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婚姻习俗

回族是在中国的土地上形成的民族。历史上便通过与汉族以及蒙古族、维吾尔族通婚繁衍后代。

回汉通婚的现象最早可以追溯到唐代。到元代以后,这种通婚的情况更为广泛,其主要特点为:第一,以回男娶汉女的情况居多。历史上所谓“回爹汉妈”之说大约主要指这种婚俗。第二,回女嫁汉男的情况也有,但数量少一些。第三,不论回男娶汉女、还是回女嫁汉男(包括“倒插栓”即招女婿),绝大多数情况下都遵守一个条件,即汉女或汉男都要改变自己的信仰, 信奉伊斯兰教“人们把这种因通婚而改变信仰称作“进教”,或称进了“小教”。第四,通婚之后,汉女或汉男自然一切要随回族的风俗习惯等。

从现在的情况看,回族的婚姻,一般说来以双方都是穆斯林为首要条件。在城市,双方则不一定都是穆斯林,回汉男女青年通婚的现象日渐增多。不

过,由于这种婚姻大都建立在相互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因此不像旧时那样非要“进教”,而是以尊重和随同回族的风俗习惯为标志。在文化比较发达的城镇地区,这种通婚更是司空见惯。

在回族比较集中的地方,特别是边远偏僻的回族聚居区,回族的婚姻, 大致有以下几个程序:

  1. 选择对象。男女双方选择对象,首先了解对方的家境、家教、人品,

    认为这些方面都合适,便产生了联姻的基础。

  2. 使媒的提亲。先由男方请来媒的,到女方去提亲。媒人将男方的家世和人品向女方家长作全面介绍,并询问女儿的情况,使男女双方均了解底细。

  3. 双方均有联姻之意,则由男方请来族中或亲友中德高望重的长辈与女方相识的人为主亲。主亲人来往于男女两家,疏通情况,联络感情,不得专听媒的之言,以免有不实之言,贻误大事。

  4. 定亲与纳聘。定亲要有婚约,由男方写好婚约,请主亲人送往女家,

    呈送给女方家长,提出结婚。女方如同意,复出答谢。主亲人持“复书”返回男家,呈给家长。这样,婚事就算定下来了。于是,男方设宴酬谢主亲人。然后,选择吉祥之日,男方准备下聘札(今称“彩礼”),有金银、布帛、衣物、钗铡等物,多寡不等,视男方的财力和女方的要求而定,送往女家。在成亲前几天,男方还要给女方送去一些冠、簪、钗钏、衣帛、食物,称之为“送妆”。

  5. 请定成亲日期。男方先使媒的到女方家中。约请某月为成亲日期。然后,再请主亲人到女方家,定于某日成亲。多选吉日如“主麻”为成亲日。

    6.掌教主持出婚。迎亲前四天,男方邀女方家长于次日到家中出婚。这

一天,男方先请来掌教阿旬(另室候坐),立司礼(一般由原主亲人担任), 亲友均着盛装,等待女方佳宾莅场。当女方客人到来,即礼迎入堂,道“色俩目”,拱揖让坐。堂屋西南,来宾列坐于上,陪宾坐于东侧,主人坐于两侧。侍者沏上清香的茶水招待客人。然后,司礼人站起来,众人同起,来宾立于堂东面西,陪宾立于西侧面上,主家立于下方。司礼立于堂屋西侧,大声呼请来宾戚长立于堂中毹毡之上,陪宾自戚长至亲友、晚辈,依次拜见来宾,仍各就原位。然后,请来宾出见如前。之后,掌教阿訇入堂,宾主一齐站起,拱手相拜,同道“色俩目”。掌教在上席就座,女方客人就案左座, 男方主人就案右座,众亲友坐于两侧“此时,新郎盛装而出,在案前的毹毡上跪下。阿訇为之申明婚姻之礼,出婚之义,将男女的姓名(包括新郎新娘及其父母),于纸笺之上,当众宣读。然后,用手抓起盘中的糖果、红枣、花生等物,向新郎抛去三把,如今还向众人撒投。仪式结束后,主人摆上宴席,款待来宾。

  1. 女方铺陈婿室。迎亲前一两天,女方将准备好的嫁妆派人送到男方家,

    将新房布置得漂漂亮亮(如今则由男方布置)。女方陪送的嫁妆多寡不一, 视家资的厚薄而定。根据明清时回族的习惯,女儿的嫁妆,只能占家中兄弟一人的一半。

  2. 迎亲与成婚。到了迎亲之日,男方将预先准备好的彩车一辆、骏马一匹、彩灯四盏、提炉两对等器具列于门庭。新婿身着盛装,拜告尊长,接受父训,然后乘马去迎亲。彩灯在前边开道,执事人随后,接着是提炉、彩车,

