵,而骑兵和轻装步兵改为从同盟者和行省中征集。

马略军事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措施是改革军团组织。为了加强军团的机动灵活性,马略在军团中推行联队制。联队是介于军团和连队之间的组织,配有 600 名重装步兵,能够单独执行战术任务,独立进行军事行动。每个军团

有 10 个联队,每个联队辖 3 个连队(6 个百人队)。联队制军团的作战阵式

仍保持三列队法,前列配置 4 个联队,后两列各有 3 个联队,各列联队之间留有空隙,前后列联队交叉排开,以便插上和退却。马略还统一军队的武器装备,重装步兵一律配备投枪和短剑,并改进了投枪构造和运载工具。此外, 马略对军队进行严格训练,把当时角斗学校训练方法引入军中,以提高士兵的战术技能。在训练中,注重锻炼军队适应艰辛的作战环境和生活条件。为了提高部队的机动性和独立作战能力,马略要求士兵在行军中除携带武器外,还背负行军背架,内有挖掘工具和其他装备,以致于当时马略军中士兵获得“马略骡子”的谑称。

经过军事改革和整顿,罗马军队的战斗力大为提高。马略依靠改组的军队,于公元前 105 年胜利结束了朱古达战争。这时,原住在波罗的海沿岸的日耳曼部落为寻找新的居住地,向西南迁徙,侵入那尔旁高卢,威胁意大利。

罗马派兵抗击,屡遭失败,损失惨重。公元前 102 年马略第四次就任执政官, 率军与条顿人激战于阿克维·塞克斯提埃,条顿人几乎全军覆没。次年,又在维尔凯列附近大败森布里人。日耳曼人的入侵终被粉碎,消除了来自北方的威胁。公元前 101 年,马略的副将玛尼乌斯·阿奎里乌斯率军镇压了第二次西西里奴隶起义。

马略军事改革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这次改革冲破旧的城邦制度的传统,改变了罗马以公民兵为基础的军事制度。募兵制代替公民兵制,使得大批无业游民加入军队,部分地解决了小农破产而引起的社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国家安定。同时,通过广开兵源和提高军队战斗力,解决当时罗马军队出现的问题,符合奴隶主阶级加强统治和进行对外战争的需要,进一步推动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发展。另一方面,这次改革对罗马社会历史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改革导致罗马军队社会成分的变化,使罗马军队由农民为骨干的公民兵变成了以无产者为主要来源的职业军队。改革后逐步建立起来的老兵分配份地的制度,也改变罗马土地问题的性质,即由破产农民要求恢复土地的斗争变为老兵争取份地的斗争,这就在共和后期罗马社会斗争中增添了新的因素。职业军队长期追随和服从自己的统帅,而统帅则笼络收买军队, 并利用军队作为争权夺利乃至夺取政权的工具,这样就为后来罗马奴隶主权贵建立军事独裁提供了条件。

同盟者战争 罗马征服意大利后,经过长期的政治统治和经济文化交流,意大利逐步罗马化。一些具有部分罗马公民权的公社地位上升,获得完全的罗马公民权。在新建的拉丁殖民地中,罗马移民越来越多,新老拉丁殖民地都享受拉丁公民权。但是,众多的意大利同盟者的地位非但没有改善, 反而更加恶化了。他们在名义上是罗马的同盟者,实际上则是罗马统治下的属民。同盟者没有罗马公民权,不能参与罗马政治活动和担任官职,也分不到公有地和战利品,但却要为罗马提供辅助部队,而这种“血税”随着战争的频繁和扩大日益加重。罗马元老院加紧控制和经常干预同盟者的内部事务,同盟者还受到罗马人的歧视和虐待。因此,同盟者对罗马的统治和压迫深为不满,他们强烈要求获得罗马公民权和其他权利,或者与罗马完全脱离关系,争取独立地位。于是,意大利同盟者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便和罗马社会改革运动汇合起来。

在罗马统治阶级中,不少有识之士主张给予意大利同盟者以罗马公民权。公元前 125 年,执政官弗拉库斯首次提出向同盟者授以公民权的议案, 但由于元老院的阻挠,弗拉库斯被派往高卢出任总督而被迫放弃了提案。此事引发了弗列盖列城居民起义,后遭罗马镇压。公元前 122 年盖约·格拉古又提出公民权议案,大批同盟者涌入罗马表示支持,但被执政官赶出城外, 结果议案未获通过。公元前 103 和 100 年,萨杜尔尼努斯两次当选为保民官, 他依靠平民和骑士的支持,颁布了粮食法等法案,并与马略结盟强行通过土地法案,将阿非利加和那尔旁高卢行省的公有地分给马略老兵,每人 100 犹格,其中包括服役期满的意大利同盟者。可是,萨尔尼努斯运动以失败告终, 使同盟者的幻想再次成为泡影。公元前 91 年,保民官德鲁苏企图调和矛盾, 实施粮食法和殖民地法,向贫穷公民廉价售粮并分配坎佩尼亚和西西里余下的公有地,还提议法庭成员由元老和骑士共同组成,授予意大利同盟者以罗马公民权。可是,这个妥协方案遭到普遍反对,不久德鲁苏也被暗杀了。意大利同盟者通过和平和合法途径争取罗马公民权的希望完全破灭,于是他们

