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丁(公元 354—430 年)及其教育思想

奥古斯丁是最杰出的拉丁语的奠基人。公元 354 年生于北非纳米迪亚的塔加斯特小镇,父亲是这个镇上贫穷的自由民,为使奥古斯丁受到良好的教育,把他送到初等学校(罗马学校的小学)去读书。正如他在《忏悔录》一书中所说:在那里,他学习读、写、算。然而他在学校生活的第一件事,不是他所学的东西,而是他受到的鞭打。在那里,他学习的是希腊文学。后来, 他到了文法学校读书,受到文学和修辞学的充分训练。20 岁时,成了一位修辞学教师。

由于帝国的基督化,奥古斯丁也皈依了基督教,并成为基督教教父(教会领袖)哲学的集大成者。他的宗教哲学对中世纪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的教育思想是中世纪基督教教育的理论基础。

根据奥古斯丁的宗教哲学,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上帝所创造,上帝不仅创造了物,而且创造了精神。人的灵魂是一种精神实体,它也是上帝的创造物。人的灵魂具有三种功能:知、情、意。人的认知活动,在人的灵魂活动中占着极重要的地位。人的认知活动包括三种能力:一是感觉,二是记忆,三是思想。

人的五官和身体是人的感觉器官,人通过这些感觉器官而感知外界的不同对象,但它所感知的只是事物的影象,不是事物本身;只是事物的外表, 不是事物的意义。

记忆,这是人的一种与生俱来的精神能力,它是储存从感官所得到的一切事物的影象的仓库。他认为,经感官而进入人的记忆中的东西,“不是这些东西本身,而是它们的影象”。因此,要获得知识和真理,就不能靠感觉, 唯一要靠的是“灵魂的眼睛”、“智慧之光”。他说,在人的记忆中,也就

是在人的心灵中,有着共性、一般、普遍的知识,有着概念、学术方面的知识,其中包括文学、雄辩术、数学、法则等等。这些知识都不是从感觉进入人的心灵中的。它是人心中所本有的,是上帝所赐予的。人要认识他们,也只有凭上帝给予人的“灵魂的眼睛”、“超自然之光”、“智慧之光”,才能做到。基于这种认识论,他认为教学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发现心中已有的真理,而不是去认识客观物质世界。教学活动,就是通过符号、言语、数学等,引起学生对其心中已有概念的重新认识。

人的灵魂,除有认知能力外,尚有情感的成分。人的情感与感觉无关, 它是由心灵体验而来。

灵魂的第三种功能是意志。人的行为完全应由他自己的意志负责。他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关键在于人的自由意志。

奥古斯丁的知识论,也同样充满着浓厚的宗教色彩。他强调信仰高于理性,宗教虔诚高于知识。他认为,如果知识不能为宗教服务,则不仅无用, 而且有害。他把追求学问、真理看作是一种危险的好奇欲。人的灵魂有各种欲望。肉体之欲在于贪恋一切感官的享受,这是人远离上帝走向死亡的重要原因。此外,人还有可能被一种更为复杂危险的形式所诱惑,它就是“挂着知识学问的美名而实为玄虚的好奇欲”。人们有了这种欲望,便要去探究外界的秘密。但这些秘密,知道了毫无用处。他把一切有关客观事物的知识, 都诬为“虚妄的知识”。因此,他轻视自然科学,认为自然科学家心中没有上帝。他认为如果一个人面向大自然,就是背叛上帝。而一个不能面向上帝的人,学问对他是无用的。

在文学诗歌方面,他完全接受了柏拉图对史诗、悲剧、喜剧的偏颇观点。他把这些文学作品看作是荒诞不经的东西。他说,读这些东西理应受到惩罚。

奥古斯丁并没有达到完全弃绝知识的地步。他认为文法、修辞、辩证法、几何、音乐、数学、天文等学科仍应学习。学习它们的目的,是为了认识永恒的存在,认识上帝。最重要的书是《圣经》,它是上帝的语言,是一切知识的源泉。

