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典籍的价值和意义

中华民族文化历史悠久,留下了卷帙浩繁的历史典籍。仅清《四库全书》就收图书 3503 种,79337 卷,约 99700 万字,分经、史、子、集四部。而且编修时从封建统治阶级需要出发全毁书籍 2400 余种,抽毁书籍 400 余种。关于我国历史书籍,有统计资料表明,西汉到南北朝的书籍 12787 部计 86233

卷;唐代有书籍 10036 部计 173324 卷;五代到周朝有书籍 32283 部计 407589

卷;清朝有书籍 126649 部计 1700000 卷。据专家估计,我国现存古籍大约在

80000 种以上。

中国古代文化典籍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和意义。正是通过各种图书尤其是史书,我们才能够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特别是夏代以来的历史。中国古代文化典籍具有重要的知识价值。人与动物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他不能单纯依靠本能来生存,而是要进行创造性的劳作,这种劳作一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知识、经验,并借助于文字、图画记录下来;另一方面,创造性劳作是一个发展的过程,每一代人都必须继承前一代人留下的知识、经验才能完成这种具有发展性的创造、劳作。因此,典籍是知识、文化传播的手段和基本途径,是影响文明进化、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的重要因素。中国古代文化典籍不仅对于中华民族的发展,对中国的繁荣昌盛有重要意义,而且具有世界意义,它是中华民族留给人类的宝贵精神财富。丰富多彩的文化典籍是中华民族的骄傲,使亿万中华儿女引以为自豪,能够唤起炎黄子孙的民族感情,提高民族自信心、历史责任感,提高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而且,中国民族文化绵延数千年而从未中断,在她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点。由于我们民族文化的大量信息,是以文字的形式凝于历史文献资料当中的,所以历史文献典籍从内容到形式所体现出来的民族文化特征也就更加突出。

第一,伦理本位。

本世纪初蔡元培先生就指出:我国“一切精神界科学,悉以伦理为范围, 哲学、心理学本与伦理有密切之关系,我国学者仅以是为伦理之前提,其他曰为政以德,曰孝治天下,是政治学范围于伦理也;曰国民修其孝悌忠信, 可使制梃以挞坚甲利兵,是军学范围于伦理也;攻击异教,恒以无父无君为辞,恒以载道述德;眷怀君父为优点,是美学亦范围于伦理也”①。这种以道德伦理为本位的文化特征,对于中国历史典籍的产生、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① 《蔡元培哲学论著·中国伦理学史》。

在历史上最初给历史典籍的研究和整理涂上政治和伦理色彩的是春秋时代的孔子。当时孔子因感“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于是乃删订了书、诗、礼、乐、易、春秋等“六经”,寄托了自己在政治上“复礼”和道德上“归仁”的最高理想,从而奠定了儒家学派的根本,奠定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基本特征。以后中国历史典籍的编纂无不遵循这一最高原则。故《隋书·经籍志》总序中云:“夫经籍也者,机神之妙旨,圣哲之能事。所以经天地,纬阴阳, 正纪纲,弘道德,显仁足以利物、藏用足以独善⋯⋯其王者之所以树风声、流显号、美教化、移风俗,何莫由斯道⋯⋯其教有适、其用无穷,实仁义之陶钧,诚道德之橐龠也⋯⋯夫仁义礼智,国家所以治国也;方技术数,所以治身也;诸子为经籍之鼓吹,文章乃政化之黼黻,皆为治之具也。”可见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历史典籍的编纂整理工作,不仅仅是个文化技术问题,而且还负有“正纪纲、弘道德”的政治和道德使命。可以说历史典籍从它的开始起,一直就与政治伦理为核心内容的儒家学说,结下了不解之缘,成为阐述、宏扬儒家学说最重要的文化工具。历史上的历代儒家学者,都极力提倡伦理学说,而且特别以政治伦理作为公认的价值标准和社会行为准则,把个体自我的自由选择完全纳入政治伦理的运行轨道。从社会群体的需要出发提出了一整套诸如仁、义、礼、智、信等社会伦理原则。到孟子则更将孔子的伦理学说更加条理化,提出了“仁义礼智、孝悌忠信”、“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道德条目,把儒家的伦理道德进一步具体化,并且深入到人生活动的各个方面,经过董仲舒、唐代道学唯心主义,到宋明理学,儒家的伦理道德思想得到继承和发展。他们讲究格物致知,讲究修身、齐家,并以此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先决条件。儒家学说的这种“政教合一”的文化观也构成了中国历史典籍的整体特征。

第二,家国同构。

中国的民族文化中对人与人、人与家庭、家庭与社会这些都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国是以统治者家族的宗法关系作主于建立的,所以国便是家,家便是国。家天下是中国民族文化中的国家形态。王国维曾说:“中国政治教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间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转移⋯⋯,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下臣诸候之制”。①中华民族把原始氏族社会的父家长制血缘关系带进了奴隶社会,使其存留在夏商社会组织中,在西周形成宗法制度。于是自周王朝起,嫡长子继承制成为国家政治的核心内容,并且一直深入到了中国社会的人际关系的深层结构里边,在数千年的历史演变中虽然其形态发生了多次变化,由周朝的宗法制度转而为秦以后的宗族组织,又转而为南北朝时期的士族门阀组织;再转而为唐宋以后的宗族氏族组织,但其基本的结构却一直保持未变,并沉积在社会人际关系和价值体系内部,主导着中国的全部文化现象。于是历史典籍成了阐述家族伦理、治家之本的工具,成了为不同类型的家庭树碑立传的变种。这种宗谱集合体式的政治典籍又反过来鲜明地表露了国家一体这一中国政治文化的特征。

第三,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的思想在民族文化中居重要地位。

① 王国维《观堂集林·殷周制度论》。

中国的文化产生于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受当时生产水平的限制,人们对天地自然有着特别的亲近感,形成中华民族文化中独具特色的“天人合一”观念。文献中第一次出现“人文”便是同“天文”相并提的;“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①中国民族文化中的这种“天人合一”的特征也在历史典籍中留下深刻的印迹。史学家司马迁在申明他著述《史记》的宗旨时便说其“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②因而整个《史记》从内容到形式,都能看到调合天人并相互说明的痕迹。在

很多典籍中,客观的自然与智慧的人类往往被理解为互相包容的,如《礼记·礼运》中云“人者,天地之心也”。《庄子·达生》云.“灵台者;天之在人中者也”。这种天中有人,人中有天,天人合一的思想构成了中国民族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所以在中国文化的中的天、动物生灵与人类的一切便产生了许多对等的关系。如 5~1 所示。

董仲舒谓天有 12 个月 360 余天,所以人有 12 个大骨节 366 个小骨节; 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阴晴雨雪,人有喜怒哀乐等等。这种牵强附会之说显然是非科学的唯心主义观念。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天人合一”的思想在民族文化中的价值和意义。钱穆指出:“中国文化物质,可以‘一天人,合内外’六字尽之。”“天地和合乃一大生命,道是生命进程。在其进程中, 演化出人类小生命。在人类小生命中,又演化出中国人。所以说,‘中国一人,天下一家’。在中国人中又演化出各别小我来。在各别之生命中,明道、行道、传道,即由小生命来明得此大生命而行之传之,使每一小生命各得其大生命”①。谓“尽心、知性、知天”、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儒家以天地比德,赋予“天人合一”的观念以道德意义和人生意义,唤起人们的历史责任感和进取意识;道家强调天道的客观的自然而然的本性,通过体道来实现对狭隘自我和有限的超越,追求一种超逸的人生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