    新婿骑马紧跟车后,陪迎之人在婿后列队而行,一路欢声笑语,一派喜庆气氛。到了岳丈的家门口,新婿下马,主翁迎人,拜谢后,在堂上就座。此时,

岳母在家中为女儿梳妆打扮,井训以事夫敬老之礼。女儿出拜父母及亲属, 然后以锦帛覆其面首,出门由亲属扶上彩车。新婿拜辞岳父母,出门乘车。婿乘马在前,彩车随后,陪迎者依次列队而归。到了婿家门外,主人迎出, 命二青年妇人扶新娘下车,搀人新房。姑子人内,揭去新娘的面纱,让她坐下。此时,主人大宴宾客,一派欢庆气氛。主要以炸油香、摆馓子和牛羊肉招待前来庆贺的客人。婚礼上还要请“唱把式”来唱“宴席曲”。娘家送亲的人多少不一,但必须是双数,以人坐席,连怀里抱的娃娃也要算一个来宾, 表示对送亲人的特别重视。一般送亲的人都要当天回去,只留两个陪新娘的人。陪亲人或是同辈,或是长辈,但必须是已婚,因为她们留下来主要是照顾新娘子,包括婚后的洗浴,梳妆打扮等。耍房(即闹新房)也是回族婚礼仪式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的地区耍新郎新娘,宁夏吴忠、平罗、同心等地区, 则着重耍公婆。在新车到来之前,就给公婆脸上抹黑锅末,耳朵上挂红辣椒, 反穿皮袄,戴上破草帽,上面插上鸡毛,倒骑在牛背上,或骑在长条凳上, 被人们抬去站在门口迎接新车和新亲戚。在这种场合,众人可以不分老小, 尽情快乐。

  1. 入夜五成婚礼。当天宵即穆斯林一日五次礼拜的最后一次,又称“虎夫坦”(波斯语)或“尔沙伊”(阿拉伯语)后,媒人先让人搬一张案子进入新房,在新娘子面前放下,摆上菜肴点心;然后领新郎在新娘对面坐下,

    同新娘共进晚餐。食将毕,端上甜美的花露羹汤,以示新婚美满。用餐后, 搬去案子,端来盛着清水的“汤瓶”,令新婿新娘洗手、漱口。先由新郎洗漱,然后新娘洗漱。将新娘用剩下的水,洒在新房四隅。此时,主姑从亲族申请来年高德重而又通晓教典的人,向新郎新娘讲解注重教门和尊老爱幼的道理。此后,婆母入堂,新人并坐新床上,训以夫妻互敬互爱,白头到老的道理,并问以教典所应知之条例。最后,帮助新娘去掉头饰,放下帷帐,众人退出。忙乎了一天的婚礼,到此方告结束。

  2. 新娘拜见舅姑。次日清晨,鸡鸣而起,先洗过大小净,更换新衣,在房等候。娘家做好菜肴,送往婿家。请来婿家舅姑,新娘出见,敬献老人们用餐。舅姑家也备下饭菜,招待新娘。

  3. 新婿往视岳父母。往视之日,一般在婚后第 3

    天。这一天,新婿准备下礼品、先拜辞父母,再拜告伯叔尊长,盛装喜色往视岳父母,岳父母和亲友们早在等候新婿的到来。当新婿一到,外舅先出迎,引之家中,拜见外姑等众亲族。岳母早已备下丰盛的菜肴,款待新婿,众亲族作陪,临行,岳父母还要赠给新婿礼物。据载,明代回族中只有女婿往见岳父母的习俗,新娘回娘家往视父母的习俗(即“回门”)尚未形成。由此看来,“回门”可能是汉族的习俗,明代尚未被回族所采纳。而近世,新郎新娘一起去女方家“回门”探亲,已是回族所不可缺少的一种习惯。

伊斯兰教提倡人类结婚,繁衍子孙,主张成年男子因需要而结婚是“瓦直卜”(理所当然的意思),为生育子女而结婚是“逊奈”(圣行)。然而, 一个已婚女子没有生育能力是不能作为离婚或丈夫抛弃的条件的,伊斯兰教奖励合法的婚姻。严禁苟合奸淫。伊斯兰教不主张禁欲、绝欲的终身不结婚和“独身主义”;不主张纵欲,提倡节欲,禁止同夫妇以外的人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因此,自古以来,回族一直保持着纯洁的婚姻习俗。

伊斯兰教允许离婚,但是认为离婚是无奈之举。夫妇要离婚, 德高望重的老人们会主动去调解,实在不能在一起生活,就可以离婚。离婚之后,男

方可再娶,女方也可以改嫁。如果丈夫去世,无子女的妻子继承全部家业且可招婿或再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