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国关于防止儿童开启包装的规定

美国FDA 于1972 年以正式立法规定所有药物之包装均须具备防止儿童误服之功能,且必须经过“儿童试验”及“成人试验”才可上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为防止儿童误饮含有毒性的化学品,如杀虫剂、杀鼠剂、抛光剂、除草剂、消毒剂、游泳池化学品等,规定各种毒性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必须使用儿童安全盖,防止儿童开启此类容器。

在美国应用最广的防止儿童开启的包装 ( Child Resisiani packaging)有多种结构形式:

  1. 双层瓶盖。外层为不透明 PP(聚丙烯)材料制造,内层为较软的透明 PE(聚乙烯)材料,二盖之中心点以轴相连,内盖内缘有旋封线,外盖内缘有锯齿。

  2. 压旋盖。医院药房依医师处方配药所用之包装,瓶口及外瓶盖内缘均无螺纹,以模造的特殊锯齿取代,一凹一凸,正好嵌合,封盖或开盖时要经过边压边旋或边拔边旋的动作,使用方便且儿童不易开启。

  3. 嵌合盖。瓶口有一圈突出线,有一凹下小缺口,瓶盖内缘有一小凸出点,封盖时将瓶盖的凸出物对准瓶颈线上的小缺口压下,旋转瓶盖,即被锁住,开启时反向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