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营力或人类活动而导致地质环境发生变化,并由此产生各种危害或严重灾害,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人类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现象或事件。地质灾害按成因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地质灾害,即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地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滑坡、泥石流等;另一类是人类活动影响诱发的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等。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营力或人类活动而导致地质环境发生变化,并由此产生各种危害或严重灾害,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人类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现象或事件。地质灾害按成因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地质灾害,即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地质灾害,如地震、火山喷发、滑坡、泥石流等;另一类是人类活动影响诱发的地质灾害,如地面沉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