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王国时期和第二中间期

中王国时期王权和地方势力的关系 中王国时期(公元前 2040—1786

年)包括第 11—12 王朝,首都底比斯,主要崇拜的神祇为阿蒙神。

在第 11 王朝中期的孟图霍特普二世时期,底比斯完全战胜了赫拉克列奥

波里王朝,完成了重新统一埃及的重任。第 19 王朝时期的一个王表中把他同

第一王朝的建立者美尼斯、第 18 王朝的建立者雅赫摩斯并列为各个统一时代的开创者。

孟图霍特普二世重新统一埃及后,曾力图加强对中央和地方政权的控制:三个底比斯人相继被指定为维西尔;一个王族成员受命担任了新设立的下埃及地方长官的职务;同底比斯有着不可调和矛盾的喜乌特诺马尔赫,由孟图霍特普二世委任的一个王族成员取而代之。但是,对其他的地方贵族, 他却奈何不得。因为,底比斯虽然领导了统一埃及的战争并取得了胜利,但是,在很长的时期里王权还相当软弱,而贵族(包括地方贵族和神庙贵族) 的势力却十分强大。靠鲸吞古王国时代的王室地产而发展起来的贵族势力, 在第一中间期里更肆无忌惮地扩充了自己的实力。他们有自己的一套行政机关、自己的纪年、自己的军队,世袭自己的职位、夸耀自己在其诺姆中的丰

功伟绩以及对人民的恩惠。无论是赫拉克列奥波里,还是底比斯,为了争取霸权,都不得不依靠各地的贵族。因此,这些贵族虽然依附于其中的一方, 但都表现了强烈的独立性。例如,在赫拉克列奥波里统治下的赫尔摩波里和喜乌特就是如此。后来,赫尔摩波里投奔了底比斯,对底比斯重新统一埃及无疑起了重要作用,所以,底比斯不能不让赫尔摩波里的诺马尔赫享有某些特权。对其他诺姆的诺马尔赫,底比斯当时都还要倚重他们,这就使第一中间期以来已经坐大的地方贵族在底比斯重新统一埃及后仍然尾大不掉,王权对他们还不能为所欲为。

中王国初年,贵族之所以能表现出强烈的独立性和分裂主义倾向,除了他们自己有强大的实力外,还因王权本身的相对衰弱。而且古王国时的君权神授理论已经破产,新的王权理论尚未确立,因此贵族势力敢于拥兵自重, 甚至截留中央税收和王室岁入,侵占相邻诺姆的疆土,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第 12 王朝的建立者阿美涅姆赫特一世上台后,对以诺马尔赫为代表的地方贵族势力采取严厉的政策:他阻止了各诺姆之间连绵不断的争夺地盘的战争和破坏边界的行动,重新划定了一些诺姆之间的边界;他亲自巡行各地, 整顿秩序和赋税,使属于中央的税收得以上缴国库;他派克赫努姆荷特普一世去担任羚羊诺姆的诺马尔赫,并将该诺姆与相邻诺姆的边界作了清楚的划分;他限制了一些诺马尔赫的世袭权力,等等。

阿美涅姆赫特一世打击贵族势力和加强王权的政策,被第 12 王朝的其他国王所承袭。到辛努塞尔特三世时,这一政策收到很大成效,地方贵族的势力受到了沉重的打击,此后再也不能独树一帜与王权抗争,君主专制再次强化起来。

第 12 王朝时期恢复强大的王权,是同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和一个新的中小奴隶主阶层“强有力的涅杰斯”逐渐强大起来并成为王权的重要支柱分不开的。

随着王权的再度强化,国家实力逐渐增强,从第 12 王朝时起,埃及又开始了对外的战争,主要是对南方的努比亚地区,同时也对西亚进行远征。如第 12 王朝的头一位国王阿美涅姆赫特一世在给自己的儿子辛努塞尔特一世的教训中就说:“我占领了瓦瓦特(按:努比亚地区),我俘虏了马卓依的人民。”在第一瀑布与第二瀑布之间发现的一个铭文中也讲到在他统治的第29 年占领瓦瓦特的战争。他的继承者尤其是辛努塞尔特三世,曾频繁地对努比亚作战。据铭文记载,他进行了四次努比亚战争,最后确定了中王国时期的南部边界。他在第二瀑布地方建了几座要塞(要塞遗址至今犹存),以巩固其占领成果。战争的目的除了扩大领土之外,就是掠夺黄金和矿产等。

