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空白重要结算凭证的保管

企业从银行领取的空白结算凭证要妥善保管,并注意以下几点:

  1. 从银行领取的空白结算凭证与预留银行印鉴要分开各管。

  2. 属于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信汇等,要建立登记簿。

  3. 经常核对,做到帐实相符,对填错的凭证要加盖“作废”戳记,装订保管或注销。

  4. 企业合并、撤销时,应交还从银行领取的剩余空白重要凭证,无误后,连同合并、撤销信件交还开户银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