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知识
第三种知识,就是直观的知识。这种知识是直接从神的某一属性的本质观念出发,去直接把握事物的本质所得到的。它不需要推理和证明,也不需要其他知识作媒介,因而是绝对可靠、最具有必然性的知识。斯宾诺莎这里所说的直观知识和宗教神秘主义者所说的直觉知识不是一回事。宗教神秘主义者宣扬,人们通过修炼,可以达到一种出神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人们可以直觉到神。这当然是一种骗人的鬼话。斯宾诺莎的直观知识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几何学中那些不证自明的公理一样的知识。例如, 3+2=5;两条直线各与第三条直线平行,这两条直线必定平行,等等。
斯宾诺莎认为,当人们的认识水平达到直观知识的阶段,就会产生对神或自然的理智的爱——这种“理智的爱”的思想常常被人们看作是陷入了诗歌领域中的一个遐想。也许,它的神秘基调赋予了它诗的魅力。但是斯宾诺莎是最直率地言谈的人。人类的心灵对外界世界的倾注大多数都是无用的, 只有认识了由一切的存在构成的唯一和无限的总体时,从对它的“爱”中才能产生永恒无限的满足,从而人也就达到他的最完满性,即最高的善,心灵才具有了和整个自然统一的知识。所以,神或自然便成了知识和行为两者的开端和终点。“神是我们的一切善以及拯救我们脱离恶的第一位和唯一的原因”,这是一条确定不变的原则。
这个实践的生活原则是为大多数人提出来的,而不是为一个因疾病泯灭了激情而濒临死亡的人,或者为在假日中脱离事务走进礼拜场的人提出来 的。因为人越是自由,越是按照自己的本性生活,他就越是爱神,越是以他的整个心灵崇拜神。这是一个循环上升的过程,而不是暂时的偶然做作。
斯宾诺莎在神与自然的同一性中实现了宗教和科学的融合。神、爱和拯救等宗教语汇在他那里具有了科学的内容。“神”是整个的自然,“爱”是由获得关于自然的知识相伴随而产生的快乐,“拯救”来源于从日常生活的琐碎事物中解脱出我们的情感,并使它们隶属于永恒的事物。
当我们用第三种知识来指导我们的生活时,我们就获得了“第二次生 命”。第一次出生发生于我们与身体统一的时候,通过身体,有生命的精神的运动产生了。第二次生命是在我们实现对神的理智的爱后才产生,即通过知识的发展和扩充,从特殊物体的知识上升到最后的根据即神的知识而实现的。因此,第一次出生是灵魂和身体的统一,第二次出生则是灵魂与神的统
一。这种思想脉络是清楚的,尽管不是无可挑剔。第三种知识,因其是一切知识中最高级、最优越的,必然是由最高的喜悦来伴随,那就是对神的理智的爱。这种“爱”成为斯宾诺莎解决实践哲学中的理论困难的钥匙。
正是基于“对神的理智爱”的观点,斯宾诺莎提出了一项严肃认真的警告。道德学说不应建立在外在的报答与惩罚学说之上,而应建立在对人的本性理解上。人的自由在于根据道德原则生活,而这些原则不是从外在于人的东西而是从他的最内在的特征和结构中产生和获得权威。斯宾诺莎追求的是绝对的“善”和绝对“完满”的满足,而不是为了某种事情或目的的具体的“善”,不是关于某一计划的“完满”。
斯宾诺莎关于知识等级的论述是其“真观念”学说的进一步具体化。“真观念”学说的目的就是要引导我们爱最高的神,实现与神的统一。理论并不是我们的主要东西,它只是我们能够借以登上预定位置的楼梯。主要的东西是它给我们带来的最高的善,使我们和最高的善统一起来,这个统一就是我们的最大幸福和最大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