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的保管与丢失处理

由于银行汇票可以由个人携带,方便灵活,适应性强,一旦丢失,或为不法分子所利用,容易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因此,单位的采购人员或财务人员应象对待现金那样,认真妥善保管和携带银行汇票。如果因不慎或其他原因发生丢失,应分别情况进行下列处理:

  1. 收款单位(或持票人)丢失的银行汇票是已填写收款单位名称,但没有指定汇入行的转帐汇票,由于这种汇票没有指定汇入银行,而且可以直接到收款单位去提货,因此,银行不予挂失,但可向收款单位说明情况,请求其协助防范。如果丢失的是填写持票人姓名的转帐汇票,由于这种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没有确定收款人和兑付银行,所以很难找到对方单位请求协助, 可以要求银行予以协助。

  2. 收款单位丢失的是可以支取现金的银行汇票,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挂

失,单位向银行申请挂失时,应填写一式三联“汇票挂失申请书”,送交汇票指定的兑付银行或签发银行申请挂失付。经银行审查同意后,挂失申请单位向银行交付手续费由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并迅速与汇款单位联系,说明汇票丢失情况,请其另行汇款,以便及时办理结算。

  1. 汇款单位采购员自行丢失现金汇票向银行申请挂失的,也应填写一式三联“汇票挂失申请书”向兑付银行办理挂失,经取得银行受理挂失的回单后,立即将汇票挂失回单返回本单位交给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待付款期满一个月后,确未冒领的由汇票签发银行办理退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