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在党的领导下开拓前进

在邓小平同志关于青年和青年工作的思想体系中,有关共青团要坚持党的领导的论述非常丰富而深刻。尤其是在五、六十年代,他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直接领导共青团工作期间,讲得最多、最集中。这些论述,既是党对共青团工作的根本要求,也体现了邓小平同志对共青团干部的热情关怀和严格要求。认真学习和研究这些思想,对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把握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更好地动员和组织青年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邓小平同志特别强调共青团要当好党的助手

共青团要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团关系的本质特征,也是党团关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基本原则。 70 多年来,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顽强拼搏, 开拓前进,带领青年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英勇奋斗,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执行者和积极宣传者,并坚决维护党在国家的领导地位。长期的共同斗争及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已经把团的命运同党的命运紧紧连在一起。正如邓小平同志讲的那样:“青年团总不能离开共产党,并且应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青年团许多东西是同党有关系的,有许多东西主要是来自党的。”①党与团这种在长期考验中形成的“同荣辱,共存亡”的关系,是共青团区别于其它群众组织的最显著的特点。这不仅是团的先进性决定的,更主要的是团与党的纲领、宗旨和最终目标也是完全一致的。

对于党与团的这种生死与共的亲密关系,邓小平同志是这样说的:“党现在是执政党,团也是执政党的助手,它和党是‘穿连裆裤子’的。”②“穿连裆裤子”是一个比喻,意在说明团与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和干部等方面的密切联系,说明党与团在客观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亲密关系。为了全面准确地理解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思想,这里有必要简要地回顾一下党团关系的发展历史,以便使我们对保证党的领导的客观必要性有一个更深刻的认识。

从 1922 年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正式建立之日起,党团关系问题就现实地提出来了。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建团原则和中国革命实际的需要,在建团两个月后召开的党的二大上首次提出并规定了关于党与团的关系,即在青年劳动者一切经济和教育利益奋斗的方面,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应是个独立的团体;关于普通政治运动方面,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则应当约束他与中国共产党协定之下。同年 9 月,团中央发出了《本团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的第 17

号通告,接受井重申了党的二大所确定的原则规定。 1923 年 8 月,团的二大通过了《本团与中国共产党之关系的决议案》,明确规定了在保持团的组织系统完整独立的同时,必须绝对服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参加党所领导的革命运动,提出了保证党对团的领导的基本准则,为党团关系的顺利发展奠定了基础。1925 年党的四大通过的《对于青年运动的议决案》,全面分析和论述了党团关系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在保持青年团组织上的独立性的基础上,团在政治上必须绝对接受党的指导。团的三大认真贯彻这个议决案,并进一步明确:“青年运动是共产主义运动中一部分重要的工

② 1957 年 5 月 31 日同参加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团省(市、区)委书记的谈话。

作,因为共产党是这一般共产主义运动的总指挥,青年运动必须在共产党指导之下,是无疑的。”①这次会议还决定,将团的名称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0 年 9 月党团两中央《关于党团划分组织》的决定,从组织上进一步明确了党团关系的基本原则。接着,党的六届三中全会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全面阐述了党团组织的正确关系,要求共青团转变工作方式,实现工作的青年化和群众化,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广大的青年群众参加革命斗争。

1949 年党中央发布《关于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全面总结了中国青年运动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科学地阐述了党团组织的正确关系。决议规定:“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之下坚决地为新民主主义而斗争的先进青年们的群众性的组织,是党去团结与领导广大青年群众的核心,是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青年的学校。”② 1956 年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增写了“党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一章,这是继 1927 年《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和 1928 年党的六大通过的

《党章》之后,最为完整、最为准确地表述党团关系的一个历史文献。这期间,作为中央分管团的工作的党中央总书记邓小平同志,多次对党团关系问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共青团自觉接受和维护党的领导,并在团的实际工作中,善于把团的系统领导和党的统一领导结合起来。

“文革”十年,党团关系被严重扭曲,我国青年运动和共青团组织因此遭受重大的挫折。1976 年 10 月粉碎“四人帮”之后,团的组织和团的工作进人全面恢复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冲破了“左”的指导思想的长期束缚,端正了党的路线,使共青团获得新生。1979 年 9 月,叶剑英同志代表党中央在国庆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科学地总结了党与团及其它群众团体关系的历史经验,澄清了极左路线在党团关系问题上造成的混乱,为党团关系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恢复了一度被删去的党团关系一章,使党团关系的基本原则得以重新确立。

党的十二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在 1989 年底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这个新时期党领导群众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党团关系中一些根本原则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特别强调了“党的统一领导”、“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等要求,为共青团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工作指明了方向,标志着党团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从上述对党团关系历史发展的简要回顾中不难看出,邓小平同志关于党团关系的精辟论述,是对党团关系实践和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充分体现了马克恩主义和我们党的一贯思想。