愤然拿起武器,发动了同盟者战争。

意大利同盟者以马尔西人为核心,秘密结成反罗马联盟。他们互相交换人质,商议联合发动起义。公元前 91 年,皮凯努姆的奥斯库伦城首先起义, 参加反罗马联盟的城市和公社纷纷响应,除伊达拉里亚人和翁布里亚人以外,几乎所有的意大利同盟者都卷入了起义。起义的同盟者建立联盟共和国, 定都于皮里根尼的城市科非尼姆,更名为意大利,并按罗马国家模式,设立公民大会、元老院、执政官等。还发行铸币,镌有公牛掀翻母狼的图案,象征意大利战胜罗马。起义者的军队有 10 万人,马尔西人西罗和萨莫奈人穆提

鲁斯作为意大利执政官并担任起义军统帅。罗马征集了 18 个军团,派遣执政官率领出征,一些著名将领如马略和苏拉等担任副将。战争主要分成南北两大战场进行。战争初期,起义军在南北战场都占据明显的优势。迫于形势的严重性,罗马元老院采取让步政策,对同盟者进行分化瓦解。公元前 90 年底, 罗马通过尤利乌斯法,向所有迄今仍忠于罗马的意大利同盟者和拉丁殖民地以及在罗马军队服役的同盟者授予罗马公民权,很可能还向放下武器的同盟者授予罗马公民权。这一法案的公布,有效地制止了起义的扩展,加强了罗马的统治基础。伊达拉里亚人和翁布里亚人率先取得了公民权。公元前 89 年初,罗马又颁布了普劳提乌斯-帕皮利乌斯法,进一步补充了尤利乌斯法的实施细则。①于是战争局势发生变化,罗马逐渐掌握主动权,在两个战场上都发起了进攻。在北方战场,罗马军队击溃北上的起义大军,占领了奥斯库伦。不久,西罗率军向南撤退,同盟者的首都失陷。在南方战场,苏拉击溃萨莫奈人的主力部队,攻占其首府波维亚努姆。但西罗撤到萨姆尼乌姆与穆提鲁斯汇合,以爱塞尔尼为中心,坚持抗击敌人,甚至一度收复波维亚努姆。后来,终因力量悬殊,在公元前 88 年被镇压下去。同时,阿普利亚的起义军也遭到失败,同盟者战争遂告结束。

同盟者战争是意大利同盟者要求罗马公民权,即争取与罗马人在政治和社会方面平等权利而发生的,因而具有民主运动的性质。同盟者在战场上虽被罗马人打败,但经过战争终于达到他们的目标。罗马不得不把公民权授予波河以南所有的意大利同盟者。然而,罗马对这些新公民作了限制,把他们单独编成 8 个(或 10 个)特里布斯,使他们在表决中对拥有 35 个特里布斯的老公民处于劣势地位。不过,从此同盟者的上层得以跻身于罗马显贵的行列,而广大中下层居民也享受到罗马公民权带来的财产权、婚姻权、税务豁免权以及人身的保障,等等,从而扩大了罗马国家的社会基础。同时,这次战争冲破了旧的城邦制度的框架,改变了意大利社会政治结构,把罗马控制下的意大利各城市和部落组成的联盟,变成了以罗马为核心的意大利统一国家,因而也加速了意大利各地区和罗马的融合过程。总之,同盟者战争对于罗马社会历史发展有着重大的历史意义。

苏拉独裁 正当罗马和同盟者酣战之时,在小亚细亚发生了密特里达提战争。本都国王密特里达提六世乘罗马无暇东顾之机,于公元前 89 年进军亚细亚行省,当地居民苦于罗马的压榨,把他当作解放者。占领小亚细亚后, 密特里达提派兵从色雷斯进入马其顿,同时本都舰队控制了爱琴海。此时, 雅典也发生反罗马的起义,希腊各邦纷纷倒向密特里达提一边。因此,罗马

① 有些学者认为,普劳提乌斯-帕皮利乌斯法规定,凡在 60 天内放下武器向罗马官员登记申请的同盟者, 均可得到罗马公民权。但是许多学者认为这一说法缺乏史实依据。

在东方的霸权地位受到严重的威胁。

同盟者战争结束后,罗马抽出力量对付东方,但在派遣战争的统帅人选上,贵族派和民主派发生了争执。公元前 88 年,在元老院主持下,担任当年执政官的苏拉抽签获得了指挥权。可是,苏拉的军队尚未离开意大利,马略和保民官卢福斯结盟,在公民大会通过提案,免除苏拉的指挥权而代之以马略。苏拉旋即带兵向罗马进军,开创了罗马人进攻自己祖国的先例。苏拉攻下罗马后,杀害了卢福斯和大批民主派分子,并宣布马略等人为“公敌”。还废除民主派法律,规定任何议案不经元老院批准,不得提交公民大会表决, 所有议案一律提到森都利亚大会。恢复了元老贵族的统治,苏拉于公元前 87 年率军出征东方。他在希腊围攻雅典,血洗了这座文明古城。接着又战胜本都和希腊联军,挫败了密特里达提进入欧洲的计划。

这时,罗马的形势发生逆转,马略从北非返回意大利,在伊达拉里亚纠集军队,联合执政官秦纳占领了罗马。他们进行血腥报复,捕杀苏拉的拥护者,取消苏拉的法律。公元前 86 年马略和秦纳当选为执政官,但马略就任第七任执政官后不久即死去,大权落在秦纳手中。秦纳采取一系列有利于骑士和平民的措施,如取消部分债务,实行币制改革,把意大利新公民分配到 35 个特里布斯等。不久,秦纳死于兵变,但罗马政局仍控制在民主派手中。

