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结算的特点

与其他银行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1. 与银行汇票等相比,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它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有利于扩大销售,搞活流通,促进生产。除商品交易以外,其他方面的结算,如劳务报酬、债务清偿、资金借贷等不可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2. 与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相比,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也相对较少。商业汇票的使用对象是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法人。使用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以及背书人、被背书人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帐户, 二是具有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个人、法人的附属单位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虽具有法人资格但没有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单位都不能使用商业汇票。

  3. 商业汇票,无论是商业承兑汇票还是银行承兑汇票,都必须经过承兑,承兑人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因而使用商业汇票收取货款是有一定的保障的。

  4. 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从而使结算和银行资金融通相结合,有利于企业及时地补充流动资金,维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5. 商业汇票在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