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古已有之

在我们中国历史上,辽代实行过“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它实行达 200

年(公元 926——1125 年)之久。

辽为契丹族建立。契丹族世居中国东北辽河流域,为中国少数民族之一, 以游牧为生兼事渔猎。建国于唐五代,占有长城内外一大片地方,今天的北京就包括在内。当时它是东亚第一强国。据辽史记载,它的属国有 60 余国,

日本、波斯(伊朗)都在其中。它较蒙古更早 100 年进入帕米尔高原以西地方建立一个中国政权(西辽)。

契丹是一个游牧民族,与汉族农业社会截然不同,这不仅在语言文字上

不同,在风俗习惯、文化方面亦大不相同,契丹自进入中国后,为适应两个不同的社会,乃实行不同的制度(历史家称它为“二元政治”)。在契丹本土由契丹大可汗以契丹法直接统治,在汉地用汉人以汉法自治,而由大可汗间接统治。辽史上说:“汉儿公事,皆须体问南朝(宋朝)法度行事,不得造次举照。”在契丹境内的汉人移民的州部,也特设汉城以居汉人。汉城有上京、东京、中京等 40 余处。并在三京汉城设有国子监(大学)、孔庙、佛寺、道观等,这无异是小自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