与此同时,小亚细亚也起风云。当地居民不堪忍受密特里达提专制统治和战争负担,相继发动起义。秦纳当政时曾派弗拉库斯率军代替苏拉出征, 但他因内讧被杀,接替其职务的费姆布里亚转战到小亚,占领了帕加马。苏拉副将鲁库鲁斯指挥的舰队也夺回了爱琴海的岛屿。这样,小亚细亚的希腊城市重又归于罗马。军事上的失败迫使密特里达提求和,而苏拉也急于结束战争,赶回罗马夺取权力。于是,双方于公元前 85 年缔结了和约。密特里达

提放弃战争以来所占领土,交出舰队,赔款 2000 塔兰特,苏拉则承认他为本都国王和罗马的同盟者。第一次密特里达提战争结束后,苏拉策反了费姆布里亚带领的军队,并在小亚严厉惩罚亲密特里达提的城市,在行省摊派巨额军费和赋税,恣意劫掠和搜括行省居民。

公元前 83 年,苏拉率领 4 万大军在南意大利的布隆迪西乌姆登陆。克拉苏和庞培等一批贵族青年闻讯后立即投奔苏拉。民主派在小马略等人领导下组织抵抗。最后,苏拉在科利那城门外击败民主派和萨莫奈人的联军,以征服者姿态进入罗马。他宣布“公敌”名单,大肆屠杀民主派分子和无辜平民, 抢劫其财产和土地,至少有 40 名元老和 1600 名骑士遭到杀害。同时,释放

原属其政敌的 1 万名奴隶,组成一支卫队,赐姓“科尔涅利乌斯”(苏拉之

姓)。苏拉还对背叛的意大利城市实行残酷报复。他在没收的土地上建立 10

个军事殖民地,安置了 12 万老兵,这些老兵成为苏拉建立军事独裁的重要支柱。

稳定局势后,苏拉开始实行所谓宪政改革。他授意摄政弗拉库斯恢复独裁官职位,并将此法案提到公民大会通过,批准苏拉为独裁官,任期不限。无限期独裁官职务使苏拉集国家大权于一身,成为名副其实的独裁者。这在实际上破坏了共和制的基本原则,但他却又维持共和机构和官职,并在共和体制下实行了一系列措施。他从忠于自己的骑士和意大利自治市贵族中,选拔 300 人补充元老院,使元老名额增至 600 人。元老院恢复了旧日的权力和特权,在立法上任何提案非经元老院审议不得提交公民大会;在司法上原由骑士控制的常设刑事法庭收归元老院掌握。保民官的权力被剥夺殆尽,其立

法创制权受到元老院的钳制,司法指控权也被废除,否决权则受限制,还被禁止继任其他高级官职。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苏拉把执法官由 6 人增至 8

人,财务官由 12 人增至 20 人。2 名执政官和 8 名执法官任职期满后出任 10 个行省的总督,他们就职于哪个行省则由元老院决定。并规定行省总督无权发起战争,禁止总督带兵离开行省或把军队调出行省境外。苏拉还重申和规定高级官职的年龄资格、任职间隔期,以及财务官以上高级官员卸任后进入元老院等制度。为了加强和巩固统治,苏拉颁布了一系列法令,设立了 7 个常设刑事法庭,制定了审判程序。法庭的法官由元老担任。此外,他把卢比孔河定为意大利北界,变更了意大利行政区的划分。还大兴土木工程,废除了向城市贫民廉价配粮制度。

苏拉独裁是在罗马奴隶制城邦严重危机的情况下,元老贵族企图挽救其衰败命运而采取的个人军事专政。因为苏拉独裁在共和体制规范内实施,目的在于恢复和巩固元老贵族统治地位,所以,其政策措施带有保守甚至反动的性质,尽管迫于形势需要,也作了某些调整和改革。苏拉建立独裁统治, 并没有解决当时罗马面临的问题,反而使局势更加恶化了。公元前 79 年苏拉放弃独裁官职位隐退,次年死去。在苏拉死后不久,他所颁布的法律随即被废弃了。但是,苏拉依靠军队实行独裁统治,给予共和制度以沉重打击,为日后凯撒等人的独裁开了先河。

斯巴达克起义 公元前 1 世纪 70 年代末,罗马爆发了斯巴达克领导的大规模的、震撼了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奴隶起义。斯巴达克是色雷斯人,曾在反罗马的战争中被俘,初在罗马辅助部队服役,后因多次逃亡,被卖到卡普亚角斗学校当角斗奴。角斗奴遭受非人待遇,在角斗场上互相残杀或与野兽搏斗,以供罗马人取乐,生命毫无保障。公元前 73 年春,在斯巴达克的鼓动

下,卡普亚角斗学校的奴隶密谋暴动,不慎泄密,斯巴达克迅即带领 70 余名角斗奴以厨房刀叉为武器,杀死了卫兵,逃到维苏威火山,并建立了营地。附近许多逃亡奴隶和破产农民前来投奔,起义队伍迅速扩大,不久就发展到万余人。起义者推选斯巴达克为领袖,高卢人克利克斯成为他的副手。他们四出活动,袭击奴隶主庄园,震动了整个坎佩尼亚地区。

公元前 72 年春,罗马调集一支由执法官率领的 3000 人军队,围困维苏威火山。起义者利用野葡萄藤编成绳梯,从陡峭的悬崖攀援而下,绕至敌后发动突击,出奇制胜。以后,起义者声威大振。同年秋,当起义者从坎佩尼亚向亚得里亚海滨转移时,罗马又派出一名执法官率军进行拦截。起义者打败罗马军队,驰骋于卢卡尼亚和阿普利亚大地,占领了意大利南部许多城市。这时起义队伍扩大到 7 万人。

