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美,单就它本身来看1.理念作为生命
在自然界中,概念在实在中得到存在因而成为理念的方式有几种,我们须加以区别。
- 第一,概念直接沉没在客观存在里,以致见不出主体的观念性的统一,毫无灵魂地完全转化为感性的物质的东西①。纯然以机械的物理的方式分立的个别的物体就是属于这一种。例如一种金属物在它本身上固然具有许多复杂的机械的物理的属性,但是其中每一部分都同样含有这些属性。这样的物体不但没有一种完整的组织,使其中每一个差异面②都得到独立的特殊的物质存在,而且这些差异面也没有一种消极的观念性的统一,可以起灌注生气的作用①。它的差异只是一种抽象的杂多,而它的统一只是同样属性在各邮分同样存在的那种等同性或一致性。
这就是概念的第一种存在方式,它的各差异面没有独立的存在,它的观念性的统一并不现出它的观念性②,因此,这种分立的物体本身还只是有缺陷的抽象的存在。
- 其次,较高一级的自然物却让概念所含的差异面处于自由状态,每一差异面在其它差异面之外独立存在。到了这步,客观性的真正性质才初次显露出来。客观性就是概念的各差异面所现出的这种互相外在的独立存在。在这个阶段,概念以这样方式显出它的身分:冈为它作为统摄它的一切定性的整体,变成了实在,所以其中个别物体虽各有独尔的客观存在,而同时却都统摄于同一系统。例如太阳系就是这样方式的客观存在。太阳、彗星、月球和行星一方面现为互相差异的独立自在的夭体;另一方面它们只有根据它们在诸天体的整个系统中所山的地位,才成为它们之所以为它们。它们的特殊方式的运动以及它们的物理的性质都取决于它们对这整个系统的关系。这种密切联系就形成了它们的内在的统一,就是这种统一使各个别存在的夭体互相关联而结合在一起。
但是概念却不停留在这种统摄诸独立个别物体的纯然自在的统一。因为它的差异面既然是实在的,它的使这些差异面互相关联的统一也就必须变成实在的。这种统一与客观界个别物体的互相外在显然有别,因此它在这个阶段,与这种互相外在不同,自有一种实在的物体的独立的存在,例如在人阳系里,太阳就作为全太阳系的统一而存在,与系中各种实在的差异面①相对立,但是这种观念性的统一的存在方式还是有缺陷的,因为这种统一一方面
① ”观仓性的统一”是主体在思想上认识到的统一。无灵魂的自然界事物自在而不自为(自觉),所以见下出这种观念性的统一,木石对自己毫无概念。
② 差异面即不同的属性、因素或不同的部分。
① ffeseeung,意谓使对象具有灵魂或生命。佑黑格尔看,矿物无生命,所以不象有生命的东西那样各部分各有专司而仍互相联系成为完整的组织。就连么些不同部分也没有象下文所说的太阳系统所有的那种肉在的消极的统一可以使它现出象有生气(因有自运动)。
② 它还见不出心灵性。太阳系能自运动,但仍是自在的而不是自为的,没有能自觉的灵魂,所以没有主体的观念性的统一。
① 即各种不同的星体。
只有作为诸个别的独立物体之中的关系,才是实在的,另一方面作为全系统中代表着统一的一种物体,它是与各种实在的差异面相对立的。如果我们把太阳看成全太阳系的灵魂,太阳却在这灵魂所向外展现的②各成员之外,自有独立的存在。太阳本身只是概念的一个方面,即统一方面,有别于实在的个别部分,因此这种统一还只是自在的,也就是说,还是抽象的。按照它的物质的属性,太阳固然是明显的同一体,是单纯的发光体,但是这种同一还只是抽象的。因为光本身只是单纯的无差异的现象。所以我们看到,在太阳系中概念本身固然是变成实在了,每一个星体既然显现为概念的一个特殊的方面,概念的差异面的整体也明白外现了,但是在这里概念究竟还是沉没在它的实在里,还没有显现为这种实在的观念性和内在的自为存在。”包的存在的基本形式还是它的各差异面的各自独立,互相外在。
如果要概念达到真正的存在,就要求实在中的不同方面(即各独立的差异面的实在与也是独立的客观化的统一的实在本身)能回到统一;就要求自然差异面的这种整体一方面把概念明白外现为它的各种定性,在实在界的互相外在,另一方面却又把它的每一特殊面的自封闭似的独立状态取消(否定) 掉,使观念性(在这观念性里各差异面回到了这主体的统一)显现为对这些差异面灌注生气的普遍源泉①。这样,这些差异面才显得不仅是拼凑在一起的本无关联的各个部分,而是一个有机整体中的成员;这就是说,它们不再彼此分立,而是只有在它们的观念性的统一里,才有真正的存在。只有在这种有机组织里,概念的观念性的统一才出现在各成员里,作为它们的支柱和内在的灵魂。到了这步,概念才不再沉没在实在里,而是作为内在的同一和普遍性而转化为存在,这种内在的同一和普遍性就是概念的本质。
