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知识产权

当前,保护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商标)的国际化已成世界大趋势。发达国家为了保持在国际商品贸易和技术贸易中的有利地位,常以贸易手段来推动知识产权的保护。美国就曾多次以贸易伙伴未尽力保护知识产权为由,通过双边谈判,对贸易伙伴施加压力。例如美方要求台湾加重违反商标法的刑罚,对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近似的商标图样者,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以新台币 30 万以下的罚金。台湾方面认为罚则过重,最后决议将徒

刑改为 3 年以下,罚金改为 20 万以下。美国的综合贸易法案中的特别 301 条款规定,如果美国的贸易伙伴对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美国有权单方面采取报复措施。

我国出口商品中,一些驰名商标被他人在国外抢先注册,一些名牌产品商标和包装被仿冒的事例也层出不穷。

知识产权保护与包装有关的项目,主要是产品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包装图案画面的版权保护及商标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