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质作用
物质是运动的。地球自形成以来,在漫长的地质历史过程中一直处于永恒的不断运动变化之中。例如,地表形态和景观会发生“沧海桑田”的变化、裸露地表的岩石会变得破碎、松散、火山活动喷发出大量的高温熔融物质、地震产生山崩地裂等。这些现象表明地球由于受到某些能量的作用,使其表面形态、内部物质组成及结构、构造等不断发生变化。
地质学把自然界引起地壳或岩石圈的物质组成、结构、构造及地表形态等不断发生变化的各种作用称为地质作用(geological process);把引起这些变化的自然动力称为地质营力;而传播能量的媒介称为介质。地质作用一方面不停息地破坏着地壳或岩石圈中原有的物质成分、结构、构造和地表形态;另一方面又不断形成新的物质成分、结构、构造和地形形态。地质作用既有破坏性,又有再造性,是在破坏中再造,在再造中破坏,这对矛盾的统一体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改造着地壳或岩石圈,使其总是处于一种新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