当时,起义军内部由于出身成分不同,目的要求不一,在战略上产生了意见分歧。外籍奴隶渴望自由,主张越过阿尔卑斯山,返回祖国;本地奴隶和破产农民则要求获得土地,坚持在意大利斗争到底。起义者意见分歧导致起义力量的分裂,斯巴达克率主力向北进军,而克利克斯带领 3 万人留在意大利南部。不久,在加尔干山附近,克利克斯部队被罗马执政官打败,克利克斯及其 2/3 的战士英勇牺牲,余众突围北上,重归前来救援的斯巴达克。斯巴达克向东南迂回,然后穿过亚平宁山脉继续北上,一路上先是粉碎了罗马一名执政官的堵截,后又挫败了另一名执政官的追击。庆功之时,斯巴达克强迫 300 名罗马战俘进行角斗表演,用以祭奠战友克利克斯的亡灵。接着, 起义军进入山南高卢,打败了总督卡西乌斯的军队,占领了穆提那城,胜利

抵达阿尔卑斯山脚下。这时起义军力量进一步发展壮大,人数达 12 万人之众。

可是,斯巴达克并未翻越阿尔卑斯山,突然挥师南下。起义军之所以改变计划,大概是因为冬季越过阿尔卑斯山存在困难,而在意大利北部又得不到当地农民的支持,于是决定南下以谋出路。当斯巴达克率军向南挺进时, 罗马元老院担心起义军直捣罗马,慌忙宣布国家处于紧急状态,免去两名执政官对军队的统率权,任命克拉苏为军队统帅,征集 6 个军团迎击斯巴达克。斯巴达克打败克拉苏副将带领的先遣部队,迅速推进到意大利半岛的南端, 准备渡海到西西里。但由于原来答允提供船只的海盗被西西里总督收买未履行协议,致使渡海计划落空。起义军自己制作木筏渡海,又因海上大风暴未获成功。这时,克拉苏追踪而至,在布鲁提伊挖掘了横跨地峡的深沟,并筑起土墙,围堵起义军。起义军多次组织突围,终于冲破封锁,通过卢卡尼亚, 向布隆迪西乌姆进发,计划从那里东渡亚得里亚海出境。其间,起义军在进军路线上又有分歧,万余人脱离主力部队,结果在鲁干湖畔被克拉苏歼灭。斯巴达克率领起义军击溃尾随之敌,急速向东行进,可是,战胜密特里达提的鲁库鲁斯从东方率军回国,抢先占据了布隆迪西乌姆港,切断了起义军的退路。斯巴达克决定避开罗马主力军,回师迎战克拉苏,公元前 71 年春双方在阿普利亚发生激战。在这场殊死的战斗中,斯巴达克身先士卒,杀向敌群, 不幸腿部被投枪刺伤,仍奋战不止,最后壮烈牺牲。此役起义军阵亡 6 万人,

6000 名起义奴隶被俘后全部被克拉苏钉死在卡普亚到罗马的大道旁。突出重围的起义军部队转战伊达拉里亚,后与从西班牙返回的庞培军队遭遇,也都英勇献身。至此,轰轰烈烈的斯巴达克起义被罗马奴隶主阶级血腥镇压下去。

斯巴达克领导的奴隶起义,是罗马奴隶阶级发动的一次伟大的反抗斗争运动,其人数之多,时间之长,范围之广,在古代世界实属罕见。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起义奴隶始终缺乏明确的斗争纲领和远大的斗争目标,在起义者中未能形成奴隶和破产农民牢固的联盟,代表不同阶层利益的起义领袖意见分歧,导致组织上的分裂,削弱了起义力量,终于被奴隶主阶级扑灭。然而,斯巴达克不愧为古代无产阶级的光辉典范。马克思称赞说:“斯巴达克是整个古代史中最辉煌的人物。一位伟大的统帅(不象加里波第),高尚的品格,古代无产阶级的真正代表。”①列宁也说:“斯巴达克是大约两千年前最大一次奴隶起义中的一位最杰出的英雄。”②斯巴达克起义沉重地打击了罗马奴隶主阶级的统治,促使奴隶制剥削方式发生变化,起义后隶农制①开始发展起来,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罗马从共和向帝制的转变过程,推进了罗马奴隶社会的发展。

前三头同盟与凯撒独裁 苏拉的独裁统治及其倒行逆施,引起普遍不满。苏拉死后,公元前 78 年执政官雷必达企图取消苏拉部分立法,后又利用伊达拉里亚失地居民暴动,联合向罗马进军,结果被苏拉部将庞培镇压下去。在西班牙,马略余党塞多留坚持斗争,他们和当地土著部落结合一起,使斗争运动迅速发展壮大。公元前 77 年,庞培奉元老院之命讨伐塞多留,在连年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30 卷第 159 页。

② 《列宁选集》第 4 卷第 50 页。

① 隶农(Coloni,音译科洛尼),原指承租他人土地的自由佃户,此处所说的隶农制即自由佃农制。公元 1

世纪末之后,科洛尼的身份和地位逐渐恶化,才由自由佃农降为隶农。

战争中屡遭败北,直到公元前 72 年塞多留被叛徒刺杀,才把运动扑灭。庞培班师回国,协助克拉苏消灭了斯巴达克的余部。庞培和克拉苏分别镇压了西班牙和意大利起义后,成了罗马显赫人物。公元前 70 年两人一起当选为执政官。

