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明的产生
金属的冶炼 新石器时代末期,人类已知使用金属。最早使用的金属是金、铜等以纯粹形式存在于自然界的物质。在土耳其的恰约尼遗址,发现用铜矿石直接打制的钻孔珠、扩孔锥、别针,这是迄今所知最早的铜器,年代为公元前 7500 年。后来人类学会冶炼铜(又叫红铜),但纯铜质地柔软,制成的工具不及石器坚硬,所以金石并用,石器在生产上仍占主要地位。考古学上把这一时期称为金石并用时代,又称铜石并用时代。
人类在冶炼铜的实践中,逐渐学会冶炼铜和锡的合金青铜。由于青铜的熔点较纯铜低,硬度比纯铜高,易于锻制。在相当长时间里,青铜成为制造各种工具、器皿和武器的重要材料。所以真正的金属器时代是从冶炼和使用青铜器开始的。公元前 3000 年,两河流域,多瑙河流域出现青铜器,至公元
前 3000 年代,两河流域、印度河流域已普遍使用青铜器。
人类很早就认识铁这种金属。大约公元前 4000 年代,在埃及和两河流域出现镶在金子上的陨铁珠子,后来,人们也偶然提炼磁铁矿,但这种铁数量少,而且只能做装饰品。很长时间里,对于人类来说铁是一种稀少的贵金属。世界上最早发明炼铁技术的,是位于两河流域北部的米坦尼王国,时间为公元前 1400 多年。公元前 1370 年,米坦尼王国被赫梯王国征服后,赫梯垄断冶铁术并禁止任何铁器出口达近两个世纪之久。后来冶铁术才传入两河流域和埃及。欧洲铁器时代是从公元前 1000 年代初的哈尔施塔特文化开始的。非
洲南部和撒哈拉地区,直至公元前 1 世纪才进入铁器时代。中国商代中、晚期人们已对铁有所认识,商代藁城台西遗址和平台刘家河商墓中,发现过刃部用陨铁锻制的铜钺。掌握冶铁技术并使用铁器是在春秋中晚期以后。
从金石并用时代开始,原始社会进入解体阶段。由于各地历史和生态环境等具体条件不同,原始社会解体和阶级社会形成的时间和情况也很不一致。两河流域、埃及、中南美洲在金石并用时代氏族制度已解体并出现国家。中国、印度、希腊爱琴海地区在青铜时代进入阶级社会,而罗马和世界大部分地区则到铁器时代才进入文明社会。
社会大分工 从金石并用时代到铁器时代,社会生产力有了很大的增长。农业方面从锄耕变为犁耕,从使用木犁或石犁到使用金属犁,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有显著提高。在适宜经营农业的地区产生了一些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活动的部落,在适宜进行畜牧业的地方出现以放牧饲养畜群为主要经济活动的游牧部落。恩格斯指出:“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
——这是第一次社会大分工。”①
这一时期生产力的发展,使从事农业和畜牧业的部落,生产出超过维持本集团人口所必需的食物总量。在氏族部落内部开始有了剩余产品和积累。由于经济已分为两个不同的部门,为了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农业和畜牧业部落间出现经常性的交换,以自己多余的产品换取自己不生产而又需要的产品,如畜牧部落用牲畜、肉类、兽皮换取农业部落的谷物和农副产品。以前由于产品过少,并且不存在社会的大分工,所以交换是偶然发生的,且带有氏族间馈赠的性质。这时则因社会大分工后的需要以及存在可供交换的剩余产品,从而使交换成为部落间不可缺少的经常性活动。最初的交换形式是以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156 页。
物易物,往往通过氏族的首长来进行。久而久之,执行交换任务的氏族代表往往把经营的氏族财富,攫为己有。在游牧部落中最先出现私有财产。
社会大分工和交换的需要,促进了手工业生产的发展。人类转入定居生活后,逐渐学会了纺织、制砖、制陶、建屋等手工业活动。但手工业生产是与农业相结合的,没有形成独立的部门。随着农业、畜牧业的发展和定居生活的稳定,手工业生产日趋复杂,出现制陶、纺织、酿酒、榨油等活动,尤其是金属器的出现,冶炼、加工、制造金属工具需要专门的技巧和设备。“如此多样的活动,已经不能由同一个人来进行了;于是发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和农业分离了。”①
由母权制向父权制的转变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后,母系氏族开始转变为父系氏族。生产力的增长是由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的基础。在采集狩猎经济中,唯一的社会分工是性别的分工,男子从事狩猎,女子从事采集。女子的生产劳动对生活较有保障,因而她们的地位也高,在氏族中受到高度的尊敬。自从社会大分工以后,无论是在农业生产还是在放牧管理牲畜的生产中, 都需要较强的劳动力,男子的劳动逐渐占了主导地位。妇女转为主要从事家务劳动。男女性别间出现了新的分工。“妇女的家务劳动现在同男子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比较起来已经失掉了意义;男子的劳动就是一切,妇女的劳动是无足轻重的附属品”②。原来以母系为中心的母权制氏族转变为以父系为中心的父权制氏族。
从母权制向父权制的转变,是通过新的婚姻和家族形式而实现的。母系氏族全盛时期,对偶婚下的从妇居,到这时已与男子所开始拥有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不可调和。私有制的萌芽和个人财富的日益增加,促使男子要求改变旧的传统,打破原有的婚姻秩序,把他的妻子带到家中居住,以便自己的亲生子女能继承自己的财产。这样,对偶婚的“从妇居”转变为“从夫居”。家事的发展要求夫妻间有持久的结合,不稳定的对偶婚逐步过渡为一夫一妻婚。由此,家族也发生深刻变化,母系家族彻底变为父系家族,家属及亲属由从母系计算改为从父系计算法,氏族也由母系转为父系。恩格斯指出:“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③。从此,妇女成为父权制家族中料理家事的不自由的劳动力。
由母权制向父权制的过渡,是十分复杂、时间很长的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母权制的不少残余在长时间内被保存着。
父系氏族公社仍保留着氏族社会的民主性质,它由若干个家长制大家族组成。家长制大家族是父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社会经济细胞。它往往包括三四代的男系亲属,集体耕种属于氏族的土地,在大家族内共同消费。
