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美国每隔四年举行一次总统选举,一般称为大选。

美国的总统选举通常是在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大政党之间进行,广大选民事实上不能直接参与每一过程。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是一种间接选举制度, 即先由选民在本州投票选举选举人,然后由各州的选举人再投票选举总统、副总统。各州选举人的候选名单,由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提出。总统和副总统的候选人也是由两党全国代表大会各自提出。

美国的总统选举,有一套极其繁琐的程序,它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预选。从 2 月到 6 月在美国 50 个州和首都华盛顿所在地哥伦比亚特区举行预选,选举出席两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预选有两种形式,一种叫“基层会议”,由两党在一个州的各个选举点分别举行党的基层会议,由支持本党的选民当场表态支持谁当本党总统候选人,并选出出席县一级代表会议的代表,然后,县代表会议选出州代表会议的代表,州代表会议选出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另一种形式叫作“预选”。两党的选民在同一天到投票站秘密投票,分别支持本党某一总统竞选人,并选出州代表大会代表。

根据传统,美国总统预选一般始于新罕布什尔州,尽管从 1972 年起,预选阶段第一的位置被衣阿华州夺走,但新罕布什尔州的预选仍比衣阿华州的预选会议重要。作为直接对候选人进行投票的第一个州,全国的注意力集中于新罕布什尔州选举的结果,将其视为美国选民意向的最初检验。

在新罕布什尔州进行预选后,激烈的预选将一直持续到 6 月 2 日,这一

天加利福尼亚州及其他 4 个州进行预选,全国各州的预选和预选会议至此告

一段落。所谓“超级星期二”,是指 3 月 10 日,那天共有 11 个州(其中许多是南方的州)进行预选,对整个预选阶段影响较大。

两党全国代表大会。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二阶段是两党分别举行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两者均可以简单多数通过。但副总统候选人须由总统候选人提出,大会同时提出党的竞选纲领。

竞选。9 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美国劳工节)后标志着两党总统候选人竞选阶段的开始,两党确定的总统候选人将在众多的新闻记者伴随下巡回全国发表竞选演说,还要在由无党派组织安排的全国电视辩论会上,进行公开辩论,使选民们有机会比较两位总统候选人在各个政治问题上的观点,这一阶段将持续到 11 月。

选举日。选举日规定为大选年 11 月的第一个星期二。选举日实际上并不是选举总统而是选举选举人。各州的选举人数目与本州在国会中的议员人数相同。由于参议员每州只有两名,而众议员人数则依州人口多少而定,所

以州的人口越多,选举人票数也越多。美国 50 个州加上哥伦比亚特区,选举

人票往往超过 500 多张。

由于选举人事先需向选民保证其政党倾向,所以当选举人选出以后,胜负实际上已见分晓。

选举团。12 月中旬选举人分别在各州投票选举总统、副总统,并于次年1 月 6 日开票计数。由于总统属谁在选举日已见分晓,这个程序一般只是一种例行手续。

根据美国宪法第 26 条修正案规定,凡年满 18 岁的美国公民都有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