公元前 1 世纪 70 年代末,罗马局势发生变化,民主派势力逐渐得到恢复和发展。庞培和克拉苏执政期间,恢复了保民官的权力,清洗了元老院中的苏拉派,以争取民众的支持。公元前 67 年,庞培被公民大会委以全权清剿海盗。他采用分区围剿办法,三个月便完成了在地中海消灭海盗的任务。次年, 庞培受命指挥对密特里达提战争,接替同本都国王交战已获重大战果的鲁库鲁斯。经过 3 年时间,庞培胜利结束了密特里达提战争,把本都西部和比提尼亚合并为罗马行省,并在小亚细亚扶植一些附庸国,置于罗马控制之下, 随后引兵南侵,把叙利亚置为罗马行省。公元前 62 年,庞培凯旋返回罗马, 成为罗马最有权势者。元老院勉强允许举行凯旋式,但拒绝批准其在东方实行的各项措施以及分给老兵土地。庞培极为不满,开始同元老院对抗。

受骑士支持的克拉苏,也怀有野心。他在追随苏拉时候,通过侵吞赃物和从事高利贷与投机商业活动,聚敛了大量财富。他在担任执政官期间,大摆宴席,广疏钱财,收买人心,扩大影响。当庞培出征东方时,克拉苏活跃于罗马政界,企图柒指西班牙、山南高卢和埃及事务,均未成功。公元前 65 年担任监察官,一事无成。庞培返回罗马,克拉苏嫉妒在心,从中作梗,力图钳制庞培。

此时,凯撒崛起于罗马政治舞台。在当时,凯撒论权势不如屡建军功的庞培,论资财不及罗马巨富克拉苏,但他出身名门贵族,与民主派领袖有着密切关系,又曾参与反苏拉活动,因而在平民中颇有威望。凯撒历任财务官、市政官、大祭司长。公元前 62 年任执法官,期满后出任西班牙总督。公元前

60 年凯撒返回罗马,因元老院作难,他放弃凯旋式,竞选执政官。经他调解和撮合,庞培和克拉苏捐弃嫌隙,三人出于政治需要,达成了互相支持的秘密协议,即建立历史上所谓前三头政治同盟,以期共同对抗元老院。为了巩固这个同盟,凯撒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庞培。

根据三头协议,凯撒担任公元前 59 年执政官。他在执政期间,实施了一

些法令,批准庞培在东方实行的措施,分给 2 万老兵和贫民土地,免除小亚细亚包税人欠款的 1/3,等等。凯撒卸任后,担任山南高卢和伊利里亚总督, 为期 5 年。后来,元老院又给他增加了那尔旁高卢的统治权。凯撒到高卢后,

兼施外交手段和军事行动,步步推进,在 3 年内征服了高卢大部分地区,不仅为罗马开拓疆域,掠夺了大量财富和奴隶,而且也为自己赢得了雄厚的实力和政治资本。凯撒声望提高,引起贵族派以及庞培的戒心。庞培和克拉苏因争夺出征埃及指挥权产生矛盾。罗马元老院代表人物西塞禄乘机挑拨离间,并攻击凯撒的土地法案。凯撒需要时间征服全部高卢,于是在公元前 56 年先和克拉苏在拉温那会面,后又一起到路卡同庞培会晤。在这里,三头弥合了同盟之间的裂痕,达成重要协议:延长凯撒担任高卢总督的期限;庞培和克拉苏出任公元前 55 年执政官,期满后分别担任叙利亚和西班牙总督。路

卡会谈除三头外,还有 200 余名元老参加,所以这次会谈具有公开的政治结

盟的性质。公元前 55 年,庞培和克拉苏担任执政官后,通过保民官提案,规定叙利亚和西班牙总督任期皆为五年,同时也将凯撒的高卢总督期限延长五年。克拉苏求战心切,任期未满便赴东方任叙利亚总督,进行帕提亚战争。

庞培卸任后留在罗马,指派其副将管辖西班牙。凯撒则在高卢继续率军作战。公元前 54 年,凯撒的女儿尤利娅去世,凯撒和庞培的联姻关系即告结

束。次年,克拉苏死于帕提亚战争,三头同盟只剩下两雄对峙。公元前 52 年高卢部落举行起义,被凯撒镇压下去,山北高卢并入罗马版图。凯撒权势的增长,既使元老院心怀戒惧,也使庞培产生妒忌。元老贵族竭力拉拢庞培, 庞培也逐渐倒向元老院。当时罗马政局日趋混乱。公元前 52 年元老院通过紧急法令,授权庞培征集军队,平定骚乱。不久,元老院又任命庞培为“没有同僚的执政官”,这在实际上开始了庞培在罗马的独裁统治。庞培上任后, 利用职权提出高级官员和卸任高级官员担任行省总督应有五年间歇期等法律,把锋芒指向凯撒;并把自己在西班牙的统治权延长五年,完全不提凯撒的高卢总督是否延长问题。一些贵族群起攻击凯撒,要求解除凯撒的高卢总督职务,交卸兵权。凯撒通过其代理人提出对等条件,要求与庞培同时交卸兵权。元老院拒不接受,授权庞培召募军队保卫共和国,继而宣布凯撒为公敌。于是,一场新的内战爆发了。

公元前 49 年 1 月 10 日,凯撒率军渡过卢比康河,迅速攻占罗马和意大利。庞培偕同大批元老仓惶逃往希腊。凯撒巩固政权后,出兵西班牙,肃清了庞培的势力。后挥师东进,在法萨卢决战中大败庞培。庞培逃往埃及,为托勒密廷臣杀害。凯撒进兵埃及,转战小亚细亚,随后又翦灭了北非和西班牙的庞培残部。到公元前 45 年,罗马内战以凯撒的胜利暂告结束。