社会经济状况 国家的重新统一,社会环境的较为稳定,以及同外部世界联系的扩大,无疑极大地促进了中王国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

古代埃及是一个以农业为主要经济命脉的国家,而农业的发展又与灌溉事业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中王国时期,水利灌溉系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尤其是从赫拉克列奥波里王朝时就已开始治理的法雍地区,在中王国时期得到更进一步的治理。在这里修建了大规模的排灌渠道,使大片沼泽地区变成了良田,扩大了耕地面积。在尼罗河第二瀑布附近的舍门赫和库麦赫发现了尼罗河水涨水高度的记录,这表明在中王国时期对尼罗河水观察范围的扩大。农具也有所改进,主要是犁的改良。古王国时期的直把犁为装有横木把手的犁所取代。中王国时期,有关饥荒的报道明显减少,这是农业经济得到

发展的结果。

在手工业方面,青铜器的使用更为广泛。在纺织业中,使用了卧式织布机。这在中王国时期的墓中壁画上有所反映。这时还出现了一个新兴的手工业部门,即玻璃制造业,其玻璃制品存留至今。加强了对西奈铜矿的开采, 甚至在以往停止开采的酷暑季节,也督促矿工前往,这可能反映了对铜矿需求的增长。

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国内贸易的发展。在法雍附近新兴起来的一个工商业城市卡呼恩(可能应读作拉呼恩)可以为证。从这里发掘出不少商业文书,对研究这个时期的商品货币关系及城市生活具有重要的价值。从

《一个能言善辩的农夫》提供的资料可知,早在第一中间期里,尼罗河流域同其西部绿洲之间的贸易关系就已发展起来。

在国内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中王国时期的埃及同外部世界的经济交往也扩大了。当时埃及是地中海世界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埃及同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区的交往十分活跃。在耶路撒冷西北一个名叫盖塞尔的古代城市的废墟中,发现了属于埃及的砂岩和花岗岩的雕像,以及从埃及运来的各种象牙制品和其他制品。这个城市中还有属于埃及风格的建筑物和神庙,这大概是来这里经商的埃及人建造的。在腓尼基的毕不勒,发现有属于中王国时期的埃及器皿、狮身人面像等制品。在著名的《辛努海特的故事》中,讲到了埃及同叙利亚之间活跃的商业联系。在埃及的贝尼哈桑的墓画中,画有 37 个亚细亚人在部落领袖的率领下来到埃及的情景。他们可能是要同埃及建立商业联系,受到了当地的诺马尔赫的友好接待。

中王国时期的埃及已同巴比伦尼亚建立了商业联系。1935 年,在埃及的一个神庙废墟中发现了四个箱子,其中的物品大多为具有典型的巴比伦尼亚风格的印章和护身符。

同地中海上克里特岛的商业关系可能早在古王国时期就已发生,到中王国时期更为扩大。在卡呼恩发现了来自克里特的典型的卡马瑞斯式陶器的残片;在克里特也发现有属于埃及风格的石瓶制品。

同东南方的蓬特(今索马里)也在这时建立了商业联系。第 11 王朝时一个名叫赫努的官吏的铭文说,埃及曾装备了一支相当庞大的商业远征队去远征蓬特。在《船舶遇难记》中,叙述了一个水手在乘船去西奈途中的故事。由于遇到大风,船被吹到了相反的方向,到了蓬特,船也撞坏了,150 名水手大多遇难,只有这一个水手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从蓬特带回大量珍贵物品:香料、肉桂、檀香木等。

在努比亚,埃及人在第二瀑布附近建立要塞,阻止尼格罗人及其牲畜越过边境进入埃及放牧,却允许商人到埃及来经商。为了统治和开发努比亚地区,发展商业贸易,第 12 王朝的国王在这一地区开凿了不止一条运河。它们战时可用以运兵,平时也可用以通商。

中王国时期埃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特点是私有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与此相适应,这时出现了一个中小奴隶主阶层——“强有力的涅杰斯”,并且, 涅杰斯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中王国的政治舞台。

涅杰斯,原意为“小人”,非贵族门第的人,与贵族和大人物相对立。他们原属于下层自由民,大概起源于古王国末期。在第一中间期,涅杰斯形成为一个小私有者阶层,是当时各诺姆军队的重要来源,从而为企图成为霸主的各诺姆,其中也包括赫拉克列奥波里和底比斯的统治者所倚重。正如喜

