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图户 北魏时期属于一个寺院管辖的身分接近奴婢的人户。延兴前后,沙门统昙曜奏请以重罪囚犯和官奴婢为佛图户。其奏议获准,佛图户编入各州镇寺院。佛图户又称“寺户”,属寺院直接管辖。他们除为寺院服洒扫杂役之外, 还须营田输谷。僧■户属僧曹总领,每年输谷六十斛,一般不服杂役,佛图户身分比僧■户更为低贱,处境也更为艰难。寺户在隋唐时期也称“净人”, 唐中叶以后,在吐蕃统治下的敦煌地区仍然存在。 (黄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