在内战期间,凯撒曾担任执政官等职务,还三次被任命为独裁官。公元前 44 年又被任命为终身独裁官。他独揽大权,成为罗马世界的最高主宰者。在凯撒统治时期,虽然共和制机构和各种官职仍然保存,但都听命于凯撒, 所以凯撒政权实质上是君主专制政权。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奴隶主阶级统治基础,凯撒在内战和独裁期间,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重要的有:(1)改组元老院,安插亲信,把一些军人、被释放奴隶以及意大利和行省奴隶主选入元老院,并把元老院名额增至 900 人。(2)增加高级官职的数目,执法

官由 8 人增至 16 人,市政官由 4 人增至 6 人,财务官由 20 人增至 40 人。(3) 改善行省管理制度,提高行省各城市的自治权,改进行省的税收制度。在亚细亚诸行省和西西里,废除了什一税的包税制,代之以课征固定数额的土地税,在山北高卢实行固定的贡赋制。(4)扩大授予罗马公民权的范围,山南高卢和西班牙的一些城市得到罗马公民权,山北高卢和西西里的一些城市获得拉丁公民权。(5)在意大利和行省建立了至少有 20 个殖民地,安置老兵

和贫民 10 万人。凯撒还满足部分平民的要求,取消部分债务,安置游民就业。

另一方面,则将免费领取粮食的贫民人数从 32 万削减到 15 万人,取缔了各种工商业公会活动。此外,凯撒还对罗马的币制和历法进行了改革。

凯撒的独裁统治及其改革措施,加上当时流传凯撒企图登位称王,引起了部分固守共和传统的元老贵族极端的不满。经过一番精心策划,公元前 44

年 3 月 15 日,以布鲁图和喀西约为首的阴谋者,在元老院刺杀了凯撒。

后三头同盟与共和国的覆灭 凯撒遇刺后,罗马陷入了混乱。当年执政官、凯撒的部将安东尼联合骑兵长官雷比达,力图控制政局。元老院通过了西塞禄提出的折衷方案,既赦免凶手,又尊重凯撒的遗愿,为其举行葬礼。凯撒的遗嘱一公布,群情激愤不已;举行遗体火化时,安东尼乘机进行煽动, 引起了平民和老兵的暴动,迫使阴谋者逃离罗马。但安东尼地位不稳,他在镇压暴动后便和元老院与阴谋者达成妥协协议。

这时,凯撒的甥孙和继承人屋大维从阿波罗尼亚来到罗马,借助凯撒的声望,争取老兵和平民的支持,成为安东尼的竞争者。当安东尼被任命为高卢总督,使用武力强占山南高卢时,元老院利用安东尼和屋大维的矛盾,拉拢屋大维反对安东尼。公元前 43 年,屋大维以卸任执法官头衔与两位执政官一起率军同安东尼作战,在穆提那和波伦尼亚打败了安东尼。安东尼逃往山北高卢和雷比达汇合。

凯撒派内部纷争,使元老院地位得以增强。元老院对屋大维也采取蔑视态度。屋大维率军开进罗马,元老院被迫接受他当选为执政官。当时,原属凯撒部下的军官和老兵不愿互相残杀,希望凯撒派领袖联合起来。安东尼在他们支持下重又进占山南高卢。同时,阴谋者逃到东方,在行省纠集大量兵力,伺机反扑。在这种形势下,安东尼、屋大维和雷比达于公元前 43 年 11 月在波伦尼亚附近会晤,达成协议,史称后三头政治同盟。与前三头政治同盟的私人协议性质不同,后三头政治同盟后来获得罗马公民大会的承认,授权他们颁布法令和任命高级官员,统治国家五年,因此具有公开和合法的性质。他们三分罗马西部行省:安东尼统治高卢;屋大维控制阿非利加、西西里和撒丁尼亚;雷比达掌握西班牙。意大利则为三人共管。另外,雷比达担任公元前 42 年执政官,安东尼和屋大维负责征讨占领东方行省的共和派。

后三头结盟后便进军罗马,大肆屠杀政敌,没收财产,大约有 300 名元

老和 2000 名骑士被杀,西塞禄也被杀害。公元前 42 年,安东尼和屋大维率

领 28 个军团出征希腊,在腓力比决战中击败共和派军队,喀西约和布鲁图相继自杀身亡。战胜共和派军队后,安东尼赴小亚细亚惩罚一些支持共和派的城市,征集赋税以充军费。他在塔索斯城召见埃及女王克列奥帕特拉七世, 后即随她前往埃及。

屋大维返回罗马后,没收意大利一些城市的土地分给老兵,引起意大利居民的强烈不满。安东尼之妻福尔维娅和安东尼之弟鲁基乌斯乘机占领罗马,但很快即被屋大维赶走,并被包围于佩鲁西亚,最后不得不投降。屋大维还趁安东尼派在高卢的副将去世之际,控制了高卢。公元前 40 年安东尼返回意大利,险些重开内战,后经调解才避免发生冲突。三头在布隆迪西乌姆达成新的协议,对行省重新进行分配:安东尼管辖东方行省,筹备帕提亚战争;屋大维治理包括高卢在内的西方行省,负责平定绥克斯都·庞培(庞培之子);雷比达管理阿非利加。意大利仍由三头共管。安东尼还娶了屋大维的姐姐屋大维娅为妻,以联姻巩固同盟。