乌特诺姆的诺马尔赫梯弗比所说:“我不反对涅杰斯”,因为涅杰斯给他带来赠礼。《给美利卡拉王的教训》中也指出,要调整贵族与小人涅杰斯的关系,其目的是要从涅杰斯方面得到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支持。

涅杰斯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社会分化的产物。而社会经济和社会分化的进一步发展,也导致了涅杰斯阶层的分化。早在第一中间期,就已出现了所谓的“强有力的涅杰斯”。到中王国时期,这种分化仍在继续。一部分强有力的涅杰斯占有土地,由别的农民替他们耕种,向他们交租。第 12 王朝时期喜乌特诺姆的一个贵族赫普泽菲在同祭司签订的契约中,就讲到由别的农民耕种涅杰斯的土地,向涅杰斯交租。有的涅杰斯已参与政权,成了高级官吏。如第 11 王朝的孟图霍特普一世时期,一个名叫伊提的涅杰斯,担任了底比斯的财政大臣。在他的铭文中说,他是靠自己的手腕发展起来的,在困难的年代里,他养活了整个格伯陵,他有大群的牛羊,大批土地和财产,在政治上支持王权。还有的涅杰斯可能成了高级军官。如一个名叫虎舍贝克的军官,曾两次获得国王赏赐的奴隶:一次 60 人,一次 100 人。但是,也有一些涅杰斯贫穷了,变成了贫穷的涅杰斯,不得不靠别人的施舍过活。

涅杰斯的成长是中王国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涅杰斯在政治上的发展与王权的加强息息相关。涅杰斯是中王国时期王权同地方贵族进行斗争的主要社会支柱,因而成了统治阶级的一个组成部分。但由于埃及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低,涅杰斯这个阶层的力量还是十分软弱的。

中王国的衰落 中王国时期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和不断进行的对外战争,促进了阶级分化的发展。这种分化不仅表现在涅杰斯的兴起及涅杰斯本身的进一步分化,而且从资料中我们看到:一方面是这时的一些奴隶主手中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奴役和剥削本国人民和外族奴隶;另一方面则是大量居民的破产、贫穷,甚至变成奴隶。在布鲁克林第 35.1446 号纸草中,记载了

一个奴隶主所拥有的 95 个奴隶的名单(因纸草损坏,现仅存 80 多个名字),

其中有 33 个埃及人,其余为外族奴隶。这些奴隶从事各种各样的职业:家仆、厨师、教师、花匠、酿酒工、皮鞋工、纺织工、仓库看门人、理发师、讲故事者等等。在该纸草的另一面,还记载了一个监狱中关押的犯人及逃犯的家属,他们被罚为奴隶,强制劳动。从《杜阿乌夫之子赫琪给其子拍比的教训》中,我们看到了普通的埃及劳动者的艰难处境和悲惨生活;因此,稍有一线希望,他们便想跳出这一牢笼,去当书吏等。从有关开采西奈铜矿的铭文可以知道,从埃及招去采矿的矿工处境也是很悲惨的,那里环境恶劣,工头极为粗暴。因此,中王国时期劳动人民同统治者的矛盾十分尖锐。

在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也很尖锐。除了王权与地方贵族的矛盾之外,在王室、宫廷内部,争权夺利的斗争也很激烈。《辛努海特的故事》中叙述的第12 王朝初年阿美涅姆赫特一世死后,宫廷内部矛盾激化,辛努海特怕招来杀身之祸而从军营中逃往叙利亚一事就是一个例子。

所有这些矛盾导致了中王国的衰落。第 13 王朝时,埃及重又陷入分裂状

态,于是开始了第二中间期(包括第 13—17 王朝:第 13 王朝在南方,第 14

王朝在三角洲的西北部,第 15—16 王朝为喜克索斯人建立,第 17 王朝则是

在第 13 王朝之后在南方的底比斯建立的)。

政局的混乱,阶级矛盾的激化,导致了第二次贫民奴隶大起义。起义的情况曲折地反映在《一个埃及贤人的训诫》(或译《伊普味陈辞》)中。

起义发生的时间可能在中王国末期,而更可能是在第二中间期里。

反映这次起义的《伊普味陈辞》这篇资料的作者,显然是站在敌视起义者的立场上的,这篇陈辞充满了对起义者的谩骂和攻击。但从中仍可看出一些起义的情况。

参加起义的有农民、手工业者和奴隶等下层劳动人民:“贫民已变成财富的所有者,而不能为他自己制作便鞋的人现在是财宝的占有者。”“所有的女奴隶随便讲话。”

