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理想从外在方面得到定性
关于理想的定性,我们在上文第一步概括地研究过这个问题:理想一般为什么缘故和以什么方式体现于个别特殊形式?接着在第二步我们发见到: 理想必须本身受到推动,因而转到在它本身中见出差异对立面,这些差异面的整体就表现为动作(情节)。通过动作(情节),理想就进入外在世界, 因此第三步就须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具体现实的这个外在方面应该怎样按照艺术方式得到表现?因为理想就是和实在统一起来的理念。到此为止,我们关于这种现实所讨论到的只是人的个性及其性格。但是人也有一种具体的外在的客观存在。作为主体,人固然是从这外在的客观存在分离开来而独立自在,但是纵然在这种自己与自己的主体的统一中,人还是要和外在世界发生关系。人要有现实客观存在,就必须有一个周围的世界,正如神像不能没有一座庙宇来安顿一样。就是为了这个缘故,我们现在必须理一理把理想结合到外在现实上和贯串到外在现实里的复杂的线索。
这样我们就要走进外在相对世界①这个广不可测的领域,这种无限错综复杂的关系网。首先脐到我们面前来的就是外在自然,例如地点,时间、气候之类,在这方面,我们每走一步就可以看到一幅新的有定性的图画。此外, 人还要利用外在自然去为他的需要和目的服务,所以我们还应研究这种利用的方式和性质,这就包括工具、住房、武器、坐具、车辆等等的发明和装备, 烹调的方式,以及生活舒适设备和奢侈品等等这个广大领域。还不仅此,人还生活在一种具体的现实的精神方面的关系网里,这些关系也都具有一种外在的客观存在,所以命令与服从的种种不同的方式,家庭,亲属关系,财产, 乡村生活,城市生活,宗教信仰,战争,公民方面和政治方面情况,社会—
—总之,一切情境和行动中的多种多样的道德习俗都属于人类生存的周围现实世界范围之内。
在这一切方面,理想都直接牵涉到日常的外在实在,牵涉到现实界的日常生活,也就是牵涉到生活的平凡的散文。我们如果坚持近代关于理想的模糊观念,我们就会觉得艺术好象应该和这种相对事物①的世界割断一切关系,因为这外在世界的备方面都是完全不分什么高低好坏的,比起心灵和它的内在世界来,都是低劣的,无价值的。按照这种看法,艺术是一种精神力量,能使人完全超越生活需要、必然性和依存性的领域,摆脱他在这种领域里通常运用的那种知解力和才智。还不仅此,这个领域里一般都纯粹是些习惯的东西,由于受到时间地点和习俗的约制,它纯粹是一种偶然现象的领域, 艺术就不应降低身分来管这种领域的事。但是对于理想性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它一方面是没有勇气去应付外在世界的近代主体性格的高度抽象化的结果,另一方面它也是主体加于自己的一种暴力,要勉强凭自力去超脱这种领域,假如他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和环境还没有自然而然地使他已经超脱这种领域的话。他没有别的办法可超脱这种领域,只得退隐于自己内心的情感世界。他跳不出这内心世界的圈子,在这种不现实的情况里目以为有高度智慧,两眼望着天空,以为尘肚一切都卑卑不足道。但是真正的理想决不停留在这种朦胧的纯然内在的世界,而是必然要以它的整体从一切方面出现于可
① 即有限世界。
① 即有限事物,亦即客观现实事物。
以观照的有定性的外在形象。因为理想的完整中心是人,而人是生活着的, 按照他的本质,他是存在于这时间、这地点的,他是现在的,既个别而又无限的。属于生活的主要地是周围外在自然那个对立面,因而也就是和自然的关系以及在自然中的活动。艺术既然不应把这种活动作为抽象的活动来掌握,而是应就它的得到定性的现象通过艺术来掌握,这种活动就只能惜这种现象的材料而得到它的客观存在。
但是正如人本身是一个主体性的整体,因而和他的外在世界隔开,外在世界本身也是一个首尾贯串一致的完备的整体。但是在这种互相隔开的情况,这两种世界①却仍保持着本质性的关系,只有在它们的关系中,这两种世界才成为具体的现实,表现这种现实就是艺术理想的内容。因此就发生已经提到的一个问题:通过怎样的形式和形象,艺术才能按照理想把这整体以内的外在因素表现出来呢?②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也要在艺术作品中区别出三个方面:
第一,单就它本身来看的纯粹抽象的外在因素,例如空间,时间,形状, 颜色,这种外在因素本身就需要取得适当的艺术形式。
第二,外在因素现为如我们在上文所谈的具体现实,它要求在艺术作品中与处在这种环境中的人物的内在世界的主体性达成协调一致。
第三,就是供观照欣赏的艺术作品,也就是为群众的艺术作品,群众有权利要求按照自己的信仰、情感和思想在艺术作品里重新发见它自己,而且能和所表现的对象起共鸣。
① 指人和外在世界。
② 在这第三部分各节里,黑格尔说明了艺术为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即人的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