绥克斯都·庞培吸收对三头不满而从意大利逃亡的人,并联合海盗,其势力日益增强。他占据西西里、撒丁尼亚和科西嘉,派出海军干扰地中海商路,切断罗马的粮食供应。三头一时无力对付他,遂于公元前 39 年在米塞努姆与庞培达成协议,承认庞培的统治权,归还逃到他那里的流亡者的财产。不久,协议即被破坏。屋大维指派阿格里帕建造舰队,准备对庞培作战。公元前 37 年,安东尼又回到意大利,同屋大维在他林敦缔结了一项新协定,将

三头权力延长五年,并商定在反对庞培和帕提亚战争中相互支援。公元前 36 年,屋大维联合雷比达进攻西西里,初战失利,后阿格里帕在纳乌洛卡附近的海战中大败庞培,庞培逃往小亚,被安东尼处死。战后,雷比达接收了庞培的部分军队,企图独占西西里,但其军队不愿再战,经屋大维引诱纷纷倒戈。屋大维剥夺了雷比达职权,只给他大祭司长之职。从此雷比达结束了政治生涯,三头也就只剩两头了。

当屋大维在意大利得势之时,安东尼在东方也巩固了统治地位。为了出征帕提亚和对抗屋大维,争取埃及的支持,安东尼遗弃屋大维娅,而和克列奥帕特拉进一步勾搭一起。公元前 36 年,安东尼出兵帕提亚受挫,损失巨大。

公元前 34 年,安东尼出征亚美尼亚取得胜利。他按照埃及的礼仪,在亚历山大里亚举行凯旋式,与克列奥帕特拉同登黄金做成的王座,宣布凯撒里昂(凯撒和克列奥帕特拉所生之子)为凯撒合法儿子,称作“诸王之王”,克列奥帕特拉为“诸王之女王”,并将罗马的征服地赠与克列奥帕特拉及其子女。这在罗马激起普遍的不满和愤怒,也为屋大维向东方进军提供了口实。

公元前 32 年,三头权限期满,安东尼和屋大维加紧争夺权力,完全决裂了。亲安东尼的两名执政官在元老院责难屋大维,屋大维随即进行回击,迫使他们和 300 名元老逃往安东尼那里。不久,安东尼正式修书遗弃屋大维娅。屋大维进行报复,在元老院宣读了安东尼藏于维斯塔女神庙中的遗嘱,其中批准他对克列奥帕特位的领土赠与,还指令两人死后同葬一起。遗嘱公布后, 群情激愤。罗马元老院和公民大会以侵占罗马人民财产为由,对克列奥帕特拉宣战,并剥夺了安东尼一切职权。公元前 31 年,安东尼和屋大维会战于亚克兴海角,安东尼大败。次年,屋大维进兵亚历山大里亚,安东尼自刎。克列奥帕特拉被俘后不久,也自杀而死。托勒密王朝宣告结束,埃及并入罗马版图。至此,长期陷于内战和分裂的罗马重新统一起来。公元前 29 年,屋大

维凯旋罗马。公元前 27 年,罗马元老院赠给屋大维“奥古斯都”称号,正式确立元首制,标志着罗马从共和时代进入帝国时代。

共和时期文化 早期罗马深受伊达拉里亚和希腊文化的影响。随着罗马对外扩张,它和地中海区域许多民族发生接触。特别是罗马兼并南意大利的希腊殖民城邦,后又征服希腊半岛,于是优秀的希腊艺术作品和各种科学著作大量传播到意大利,许多受过良好教育的希腊人自愿或被迫来到罗马,对罗马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罗马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是与外界影响分不开的,罗马人在吸收许多民族文化的基础上,才创造出独特的拉丁文化。

(一)宗教。罗马的原始宗教是多神教,保存着万物有灵的原始信仰。罗马起初没有神像,后来在伊达拉里亚和希腊宗教神话影响下,才出现了拟人化神像。罗马人信奉的神祇也多模仿希腊,如希腊的天神宙斯和天后希拉, 被附会为朱庇特和朱诺,雅典娜被附会为米涅娃。后来由于与东方国家发生接触,罗马也出现了对东方国家一些神祇的崇拜,如埃及的司生育和繁殖的女神伊西丝等。然而,罗马人通常最信奉的却是战神马尔斯和灶神维斯塔, 前者决定战争的胜负,后者保护家庭和国家的福祉。此外,罗马还长期盛行对祖先的崇拜,相信死者的亡灵是家庭和氏族的保护者。为了祭祀神祇,罗马人建造神庙殿堂,制定节庆仪规,供养祭司团体。罗马每逢发生重大事件, 都要求神问卜,由占卜师通过观察空中飞鸟和雷电现象或动物内脏来预测吉凶。

(二)文学。罗马最早的文学创作是民间的歌谣、故事和谚语,但很少流传下来。公元前 3 世纪开始出现真正的文学作品。罗马历史上第一个诗人

安德罗尼库斯(公元前 284—204 年),是被释放的希腊籍奴隶,他首次将荷马史诗《奥德赛》译成拉丁文,又改编了希腊的悲剧和喜剧,使希腊史诗和戏剧在罗马传播开来。诗人尼维阿斯(公元前 270—200 年)和埃涅乌斯(公

元前 239—169 年)不仅翻译多部希腊悲剧和喜剧,而且还创作罗马的历史剧

和杂体诗。可惜,上述三位诗人的著作都没有完整地保留下来。

公元前 2 世纪,罗马出现了戏剧的繁荣。戏剧分为悲剧和喜剧两种,取材则模仿希腊戏剧,或反映罗马历史和现实生活。悲剧作家阿克齐乌斯(公元前 170—85 年)一生写了 40 余部悲剧。著名的喜剧作家普罗塔斯写过 130