- 只有这第三种自然显现的方式才是理念的一种客观存在形式,而这样显现于自然的理念就是生命。死的无机的自然是不符合理念的,只有活的有机的自然才是理念的一种现实。因为生命有这三种特色:第一,在生命里概念所含的差异面外现为实在的差异面;其次,这些单纯的实在的差异面遭到否定,因为概念的观念性的主体性把这实在统辖性了;第三,这里也出现了生气,作为概念在它的躯体里的肯定的显现,作为无限的形式,这种形式有力量维持它在它的内容里作为形式的地位。
cl)如果根据寻常意识来看生命是什么,我们就一方面得到身体的观念, 另一方面得到灵魂的观念,对两方面部分辨出一些不同的特性。身体与灵魂的这种区分对于哲学研究也是极其重要的,我们在这里也得研究它,不过灵魂与身体的统一的关系也同样重大,而且对于哲学思考一向就是一个极难的问题。正是由于这种统一,生命才形成理念在自然界中最初阶段的显现。所以我们不应把灵魂与身体的统一理解为单纯的互相联系在一起,而应把它看得更深刻些。我们应把身体及其组织看成概念本身的有系统的组织外现于存在,这概念使生物的一些定性在生物的肢体中得到一种外在的自然界的存在,情形正如在较低阶段的太阳系那样。概念在这种实际存在里就提升到形
② 太阳影响所及的各个星体。
① 依黑格尔,概念分正反合三阶段,在正的阶段,概念是主体的,具有观念杜的抽象的统一:在反的阶段,概念得到客观性,见出差异面(即外现为各种定性);在合的阶段,概念的差异面经过否定,与原来的观念性的上体的统一结成统一体,所谓“回原到统一”(否定的否定),这才是具体的统一。到了这阶段,概念才成为理念,达到真正的存在。
成上述那些定性的观念性的统一,而这种观念性的统一就是灵魂。灵魂形成实体的统一和通体渗透的普遍性,尽管它只对它本身发生关系,白生自发, 融贯一致,只是一种主体的自为存在。灵魂与身体的统一就应该按照这种较高的意义来理解。这就是说,灵魂与身体并不是两种原来不同而后联系在一起的东西,而是统摄同样定性的同一整体。正如理念一般只应理解为概念外现于实际存在;其中既有二者的区别,又有二者的统一;生命也应理解为灵魂及其身体的统一。灵魂在它的身体里既见出主体性的统一又见出实体性的统一,这在感觉里就可以看出。生物的感觉并不只是独立地起于身体上某一部分,它就是全身的这种单纯的观念性的统一。感觉弥漫全身各部分,在无数处同时感到,但是在同一身体上并没有成千上万的感觉者,却只有一个感觉者,一个主体。因为有机自然的生命既包括实在存在的各部分的差异面和在这些部分中单纯地自为地存在着的灵魂,同时却又包括这些差异面作为经过调和的统一,所以生命比起无机自然要较高一层。只有有生命的东西才是理念,只有理念才是真实。当然,就连在有机体里,由于身体不能充分实现它的观念性和生气灌注作用,这种真实也可以被毁灭,例如在生病时就是如此。在这种情形之下,概念就不能作为唯一的力量而统治着,还有别的力量在和它抗衡。不过这种存在只是一种败坏了的生命,这种生命之所以还能维持住,只是由于概念与实在之间的不适应还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如果这两方面的协调完全消失了,身体既没有真正的组织,又没有了这种组织的真正的观念性①,生命就会马上转为死亡,既然死亡,凡是由生气灌注作用所统摄于不可分裂的统一体的东西也就解体,彼此独立分立了。
c2)我们说过,灵魂是概念的整体,即在本身是主体的观念性的统一体, 而分成各部分的身体虽然也是这同一整体,却显得是各个别部分的并列和现于感官的互相外在;我们还说过,灵魂与身体两方面在生命里是统一的。这番话里确实有一个矛盾。因为观念性的统一不仅不是现于感官的互相外在, 其中每一特殊方面都具有独立的存在和完备的特性,而且还是这种外在实在
②的直接对立面。说它们既对立而又统一,这就是矛盾。但是谁如果要求一
切事物都不带有对立面的统一那种矛盾,谁就是要求一切有生命的东西都不应存在。因为生命的力量,尤其是心灵的威力,就在于它本身设立矛盾,忍受矛盾,克服矛盾。在各部分的观念性的统一和在实在界的互相外在的部分之间建立矛盾而又解决矛盾,这就形成了继续不断的生命过程,而生命就只是过程,这种生命过程包含着双重活动:一方面它继续不断地使有机体的各部分和各种定性的实在差异面得到感性存在,而另一方面如果这些差异面僵化为独立的特殊部分,变成彼此对立,排外自禁的固定的差异面,它就又要使这些差异面见出它们的普遍的观念性,即它们的生命源泉。这就是生命的唯心主义①。因为不仅哲学是唯心主义的,凡是唯心哲学在心灵领域里所要做的事,自然在作为生命时实际上就已经在做。只有这双重活动合而为一,
