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标贴法令

为了保护国内外消费者权益和工商企业间的公平竞争,防止商品标示中出现虚假,误导或欺骗的陈述,特别是防止在对食物、药品的制造日期、有效期和保存期,对纺织品、服装的原产地,对玩具的适用年龄和安全警示等进行虚假的或错误的标示,一些主要工业国家(地区)都制定了产品标贴法令,进入该国(地区)的商品标贴均须遵守其有关规定。

各国产品标贴法令大致有下述几种形式:

  1. 综合性的产品标示法。如美国《公平包装标示法》、《日本公平竞争标示规约》等;

  2. 按大类商品制定的产品标示法。如食品、药品、服装、玩具等标示法规;

  3. 按包装形式制定的产品标示法规。如美国《喷雾容器标贴规定》、香港《预包装食物标示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