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教的特征及对中国历史、文化的影响

道教作为一种宗教形式,与其他宗教有共性,在教理教义方面也有其特性。道教的表面形式特点,主要是道士穿道袍着云履,活动场所称宫、观、道院、庙。分两大派,全真派出家,蓄发须,素食重清修;正一派不出家, 一般均不蓄发,重符徧,主要作道场,都以太上老君和玉皇大帝为最高天神。道教是我国古代社会鬼神崇拜的延续和发展,道士是古巫祝方土的遗绪,其宗教道德不外乎封建传统的伦理道德,具有汉民族的宗教意识与文化特质。道教内容庞杂,信仰神仙和追求长生不死是道教的核心内容。乐生,重生, 贵术,万物有灵,多神崇拜;最高神仙是元始天尊,灵宝天尊,道德天尊, 以下三十六天帝,等等。

道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极其深远。首先表现在对人们思想和信仰的影响。楚文化、燕齐文化和川文化中的许多神仙传说和成仙方术来自道教。在民间,表现为神游故事的流布;“至人”、“真人”的崇拜;祈祷,降神, 禁咒之风;在广大城乡林立的各种庙宇,进行着各种繁杂的祭祀;玉皇,财神,灶神,关帝⋯⋯在不知不觉中,有些已转化为民俗,代代相传。丧葬的焚香烧纸,举办庙会,行业神的崇拜,相沿成习,促成了一种文化心理,形成一套独特、系统的神学体系,对人们的道德生活起着劝善的作用。

其次,表现在对封建政治和社会的影响。老子多次被追封“太上玄元皇帝”,庙宇各处建立,说明道教已成为封建统治的精神支柱,成为巩固政权, 满足个人精神追求的工具。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少道教领袖参与国事,扶佐王政,成为显贵要人。诸如北魏的寇谦之,南朝的山中宰相陶弘景,以及赵归真、丘处机、邵元节等等。在三教融合中,道儒高举正统文化的旗帜, 体现其社会作用,对宋明理学的形成发展,有很大的促进。政治腐败,社会黑暗的年代,道教成为一种改良和反抗思潮,有时成为农民反抗朝廷的组织形式。

再次,道教对中国文学的影响是巨大的。无论在文体系统的创立,文章风格流派的形成,还是审美心理的发展,理论体系的演进,都受到道家思想的影响,特别是受世界观、人生观、方法论的影响更为深刻。“道者一立而万物生矣”,“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庄子》中夸张、虚构的想象方法,以及道家的神仙体系的创造思维方法,都给文学家们以启迪。郭璞的游仙之作,李白的蹑太清,以及《封神演义》、《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聊斋志异》,都有道教

神仙的影子。包罗万象丰富无比的《道藏》,起了收集保存我国古代文化典籍的作用。在民间文学方面,道教仙话与民间传说有着血肉联系,道教的八仙,民间就有许多类似的故事,等等。

总之,道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深广的,其对于中国古代医药卫生、体育、科学(尤其是化学)事业的影响也不应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