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产生及其在帝国的传播

基督教产生于公元 1 世纪,而从公元 1 世纪到 2 世纪,是罗马帝国的强盛时期。帝国的强大是建立在奴隶制度和向外扩张的基础上的。面对着强大的罗马统治,被奴役和被征服的人民,任何一个地区或城市要想作出有效的反抗,都是徒劳的。生活在苦难中的人们的唯一出路,似乎只有向宗教求助。基督教就是在这样一种条件下产生的。根据基督教产生的历史,恩格斯曾说,原始的基督教“是奴隶和被释放的奴隶、穷人和无权者,被罗马征服和

驱散的人们的宗教”①。早期的基督教具有平等、博爱的精神,她宣称人人都是上帝的子民,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教义要人们把希望寄托在来生。认为现实世界充满了罪恶,耶稣为拯救人类而来到人间传播福音。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人人都要面临终日的审判,而相信基督的人将会得救,进入天堂。这种教义,对于奴隶和穷人来讲,是有很大的吸引力的。因此,她很快就在帝国各地传播开来。公元 2 世纪后期,帝国的政治、经济进入危机时期,社会风气每况愈下。3 世纪时,帝国出现全面危机,社会上层的道德沦丧、骄奢淫逸之风腐蚀了整个社会。一部分有产者也感到前途渺茫,纷纷皈依基督教,以求得心灵上的解脱。有产者信仰基督教者日多,基督教的性质也就日益有所改变。从公元 2 世纪后期起,基督教教义渐渐演变成罗马帝国可以接受的宗教形态:主张逆来顺受,爱一切人,甚至“爱仇敌”,对压迫者,“不计较他们的恶”。她维护帝国统治,宣扬君主是神的代表,基督徒要像侍奉神一样侍奉君主。

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态度,开始是镇压,因为信仰、追随者是穷人和盲人,这些人“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①。但随时间的推移,基督教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各阶层的精华,包括不少“对世界的智慧”有很深造诣的人。因此,帝国统治者又以怀柔为主,镇压为辅,最后是利用,把它作为精神统治的工具。君士坦丁统治时期,基督教可以被罗马统治者利用的条件终于成熟,公元 323 年颁布米兰敕令,规定教徒信仰自由,归还所没收的教会财产,教会有权接受馈赠和遗产,免除教会神职人员的劳役和赋税。从此,基督教在帝国取得了合法地位。公元 392 年,罗马皇

帝狄奥多西又宣布以基督教为国教,禁止非基督教的信仰。罗马帝国于 395 年分裂为东西罗马帝国后,罗马教会也一分为二,西方教会称为罗马教会, 东方教会称为希腊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