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币

抗战时期陕甘宁等边区政府银行发行的纸币。1937 年抗日战争爆发后, 陕甘宁边区政府按国共两党的协定,使用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后由于辅币缺乏,市场流通失灵,边区银行乃于 1938 年 6 月以光华商店名义,发行“光华商店代价券”,面额为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五种,后又增发七角五分一种,作为辅币使用,与法币同值兑换。

1941 年皖南事变后,国民政府停发第八路军军饷,对陕甘宁边区实行经济封锁,使边区财政发生极大困难。边区政府为了发展边区经济,支持抗战, 于 1941 年 1 月 28 日通过了“发行边币、禁止法币在边区内流通”的决■■

议。同年 2 月授权边区银行发行面额为一元、五元、十元的陕甘宁边区银行币(简称边币),并以边币逐渐换回“光华商店代价券”,使边币成为边区唯一的法定货币。这对保护边区的独立自主起了重要作用。

1944 年,边币受法币影响贬值,边区政府决定授权陕甘宁边区银行以边区贸易公司名义发行“商业流通券”,规定“流通券”一元兑换边币二十元。自 1945 年 6 月 1 日起,“流通券”成为陕甘宁边区的本位货币,边币陆续收回。1948 年 1 月,陕甘宁边区银行与西北农民银行合并后停止发行。

与此同时,晋察冀边区政府为了统一三省货币,沟通三省经济,对敌进行货币斗争,于 1938 年由晋察冀边区银行发行面额为一元、二元、五元、一角、五角等五种纸币,也称边币。1948 年 5 月停止发行后,按这币十元对冀南币一元的比率并行流通。同年 12 月,按一千元折合人民币(旧币)一元的比价收兑。

此外,1941 年豫鄂边区建设银行发行的纸币,1946 年晋察冀边区银行发行的票面印有“冀热辽”字样的纸币,也称边币。

(吴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