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 在原始社会,因为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产品没有剩余,没有私有财产,人类也没有私有观念。人们只有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才能维持生存。从农业革命起,社会产品有了剩余,这就为私有制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氏族部落的首长和家族长利用自己对公共财产的管理和分配权,或利用对外交换产品的方便,把一些集体的财富攫为己有。游牧部落中的畜群最早变为私有财产,产生私有经济。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159 页。
② 同上第 158 页。
③ 同上第 52 页。
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后,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原先以物换物时,人们没有价值的观念,没有要求被交换的物品在价值上应相等。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日趋专门化,交换的东西越来越多,交换不仅仅局限于双方, 有时还涉及第三、第四方,为了使交换的各方都能获得需要的物品,出现了等价交换物。最初的等价交换物,是在某一地区内大家公认的牲畜或某种物品,如金属、贝壳、盐等。后来有了货币。接着出现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商品生产和商人的活动加速了私有制的发展。
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也产生了。为了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产品,减轻自己的劳动,人们要求吸收新的劳动力。人们不再把战争中的俘虏杀死,而是把他们变成奴隶。起初,奴隶只是生产劳动中的助手,是集体的财产,待遇和主人也不是相差很大。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人的劳动力价值的提高, 奴隶劳动在生产中的地位上升,主人对奴隶的剥削和奴役也愈益加重,奴隶被成批赶到田野和工场去劳动。奴隶制成为社会制度的一个本质的组成部分。
私有制的产生和发展,使氏族内出现财产分化,产生了富人和穷人的差别。有的家族利用传统的优越地位,占有较好的土地,或较多的牲畜、奴隶, 成为氏族内的“名门”、“望族”。这些富有家族往往掌握氏族、部落内部的权力,形成氏族贵族。这样,在氏族社会中,不仅存在自由人和奴隶的差别,还出现富人和穷人的区别。
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使生产趋向个体化。以前需要大家族集体力量耕种的土地,这时可由少数人耕种并获得所需的生活资料。个体生产的可能性和私有财产制的发展,以及私有观念的加强,使大家族发生分裂。以一夫一妻制为基础,由夫妻及其子女所组成的个体家庭,从大家族中独立出来。个体家庭的出现,瓦解了作为父系氏族基本社会经济细胞的家长制大家族。某些个体家庭迁居到别处和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杂居,形成以地域关系结合起来的农村公社。农村公社破坏了氏族的血缘关系,同时又保留着公有制的残余,比如土地、森林、牧场等是公有的,定期分配给家庭使用,它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阶段的社会组织。
国家的产生 在氏族公社制度解体到国家产生的过程中,出现了军事民主制。军事民主制保留了氏族制度的某些因素,同时存在着军事首长的个人权力。
由于私有财产和奴隶劳动的存在,使战争频繁发生。过去氏族和部落间仅为血亲复仇或疆域争执而战。这时则以掠夺他人财富、奴隶为战争目的。这样,领导部落对外进行战争的军事首领地位日益上升,个人权力也不断加强,但这种权力还没有达到国家统治的程度。
由各氏族部落的酋长所组成的议事会仍起着作用,但它的成员逐渐变为由氏族贵族担任并世袭承继,议事会也变为氏族部落内有势力的人操纵的权力机构。
原来由全氏族成年男女参加的氏族议事会,已转变为只有全体武装男子参加的人民大会。在军事民主制的初期和全盛时期它还起着一定的作用,如对议事会的议案作出决定。随着军事首长个人权力的扩大,人民大会的作用愈益减弱。
私有制和奴隶制的发展,使得为掠取财富、奴隶的战争频繁发生,战争
又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分化。掠夺战争带来的财富首先落到首长、贵族等氏族上层分子手里,担任社会公职的人物逐渐从氏族中独立出来,由社会的公仆变成了社会的主人,并结成一个统治阶级。氏族内出现奴隶主和奴隶、富人和穷人的尖锐对立和矛盾,原先经济利益一致、地位平等的氏族成员分裂、分化为不同的阶级和社会集团,为了自身的阶级利益而斗争。面对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及阶级斗争的出现,除舆论外没有任何强制手段的氏族制度已无能为力。氏族制度已经过时,它被阶级之间的冲突所炸毁。为了调节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使社会生存下去,必须建立一个强制机关,这就是国家。
以军事首领、氏族贵族为代表的奴隶主阶级,经过长期斗争夺取了全部权力。军事首领成了一国之王。“整个氏族制度就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它从一个自由处理自己事务的部落组织转变为掠夺和压迫邻人的组织,而它的各机关也相应地从人民意志的工具转变为旨在反对自己人民的一个独立的统治和压迫机关了。”①
国家是从氏族组织的废墟上产生的,但它和氏族有着根本的不同:国家按地域来划分它的国民,而氏族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组织起来的。国家设有公共权力的暴力机关,如军队、警察、宪兵、法庭、监狱等等,而氏族完全没有这些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机关。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16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