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出场

自然是在人的观照下出场的。自然是比人类更广大更宏阔的存在,它独立于人的主观意志之外,但是如果不被心灵感应不被心灵反映,它就是绝对的沉寂,它就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世界,它就不出场。

自然的出场是在生命的光辉照耀下完成的,在“万物有灵”的观念指导下,自然界的太阳月亮、大地天空、雷鸣电闪、花香鸟啼都充溢着生命的灵机异趣。弗雷泽在其名著《金枝》中说:“大地外表上所经历的一年一度的巨大变化强烈地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人类心中,并激发人们去思索:如此宏大, 如此神奇的变化,究竟出于什么原因呢?”人类最早的疑问是对自然的发问, 星斗的日行月移,大地的春荣秋衰,时时牵系着原始人类的心弦,原始人类所能回答的只能是从自身生命事实出发普及万物。

太阳的起落是靠着神鸟载动的,神鸟——三足乌载着太阳在太空中飞翔。《山海经·大荒东经》写太阳“皆载于乌”,汉代石刻中乌或在太阳旁, 或在太阳中,太阳总依傍着神展翅而飞。另一种说法是太阳驾车而行。《九歌》中的《东君》一节是专门歌颂太阳神的。这里的太阳清晨起来光芒四射, 乘着神龙驾的大车在天上隆隆而行,其形象之雄伟,景象之奇丽,完全可以和希腊神话中驾着金车巡视天空的英俊的太阳神阿波罗媲美;傣族神话中, 太阳乘金车巡行天空,车前挂一盏灯。

不唯太阳,大自然的风雨雷电无不体现着生命的色彩。在自然神话中, 除日月星辰之外,就是风雨雷电的神话了。风雨雷电这些自然现象,不但与原始人的生产生活相关,更易激发人的想像力。拔术倒屋的狂风,淹人没地的暴雨,更有那金光耀辉的闪电和震天撼地的雷声,所有这些都显示着大自然的无穷威力与神秘。在这些巨大的自然力面前,原始人既畏惧它,又崇拜它,并试图以生命的现象解释它,所以对风雨雷电的崇拜,是原始人的自然崇拜的重要内容。

在《山海经·海外东经》中,雷神被描写成生于雷泽,龙首而人头,其状若鼓的形状。而风神则是一位美丽的姑娘。哈尼族神话《风姑娘》写道, 风神住在一个山洞里。天神造好天地之后,给风神姑娘留了一个洞,但天神走后,人们等了九百九十年也不见刮风,树枯了,庄稼也不生长,等人们找到她时,才发现风姑娘竟睡着了,人们叫醒她,风才刮起来。从此春天刮东

风,夏天刮南风,秋天刮西风,冬天刮北风。一年四季有四面风,大地充满了生机。

值得指出的是,“万物有灵”的观念并不表明人是主宰,虽然在人的观念中自然充满了生命的灵性,但这灵性是万物共有的。人与自然并不分离, 而是共同拥有一片灵性,这主要表现在原始神话中不仅表现自然反映人的生命意志,也表现在大自然孕育了人类,人是从大自然中诞生的。

在植物创生神话中最多的是葫芦。在中国神话中葫芦主人的神话广泛流行。《诗经·大雅·绵》谓:“绵绵瓜瓞,民之初主。”《左传》记卫庄公夜梦旧臣歌唱:“登此昆吾之墟,绵绵生之爪。”这里的“瓜瓞”“瓜”就是葫芦。彝族人也把葫芦挂在胸前,并说葫芦是彝族的祖先。葫芦是生命最早的孕育形式。满族先民认为万物来自“佛多毛”,它遍布四方,无所不在, 它生万物、生人,生花果树木、鸟鲁鱼虫,而“佛多毛”是柳叶。在中国各地遍布着关于竹能生人、花能生人、石能生人的神话。

自然生人是最早的人类起源神话,它也反映出一个观念,即原始人类从不把自然与人分开的。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中对原始人不关心自然原因颇为惊奇:“他的思维不去在文明人叫做自然原因的那种东西里面寻求解释,而立刻转向超自然的东西。实际上,这种超自然的东西乃是他的生活中的一个如此经常的因素,以至它能使他对一切事物作出十分迅速而合理的解释,正如我们诉诸于自然的可认识的力量一样。”原始人类不关心自然并不是漠视自然,恰恰相反,自然对原始人类太重要了,人类是与之共存的, 他们还不能把自然与人类分离出来,人类是自然,自然也是人类,人把生命赋予了自然,自然也创造了人类。而其中融贯的是生命和生命的崇拜。