① 即观念性的统一。
② 这种外在实在即上文“现于感官的互相外在”亦即客观世界里并存的事物。
① 黑格尔所理解的唯心主义(Ideallsmus)哲学是以 Idee(观念,理念,概念都属这一范畴)为统摄万事万物的基础,使杂多之中有统一,个别之中有普遍性,颇近于过去中国哲学所说的“理一分殊”。这就是对立面的统一。他认为,生命把灵魂和身体的对立矛盾统一起来,也就是遵照唯心主义的原则,哲学上的唯心主义就是生命的唯心主义的一种反映。
只有一方面有机体的各种定性的继续不断的实现以及另一方面在观念中替现实存在事物设立主体的统一这两件事的合而为一,才是完满的生命过程。关于这种生命过程的基本形式,我们在这里不能讨论。由于这双重活动的统一, 有机体的一切部分才能不断地维持住,而且不断地重新获得,灌注生气给它们的观念性。有机体的各部分还在另一点上现出这种观念性:它们的经过生气灌注的统一对于它们不是无足重轻的,而是它们的实体,只有在实体以内而且通过这种实体,它们才能维持它们的特殊的个性。一般整体的部分和有机体的部分之间的分别就在于此,举例来说,房屋的个别部分,如个别的石头,窗户之类,不管它们是否结合起来造成一座房屋,都还保持它们原来的性格;彼此结合在一起对于它们是无足轻重的,而概念对于它们还只是一种外在的形式,这种形式并不在各实在部分里活着,以便把这些实在部分提升到一种主体统一的观念性②。有机体的各部分却不然,它们固然也有外在的实在,但是概念是它们所特有的内在本质,对于它们不只是从外面附加上去的起粘合作用的外在形式,而是有了这概念,才有它们所特有的那种地位。因此,有机体的各部分所获得的实在并不象建筑物中的石头或是行星系统中的各行星、月球、彗星所有的那种实在,而是不管它们实在与否,它们却获得一种在观念中在有机体以内设立的存在。例如割下来的手就失去了它的独立的存在,就不象原来长在身体上时那样,它的灵活性、运动、形状、颜色等等都改变了,而且它就腐烂起来了,丧失它的整个存在了。只有作为有机体的一部分,手才获得它的地位,只有经常还原到观念性的统一,它才具有实在。生物界的实在之所以属于较高级方式,道理即在于此;凡是实在的肯定的东西都要以观念性的否定的方式来设立,同时,有了这种观念性,有机体的各差异面才能维持生命,也才能具有它们所特有的性质①。
c3)理念作为自然生命时所获得的实在因此就是具有现象的实在。所谓“具有现象”是指有一种实在存在着,但是不是直接在它本身具有它的“抽象存在”,而是同时在它的“客观存在”中被否定地设立。但是对有机体在外在界客观存在的各部分所进行的否定过程,不仅作为观念他的活动而具有否定的关系,而且在这种否定中同时也是肯定的自为存在②。一直到现在, 我们都把处在排它自禁的特殊状态中的个别实在的东西看作肯定方面。但是在有生命的东西里这种独立自在性被否定了,只有在身体的有机体以内的观念性的统一才具有力量对自己发生肯定的关系。灵魂就应理解为这种在否定
② “概念”指房屋整体,房屋整体的概念对于一砖一木是外在的,一砖一木里并没有房屋这个概念,所以房屋的各部分只有外庄形式上的统一,没有观念性的统一,即概念所应有的灌注生气于全体各部分的统一。
① 例如手这个差异面是实在的肯定的东西,但是要把它的独立自在性否定掉,受“生命”统辖,它才是活的,也才是手。手依存于观念性的统一,即生命。
② 在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中,Sein 是抽象的存在(或译“潜有”,“虚有”),调是正,Dase,是在实在界中与其它事物发生关系因而获得定性的具体存在或客观存在(或译“跟有”,“实有”),是反;这正反两对立面的统一是 Fursichsein,即“自为的存在”(或译“自有”)。例如“石”这个概念只有抽象存在, 个别的具体的石头才有客观存在。石头无自意识,所以只能是“自在的”,不能是“自为的”。有自意识的东西才是自为的存在。“被否定地设立”:客观存在否定抽象存在,作为抽象存在的反面或对立面。“观念化的活动”:否定片面的抽象性,回到观念性的统一。“同时是肯定的自为存在”:不但有客观存在, 而且在主体意识中认识到这存在。
