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的届、任和位

届——略同于“次”,用于表示定期会议,选举的次数。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任期为 4 年,即每隔 4 年进行一次总统选举,总统任满 4 年为一届,中途接任者与被接任者属同一届。1788—1980 年,美国已进行了 49 届总统选举。

任——有别于“届”,用于表示担任某官职的次数。

1980 年当选的第 49 届总统里根,不是第 49 任,而是第 40 任。造成“届” 和“任”数字之差的因素有二:有人连任两届以上,有人未任职满届而由他人接任。具体情况如下:

1、两届一任。第 1、2 届、第 4、5 届,第 6、7 届、第 8、9 届,第 11、

12 届,第 21、22 届,第 32、33 届,第 42、43 届,均是两届一任,即一人任职两届。

2、一届两任。第 14、16、24 届,均是一届二任,即因前任病故或遭暗杀身亡,后由副总统接任。

3、三届两任。第 29 届由两人先后任职,前任威廉·麦金莱是第 28 届总

统连任,后任西奥多·罗斯福又连任第 30 届。

4、五届两任。第 37—41 届由富兰克林·罗斯福和哈里·杜鲁门先后担任。

位——指担任过美国总统的实际人数,此数与“任”数也是不一致的。格罗弗·克利夫兰是第 22 任总统,后来他出任第 24 任总统,两任一位,因此,总“位”数与总“任”数相差一。

1984 年美国举行的是第 50 届总统大选,里根当选连任他是第 40 任、第

39 位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