起义的规模很大,使整个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没有财产的人变成了财产的所有者,而富人变成了穷人;人们的社会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卑贱者受到尊敬,而原来的高贵者被打翻在地;仆人,侍候人的人变成了主人。王权被推翻,神的地位受到挑战,国家机关,包括最神圣的司法机关也被打开,文件被抢走⋯⋯社会经历了极大的震荡。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王国时期的政治舞台上起过重要作用的“强有力的涅杰斯”,在这次起义中成了被打击的对象,他们哀叹着:“多么可怕啊! 我怎么办呢?”

《陈辞》的作者对所发生的一切感到愤怒而无可奈何。同发生在第一中间期里的第一次贫民奴隶大起义一样,这次起义的具体时间、原因、过程和结局如何均不得而知。不过,起义显然是被镇压下去了。

喜克索斯人入侵 在第二中间期里,埃及还遭到喜克索斯人的入侵和统治。喜克索斯人在埃及建立了第 15、16 两个王朝,统治过大半个埃及。

有关喜克索斯人入侵和统治埃及的资料非常贫乏。主要资料有:保存在约瑟夫著作中的曼涅托残篇第 42;喜克索斯人自己留下的一些蜣螂石刻、陶器、以及为数不多的雕像和石碑;本世纪发现的几份资料等。根据这些资料, 现在还很难恢复这一事件的全貌。因此,有关喜克索斯人入侵的问题仍有不少争论。

喜克索斯人的组成部分比较复杂,其主要部分可能是属于塞姆人的游牧部落,同时也掺杂进其他一些人种成分,如胡里特人,甚至印欧语系的人。其出发点可能是在叙利亚巴勒斯坦,在比较接近埃及的地区,而不可能是从远离埃及的地方来的,因为在喜克索斯人入侵埃及的时期,没有发现叙利亚巴勒斯坦地区有文化中断的现象。其向埃及入侵的原因,最可能的是那一带地区发生干旱,牧场受到影响,为了寻找新的牧场,这些游牧者便来到埃及水草丰美的三角洲。开始是一小批、一小批,逐渐地越来越多。由于这时埃及的统一已经瓦解,无力阻止这些入侵者,他们终于在三角洲站稳了脚跟, 形成为一股强大的势力,并建立起自己的政权。现代埃及学家大多不同意曼涅托所说的喜克索斯人采用了大规模武装入侵的方式,而认为是和平的渗透。

喜克索斯人的首都在三角洲东部某地的阿瓦利斯,其行政机关的情况几乎毫无资料。很可能他们承袭和利用了埃及原来的一套,如他们设立了下埃及国王的司库和司库长官的官职。喜克索斯人的首领原来叫做“牧人王”(赫卡·哈苏特),在埃及建立了他们的政权后,他们的国王也自称法老,并称为“拉之子”。喜克索斯国王也象原来的埃及国王一样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一个椭圆形的框子里。这表明他们企图尽可能要适合埃及人的习惯和吸收埃及人的文化。据《萨勒纸草Ⅰ》说,喜克索斯人崇拜埃及的塞特神,而不许崇拜埃及其他的神。但实际上,他们不仅崇拜塞特神,而且崇拜太阳神拉,他们国王的名字中也有拉的名字(如乌舍拉、苏伦舍拉等)、更不用说他们的

国王还自称“拉之子”了。

喜克索斯人最初与第 13、14 王朝对立,也可能曾迫使南方的第 13、17 王朝向它称臣纳贡。他们还联合南方努比亚的库什王共同压制埃及。据《萨勒纸草Ⅰ》记载,在喜克索斯国王阿波比统治时期,“全国都臣服于它,向它纳贡”。该纸草还提到,阿波比派了一个使臣去底比斯,给统治南方的第17 王朝国王捎去一个口信,要底比斯国王把位于底比斯城郊池塘中的河马杀死,因为据说这些河马的吵嚷声使远在阿瓦利斯的喜克索斯国王难于安眠。第 17 王朝的国王对此未敢反抗,而是答应照办,说明他们对喜克索斯人处于臣属状态。

喜克索斯人的统治范围不仅包括了埃及大部(三角洲和中部埃及),而且还包括了西亚的一部分地区。因此,喜克索斯人的统治在客观上对埃及和西亚的交往起了沟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