关于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正确处理好党团关系,邓小平同志也有许多深刻的论述,1956 年 9 月,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从三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党同国家机关工作的关系和党在国家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并指出:这种关系,一般地也适用于党同各种人民团体的关系。1957 年 5 月,邓小平同志在同共青团省、市委书记的谈话中,用“批发”与

① 《中国青年运动历史文件选编》第 15 页。

② 《中国青年运动历史文件选编》第 106 页。

“零售”作比喻,生动地阐述了党对团的领导和团怎样当好党的助手问题, 以及团要有整体观念和独立自主、创造性开展工作的问题。1959 年3 月和1961 年 10 月,邓小平同志又分别在接见团的三届四中全会全体委员和接见参加团中央工作会议全体同志的讲话中,两次系统地论述了党的领导与团的系统领导的关系,以及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问题。1962 年 7 月,邓小平同志在接见团的三届七中全会全体同志的讲话中, 又从党的领导,要运用团的组织,不是去运用团的每一个人的角度,阐述了正确处理党团关系一系列原则问题等等。认真学习和研究邓小平同志的这些思想,使我们从中获得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正确处理党团关系所必须认真把握和自觉遵循的原则。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正确处理党团关系,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的原则。在党团组织这对关系中,党始终居于领导者的地位,团所从事的青年工作,是整个党的工作的一部分,团很“靠近党”,是“党的支脉”。正因为如此,共青团没有独立的政治纲领,而是以党的政治纲领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共青团没有独立的理论基础,而是以党的理论基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甫;共青团没有独立的政治任务,而是以党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作为自己的工作方向。所以,共青团不是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她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用以团结和教育青年的大学校。因此,共青团必须坚决拥护党的纲领,坚决执行党的路线, 坚决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一切工作和活动。否则就会偏离自己的根本性质,就会丧失自己的存在价值。

第二,正确处理党团关系,必须始终坚持对党负责与对青年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组织,这就决定了团必须对党负责;共青团同时又是青年人的组织,这又决定了团必须对青年负责。这两个负责辩证统一于共青团的实际工作之中,在这个统一体中,对党负责是第一位的,是前提条件,对青年负责只有在对党负责的过程中才能得以实现。

对党负责与对青年负责相统一,首先是因为我们党代表着广大青年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青年的利益与全国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们既不能否认青年有不同于社会其他群众的具体利益,更不能因为青年有这些具体利益而否认青年的利益与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一致性,中国共产党 70 多年的奋斗历史表明,党是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这当然也就意味着党是广大青年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的事业与青年的成长进步是紧密相连的,党的命运与青年的前途也是紧密相连的。团作党的助手和青年的组织,就是要团结带领青年为党的事业而奋斗,在奋斗中成长进步,在奋斗中争取到光明的前途。这既是对党负责,也是对青年负责。

对党负责与对青年负责相统一,其次也是因为党和国家的希望与未来寄托在青年的身上。由于人类社会的新陈代谢规律,青年一代始终处于接班人的客观位置上。谁拥有了青年,谁就拥有了未来。因此,我们党历来把青年一代的状况与党和国家的未来联系在一起,十分重视青年一代的作用,经常对青年提出殷切的期望和明确的要求。党之所以建立共青团,也就是要通过共青团卓有成效的工作把广大青年组织起来,投身到党所领导的革命事业之中,成为一支生气勃勃的积极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共青团对党负责和对青年负责,其内涵都是要带领广大青年在党的事业中发挥继往开来、承前启后的作用,并在这个过程中把青年一代教育培养成为党的事业的合格接班

人。

第三,正确处理党团关系,必须始终坚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原则。党团关系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党需要共青团成为积极有为的助手,成为能够出人才的后备军。同样,党也需要共青团能够独立自主地、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成为大学校和突击队。这是马克思主义建团思想的重要原则,也是邓小平同志和我们党的一贯思想。从政治上看,团是党领导下的并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而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这就决定了团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必须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否则将无法体现党对团的领导,无法保证团的政治方向。这是共青团开展工作不容置疑的基本前提。从组织上看,团又是系统完整的、具有独特工作对象和独立组织系统的人民团体,这表明团具备了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组织依托,决定了团在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的时候,应该有不同于其它部门和组织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使团既有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进行“公转”的能力, 又有在“公转”过程中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自转”能力,并把这种“公转” 与“自转”很好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整体作用,体现团组织的现实存在价值。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是共青团协助党团结教育青年的必要条件,有了这个条件,团就能更好地配合党的中心工作,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组织优势和组织作用;有了这个条件,团就能更好地吸引和团结青年,积极投身到党的伟大事业中去;有了这个条件,团就能更好地按照青年工作规律和青年特点开展工作和活动,使广大青年在团的工作和活动中受到广泛的锻炼和良好的教育,发挥作用,建功立业。中国共青团在五、六十年代开展的富有成效的独立工作和活动,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开展的效果显著的独立工作和活动,都充分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建团原则和邓小平同志这些思想的科学性,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重大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