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的人本主义理论
本世纪 50 年代以来,人本主义学派对人格进行了不少研究,其主要特点是关心个体的有意识经验的整合和成长潜能。该理论特别看中自.我.实.现.
(self-acturalization)的概念,认为自我实现的愿望是一种基本驱力,是人所具有的多样化力量,而这些力量的不断的交互作用就塑造了人。人本主义认为,行为的各种驱动力量来自个.人.独.特.的.生.物.的.和.习.得.的.倾.向.,这些倾向促使人向着自我实现的积极目标发展、变化。由此可见,自我实现是一种建设性、指导性的力量,发动人的积极行为去追求完善。
在方法上,人本主义学派还具有一些明显的特点。一是整体论
(holistic)观点,主张把人看作一个统一体,从人的整体人格去解释各个行为。二是倾向论(dispositional)观点,把自我实现看作是一种先天的倾向,与“人之初,性本善”的观点如出一辙。三是现象学(Phenomenological) 观点,主张个体的参照框架,认为应从个体自身的主观现实角度而不是分析者的客观角度去观察。四是存在主义(exis-tential)观点,注重个人的意识的高度理性过程,以此解释现时经验和生存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