部剧本,保存至今的有 20 部,如《孪生兄弟》、《一坛黄金》和《吹牛的军

人》等。泰伦提乌斯(公元前 190—159 年)的喜剧以家庭生活为题材,代表作有《婆母》和《两兄弟》。

拉丁散文的开创者是加图(公元前 234—149 年),他曾用拉丁文写了一部《创始记》,今只保存残篇。但他有一些演说辞和一部《农业志》保存了下来。瓦罗(公元前 116—27 年)也是一位博学的作家,据说他有 74 种著作, 但现存的仅有《拉丁语研究》和《农业志》。共和末期的文学家首推西塞禄, 他的演说辞保存完整的有 57 篇,此外还有大量的书简、通讯和有关哲学的著作。西塞禄的文体被誉为拉丁文学的典范,对后世有着重要影响。凯撒的两部著作《高卢战记》和《内战记》,文笔洗练流畅,也被当作拉丁文的范本。

(三)史学。罗马最早的历史记载保存在大祭司的年代记中,但只不过是简单零碎的记事。历史著作迟至布匿战争期间才出现。第一位罗马的历史学家是法比乌斯·皮克托(约生于公元前 254 年),他曾用希腊文写了一部

《罗马史》,惜已失传。罗马史学的真正奠基者是加图,他所写的《创始记》共 7 卷,前 3 卷追溯罗马城邦的起源,后 4 卷描述布匿战争的经过以及他生

活时代的大事,但今仅留下残篇。杰出的希腊历史学家波里比阿(公元前 204

—112 年)著有《通史》,系以罗马对外扩张及其政制演变为中心,始自公

元前 218 年,止于公元前 146 年。全书共分 40 卷,现仅存头 5 卷,其他均为残篇。波里比阿是他时代的见证人,且有较科学的写史方法,因而他的记载具有不可易移的价值。共和末期的历史学家萨路斯提乌斯(公元前 86—34 年),写作了《喀提林纳阴谋》和《朱古达战争》,对共和后期罗马重要史事有翔实的记载。凯撒留下的《高卢战记》和《内战记》,也是研究共和末期历史以及高卢和日耳曼人历史的重要文献资料。

(四)哲学。在哲学思想方面,罗马人不象希腊人那样善于思辨,富于创造性,而是比较注重实用。他们摭拾希腊人的成就,加以阐发和改造,使之适应罗马社会的需求。共和后期,罗马人承袭希腊各派哲学中可取部分并调和各种思想,形成了罗马的折衷主义。西塞禄便是典型的代表人物。他把希腊各种唯心主义哲学,主要是斯多噶派、柏拉图派和怀疑主义的思想拼凑在一起,结合成混杂的思想体系。西塞禄的哲学著作主要有《论善与恶的定义》、《论神的本性》等。探讨人生哲理与修养的名篇有《论老年》、《论友谊》等。西塞禄宣扬神灵永恒存在和灵魂不死的观点,主张顺乎自然,“不生欲念”以求“心灵的快乐”。显然,这些都是希腊哲学家的观点,并无特殊贡献。

共和后期唯物主义哲学家的代表人物是卢克莱修(公元前 98—54 年)。在长诗《物性论》中,他继承并发展了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原子论”, 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原子所构成,并按物质本身所特有的规律发展。他力求使人们摆脱宗教迷信,主张人应按理性原则生活。在长诗的最后部分,他描述了人类社会起源和发展的图景。卢克莱修的学说在当时流传不广,但后来对唯物论的发展却有深远影响。

(五)法律。罗马最古老的成文法是公元前 5 世纪中叶制定的十二铜表

法。十二铜表法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它后来成为罗马法发展的基础。公元前 4 世纪末,弗拉维优斯把诉讼程序和法庭术语汇编成册,公诸于众,并公布了法庭开庭日和不开庭日,这就完全打破了贵族祭司对世俗法律和历法的垄断,使得法学家的活动成为可能,促进了法学的发展。主管司法的执法官产生后,法律又有所发展。执法官在就职时都要发布告示,提出裁判方针和办案原则,这种告示在实际上创制新的规范,不但在该执法官任期内如此, 而且被继任者因袭和援引。所有新的规范长期积累下来,自成一套法规体系, 也起到法律约束作用。另外,公民大会和元老院通过的决议,以及其他高级行政官员的命令,也是罗马法的渊源。

起初,十二铜表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规范仅仅适用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外邦人受不到法律保护,故称市民法。市民法在程序上带有浓厚的形式主义,履行法律手续必须遵循严格和公开的仪式,念诵既定的法律套语,完成特定的复杂动作,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随着罗马对外扩张以及国际交往和商业的发展,罗马公民同外邦人和被征服地区居民在法律上的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同时产生需要局部承认外邦人等的合法权利并予以法律保护的问题,于是,执法官按照罗马奴隶主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愿望,在审理一切涉及外邦人讼争案件中,有意识地推动罗马法进一步发展,逐渐形成了万民法。万民法实际上是罗马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其内容主要是调整财产关系,特别是有关所有权和契约关系的规范。它除了包含罗马法原有的部分规范外,还吸收了与罗马有贸易关系的其他民族和国家的法律规范。与市民法相比较,这种被罗马法学家称之为“各民族共有”的万民法,是以自然理性为依据的,颇为接近自然法的观念,没有市民法那样狭隘的民族性和形式主义的缺点,因而更能满足罗马奴隶主阶级的利益要求和整个社会的普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