中同时肯定的观念性①。因为如果灵魂显现在身体里,这显现同时就是肯定的。灵魂固然显现为反对身体各部分独立的特殊性的力量,但是同时却也是这些部分的创造者,因为灵魂把外现为形式和肢体的东西作为内在的和观念性的东西包含在它本身里。所以显现于外界的就是这肯定的内在的东西;外在的东西,如果纯然是外在的,就不过是一种抽象的片面的东西。但是在有生命的有机体里,我们所看到的是一种外在的东西,内在的东西就在这外在的东西里显现出来,这就是说,这外在的东西在它本身上显现出内在的东西, 这就是它的概念。显现这个概念的实在也就属于这个概念。但是因为在客观存在里,概念作为概念,是对自己发生关系的和在它的实在里白为存在的主体性②,所以生命只能作为有生命的东西,即作为个别的主体,而存在。只有生命才第一次找到了这种否定的统一点:这统一点之所以是否定的,是由于只有通过在观念中把实在的差异面设立为只是实在的,主体的自为存在才能显现出来,但是这些只是实在的差异面同时是与自为存在的主体的肯定的统一联系在一起的。把这方面的主体性突出地显示出来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作为个别的有生命的主体,生命才是现实的。
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生命的理念在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体里如何可以认识,以下就是答案。第一,生命必须作为一种身体构造的整体,才是实在的; 其次,这种整体不能显现为一种固定静止的东西,而是要显现为观念化的继续不断的过程,在这过程中要见出活的灵魂;第三,这种整体不是受外因决定和改变的,而是从它本身形成和发展的,在这过程中它永远作为主体的统一和作为自己的目的①而与自己发生关系②。
主观的生命的这种在自身以内的自由独立特别表现于自发运动。无机自然的无生命的物体都有它们的固定的空间性,与它们所在地合而为一,就束缚在那所在地上面,或是受到外力才能运动。因为它们的运动不是由它们本身发出的,所以运动在它们身上出现时,就显得是一种对它们是外来的影响, 它们在起反应时还要出力抵销这种影响。行星之类物体的运动虽不象受外力推动,它也还是受约制于固定的规律以及这种规律的抽象的必然性。活的动物却不然,它在它的自由的自发运动中由它自己否定了固定地点的约束,不断地从这种约束中解放出来。同理,动物在它的运动中也解脱了——尽管这是相对的——固定方式、固定路线、固定速度等等的抽象限制。说得更仔细一点,动物在它自己的身体组织里就有一种可以感觉到的空间性,生命就是在这种实在本身①里的自发运动,例如血液循环、四肢运转等等。
但是运动还不是生命的唯一的表现。动物声音的自由腔调是无机物体所没有的,无机物体只有在受外力敲击时才发出扑通叭喇的声音。这种自由腔调就是受到生气灌注的主体性②的更高一级的表现。但是观念他的活动却最
① 灵魂灌注生气于全体各部分,肯定了全体有统一的生命,否定了各部分的独 立自在性。
② 这句英译本是:“但是因为在有观世界里,概念严格地作为概念,就是主体生命和自确定的生命的原则明白外现于它自己的客观实在。”例如马的概念是主体的,对于个别存在的马是使马之所以为马的主体性即观念性的统一与普遍性。这马概念的观念性的统一与普遍性,在个别存在的马身上得到实现。
① “自己的目的”即它本身就是目的。
② “与自己发生关系”,英译本作“自确定了”。
① 即动物的身体。
② 这其实就是“生物”,一个典型的绕弯子说话的哲学术语。
深刻地表现下这个事实:有生命的个体一方面固然离开身外实在界而独立, 另一方面却把外在世界变成为它自己而存在的:它达到这个目的,一部分是通过认识,即通过视觉等等,一部分是通过实践,使外在事物服从自己,利用它们,吸收它们来营养自己,因此经常地在它的另一体③里再现自己—— 在较高级的有机体里这种再现自己的过程当然是在需要、吸收、满足和过足的某种一定的时间间隔中进行的。
这一切就是生命概念在有生命的个体中所显现的活动。这种观念性并不只是由于我们的思考,而是客观地呈现于有生命的主体本身,因此我们应该把这种主体的客观存在称为一种客观唯心主义④。灵魂作为这种观念性的存在使它自己显现出来,永远把身体的只是外在的实在提升为显现,因而也使它自己在身体里客观地显现出来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