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新加被、马来西亚有关标贴文字的规定

在对外贸易中,必须使用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这是国际惯例。新加坡规定以简化汉字作为国家法定规范文字,包装标贴文字说明应使用简化汉字。

马来西亚华人占总人口三分之一,街头大小商店均用中文名称和标记。虽然英语的使用在马来西亚十分普遍,但多限于上层社会,许多人不懂英语, 所以在工厂内张贴的通告往往用英、中、马和印度文四种文字。在确定销马商品的包装标示和说明书所采用的文字时,应考虑这一情况。

马来西亚卫生部规定,罐头食品和预包装食品要标明生产日期。销新、马药品,忌用“月经不调”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