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宗教在中国

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被称为世界三大宗教。它们先后传入中国,在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逐渐生根发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佛教自两汉之际传入我国,先是在形式上依附于中国传统宗教中的道士方术,受到固有文化主体儒学的抗拒与排斥,后经魏晋南北朝与玄学合流,才有了一定的发展,直至隋唐才逐渐走上了与儒教相融合的道路。此时寺院经济雄厚起来,其势力恶性膨胀,建立了宗派,完成了体系,并开始以中国佛教的面貌走向国际。基督教在明以前曾两度传入中国,但由于政治经济和传播方式等原因,都只是“昙花一现”,到了明后期,特别是 19 世纪

20 年代以来,西方开始从资本主义走上了帝国主义阶段,中国却变得虚弱不堪,基督教的三大派别,即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新教),注意总结历史的经验,在大炮的掩护下上下渗透,步步推进,深入到我国广大的城市乡村,成为中国社会的一种特殊势力,在近代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历史过程中起了极为恶劣的作用。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并在中国传播,主要是在唐朝肃代以后的事情,但在明代最后形成中国回族之前,尽管当时“回回” 已经“遍天下”,然而在中国的社会中仍被视为“土生番客”或“改宗汉人”, 他们所信仰的宗教也被看作“舶来品”,只是在明末清初,随着回族融于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国的伊斯兰教为了根植于中国大地,吸收了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处于主体地位的儒家思想和其它传统文化才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但这时的中国伊斯兰教已经在形态和内容上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异,这些变异使它形成了许多中国伊斯兰教的特殊品格,从而使它有别于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伊斯兰教,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宗教也和其它文化现象一样, 要随着环境和时间的不同而发展变化,世界上各民族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总是不断地前进着、变动着,从而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反映它们的社会意识, 包括宗教在内,也要相应地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