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银行和付款银行的责任范围

  1. 收款银行的责任。收款银行和持票人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持票人是被代理人,收款银行是委托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收款银行作为委托代理人,替持票人按照汇票记载事项进行委托收款, 其责任范围是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将汇票票款收入持票人的帐户。只要收款银行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将汇票金额转入持票人的帐户,收款银行的收款责任已经履行,收款银行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2. 付款银行的责任。付款银行和付款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委托代理关系。付款人是被代理人,付款银行是委托代理人。作为委托代理人的付款银行在代理权限内实施的民革行为即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从付款人帐户上支付汇票金额由被代理人即付款人承担。同样,付款银行的责任范围是按照汇票上记载事项从付款人帐户支付了汇票金额,付款银行已经履行了委托付款的责任,不再承担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