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央研究院

1928 年 6 月 9 日国民政府成立的最高学术研究机构。其前身是中华民国

大学院中央研究院。1927 年 4 月 18 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设立中央研究院筹备处,推蔡元培等六人为筹备委员。7 月决定在中华民国大学院内设立中央研究院。10 月大学院召开中央研究院筹备会议,议决以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兼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并推定徐渊摩等六人、王小徐等十五人、蔡元培等十人、唐钺等六人、高鲁等三人分别为地质、理化实业、社会科学、心理学研究所和观象台筹备委员。1928 年 4 月,国民政府改中华民国大学院中央研究院为国立中央研究院,特任蔡元培为院长。6 月 9 日,中央研究院正式成立。(参见彩图插页第 141 页)

中央研究院直隶国民政府,为中华民国最高学术研究机构。其任务是从事科学研究并指导、联络、奖励学术研究。中央研究院设总办事处于南京。先后在南京、上海、北平(今北京)等地设立天文、气象、物理、化学、工程、地质、历史语言、社会科学、心理九个研究所和自然历史博物馆(后改为动植物研究所)。设评议会,为最高学术评议机构。1935 年 6 月 20 日, 第一届评议会成立,李书华、庄长恭、周仁、王家楫、谢家声、丁文江、竺可桢、汪敬熙、王世杰、胡适、李济等四十二人当选为评议员。各研究所设所长一人,由院长在该所专任研究员中聘任。研究人员分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练习生(或研究生),工作需要时,得设编纂、技正、技士若干人。中央研究院的研究工作,包括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和理论科学三类。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央研究院及其所属各研究所先后内迁至四川、广西、云南三省。初集中在重庆、桂林、昆明三地;后在昆明的部分研究所迁移四川南溪,桂林各所再迁重庆,大多集中到四川。当时物质条件虽简陋, 但研究工作并未中断。1940 年蔡元培病逝后,朱家骅初任代理院长,姜立夫等三十人当选为第二届评议会评议员;研究所也由抗战前的十个增至十四个,人员增至四百一十八人,其中绝大多数为研究人员。抗战胜利后,中央研究院一面接收日本人设在上海和北平的研究机构,一面迁回南京、上海。1947 年 10 月,中央研究院为指导、联络、奖励学术研究,正式建立院士制度,完成了以院士为主体,由院长主持,评议会负责学术评议,各研究所从事学术研究的体制建设。院士为终身荣誉职。1948 年 3 月,第二届评议会选举姜立夫等二十八人、王家楫等二十五人、吴敬恒等二十八人分别为数理、生物、人文组院士。中央研究院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克服诸多困难,对中国近代科学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过一定贡献。

1948 年 12 月,中央研究院数学、历史语言两研究所大部迁往台湾省; 在八十一位院士中,迁去台湾者仅有傅斯年、林可胜等七人。1949 年 10 月, 其余留在大陆各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科学院接管。

中央研究院迁台湾后,设有物理、数学、化学、资料科学、地球科学、

统计学、原子分子科学、植物、动物、生物化学、生物医学、分子生物、历史语言、民族、近代史、经济、美国文化、三民主义等十八个研究所及一个计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