在语言的学习方面,他主张,教学应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教学应是愉快的,自由的。

当时,罗马的学校盛行体罚。奥古斯丁厌恶体罚,认为体罚是为儿童准备“艰难的道路”,“增加了亚当子孙的辛劳与痛苦”。

奥古斯丁的原罪论和禁欲主义是他的宗教哲学和教育思想中两个极重要的理论。这种理论对后世影响极坏,它极大地损伤了人的心灵,成为基督教会和封建主统治人民的工具。它对教育也带来了极坏的影响,成为中世纪学校恐吓和鞭打儿童的理论根据。

同时必须指出,帝国末期,针对着剥削者的斗争和反征服者的奴隶起义,一方面,基督教在其道德教义中宣扬妥协、温驯、顺从、吃苦和禁欲主

义,对遭遇不幸的人许诺以“来世”的永久幸福,来为他们所受的苦难作自宽自解,从而诱使他们脱离斗争。另一方面,当时统治者的贪欲、奢侈、怠惰、堕落、暴乱和残忍已达极点,基督教曾以教义使这种风气有某种程度的减轻,它主张反对堕落和放肆。因此,奥古斯丁虽然在教育问题上,与早期的基督教教父之间,存在着一些意见分歧,但在根本方向上,他们是一致的: 教育目的在于准备来生而不是为了现世;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宗教信仰道德, 而不是智育,更不是体育与美育;人性本恶,人的理智是不可靠的,在教育过程中,信仰应该统治理智。

在对待异教文化的态度上,东方教会(东罗马帝国地区)与西方教会(西罗马帝国地区)的教义是不同的。前者一般倾向于有条件地吸收,后者一般坚决排斥。在西方教父之中,奥古斯丁的态度比较温和。在其早期作品中, 他曾企图调和信仰(基督教)与理智(希腊——罗马文化)。他举出了《圣经》记载中的以色列民族从奴役中逃出埃及时掠夺了大量的埃及金银财宝为例,主张教会对异教文化,采取“掠夺埃及人”的办法。当然,文化与知识必须服从并服务于宗教信仰:“让每个良好而真实的基督徒明白,凡是可以找到真理的地方,那一定是属于主(耶稣)的。”

教会在建立了自己的学校后,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是:要不要、能不能吸收希腊罗马文化、知识作为教材的一部分?奥古斯丁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为当时以至后代的西方教会提供了唯一可行的教育方案。

根据“掠夺埃及人”的理论,奥古斯丁认为可以从异教文化的资料中吸取教材,但这吸取必须是有选择的;而为了吸取,还必须做两方面的工作。第一,他认为文法、修辞、逻辑这类学问,作为工具,可为异教目的服务, 也可为基督教目的服务。应该把这些学问作为形式保留下来,但要改编教材,以《圣经》及其他宗教著作中的材料去补充与替代原有的异教文化材料。算术、几何、天文、音乐等学科,也同样可以加以改编,使之服务于基督教的目的。第二,他主张从异教学问中,选择对基督教有用的部分,编纂成小型的百科全书,供教学之用。这第二项工作,奥古斯丁只是开了个头。到了5 世纪初,另一位非洲学者凯伯拉完成了这样的一本百科全书式的教科书, 其内容包括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音乐、天文,这就是所谓的“自由七艺”。在后世的漫长的中世纪年代里,这类教科书曾经是欧洲青年学生的主要文化读本。而希腊——罗马文化,就以这类教科书的形式,在中世纪被保存了下来。

奥古斯丁的政治理论思想中,还保留了基督教初期的平等思想,认为天国“绝对没有贫富贵贱的畛域”。主张富人要变卖财产分给穷人,主张在物质上帮助别人,解放受蹂躏的人等等。

奥古斯丁的教育思想和宗教哲学对中世纪教育的影响极为深刻。西欧中世纪的修道院学校、大教堂学校以及某些大学,无不从他的教育思想和宗教哲学中寻找理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