自然出场 - 图1原始人的自然观同人的主体是融为一体的,在大自然与人类社会之间有一个被称之为”互渗律”的逻辑,这个公式可表现为人类 大自然,这个公式体现了人与自然融贯交通的原则。人的旺盛的生命力普及扩张到自然界,而大自然的繁育能力又反过来加强人的旺盛生命力。

柴尔德《远古文化史》中说:“古代东方诸文明定期举行盛大的赛会, 以庆祝一个‘王’与一个‘后’联姻的所谓‘圣婚’,在这种场合中,王和后便代表了神。他们的结合,不仅象征了,而且也魔术地保证了和逼成了土地的生产作用,使其到了适当的季节,就能把果实结出来。”王与王后的“圣婚”与麦子的生长期是同时进行的。

柴尔德例举的王与后的婚姻礼节与麦子滋生的繁育礼节并行的仪式是富有典型意义的。在原始人那里,人的繁衍靠着人的生育和性行为,那么对自然万物的茁壮生长而言,也必然存在着同样的逻辑法则。以人的生命行为去挑动大自然的春情,正是天人同在的证明。布朗尼说:“野蛮人想象精灵产生谷物和他们产生子女一样。他怕精灵忘记这个生殖过程或羞于为此,乃到原野上为之示范。所以几乎在所有的季节性的节日里性交被称为是宗教上的美德。”人类一刻也不忘记对生命的崇拜,人的生育原则与自然万物的生育原则一样,是互动的相互渗透的。因此人类对大自然丰收的期望,也同样寄托着生命力的普及。

中国文化是典型的东方农业文化,人与自然的生命融贯原则也体现在对农业生产中植物生长的庄严礼赞。董仲舒《春秋繁露·求雨止雨篇》记:

四时皆以庚子之日令吏民夫妇皆偶处。凡求雨之大礼,大夫欲匿,女子欲合而乐。

《路史·余论》引董仲舒《请雨法》:

令吏妻各往视其夫到起雨而止。

这里无论是“夫妻偶处”还是“吏妻视夫”都是通过性交来引发天地交媾的行为,从而达到降雨的目的。雨在人们的观念中是大地性行为的结果。董仲舒所记是原始民风的孑遗,无疑这里含有这样一个逻辑线索:夫妻偶处一男女交合一天地交媾一阵雨。

这样,大自然的春情激动与人类的生命冲动、都处于同样一个互为感应互为启发的逻辑体系之中。弗雷泽在概括这一原始文化现象时说,我们未开化的祖先,把植物天地等自然现象拟人化、象征化,使之成为男性和女性, 并且按照顺势或模拟的巫术原则,企图通过人间的王与王后、新郎与新娘的婚嫁来促使花草树木的茁壮成长。因此,这样的表现就不仅是象征性或比喻性的戏剧,它们都是魔法,旨在使树木葱笼、花草茂盛。潜伏在这一风俗后面的是生命融贯的思想原则。

我们很容易从另一个祭祀中理解人与自然的有机性联系性。《礼记·月令》中记仲春季节“始雨水,桃始华,仓庚鸣,鹰化为鸠。”仲春时刻春雨阑珊,桃李绽蕾,黄鹏鸣啭,洋溢着一片浓郁的春情和生命的躁动。于是人间也导演了一场象征性的婚姻与性的仪式。《礼记·月令》记:

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帅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N ,授以弓矢。于高禖之前。

高禖即高媒,是主管婚姻生育的神祗,而祭于高禖前的弓矢具有明显的性象征意味,弓是女性之象征,矢是男子之象征。而在这个盛大的带有宗教意味的性行为的象征仪式中,其执行人是天子和后妃、九嫔,九嫔后妃要“礼天子所御”。御在古代典籍中是性行为的一个特殊隐语。那么这个象征性的盛大而庄严的性象征礼仪的用意是很清楚的了,它的用意是由天子与后妃的性象征仪式,来为处于仲春二月而萌动的自然万物举行婚庆典礼。在大自然充满旺盛的生命春情的季节发生性行为,是为了引导自然万物的阴阳交媾, 以促使万物的生长繁育。

自然就是在与人的交融中被生命照亮了,高天苍苍,大地茫茫,日月辉光,鸟语花香,都在生命的照耀下出场了、显现了,充溢着旺盛的生机,这就是原始人类最早发现的自然,天地之间流荡着生命的歌唱。有人将中国哲学的自然观称为“融贯主义”“机体主义”(Organicism),而这样的融贯主义就在自然的出场中奠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