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企业的新工资制

新近不少国家推出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工资分配制度,使企业工资结构更加趋于合理,现介绍几种。

日本的职能工资制。近年来,日本对企业职工原来的年功序列工资和升级制度作了改进。普遍推行了以能力为主,兼顾年资的“职能工资制度”。这种工资构成一般按五种情况区分:①按学历区分初级工资。对新职工的起点工资原则上按照学历划分等级,三年内不定级,但工资每年按等级增加 4

%左右。②按年龄区分最低工资。一般在同等条件下的同一级别中,年龄大的工资可比年龄小的高一些。③据职能划分等级工资。根据企业每个工种所需的知识、体力、精神上的负担和掌握该工种所需时间的长短等四个项目, 分别计分,再按分数划分等级。④按能力和年资相结合定期加工资。一种是升级加工资,按照个人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的考核而确定;另一种是每年增加部分工资,这是根据个人当年工资表现确定的。⑤按实绩发额外奖金。每年 6 月、12 月各发一次,奖金的多少则根据职工个人出勤、产量、产品合格率计算,不搞评比。

美国的协商工资制度。在美国企业中,企业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由他们自己与企业主协商确定,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变化。这种工资制度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工人工资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劳动力市场需求。二是重工业、建筑业工资待遇高而相对稳定。美国汽车工业工人工资平均每小时可达20 美元,其中 12 美元以工资形式支付,剩余部分用于交纳退休金、卫生保健基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等。

英国的半浮动工资制度。这是英国新近推行的一项工资制度。目前在英国工商企业中,雇主不再将雇员原固定工资的额全部支付给雇员,而是将雇员原固定工资的 2/3 定为固定工资,其余 1/3 则同企业利润挂起钩来,由企业盈利多少来确定。英国政府认为,实行半浮动工资制具有三点好处,第一,有利于减少社会失业人数。工人工资随着企业盈利多少而增减,这可使企业在面临困境时削减工人工资,而不裁减工人的人数。第二,有利于增强劳动力的流动性。企业主普遍乐意多雇工人,因为支付给新工人的工资只及在职工人工资的 1/3。第三,有利于改善劳资关系,由于工人工资的多少取决于企业利润高低,这就促使工人更加努力地工作,更加关心企业的兴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