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性的东西,作为诸个别的神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无论神性的东西怎样具有统一性和普遍性,它在本质上也是具有定性的;它既然不只是一种抽象概念,也就应具有形状可以供人观照。如果想象用具体形象把这有定性的神性的东西掌握住而且表现出来,它就会现出多种多样的定性,只有到了这一步,才算开始走进理想艺术的真正领域。
接着单一的神性的实体第一步就分化为许多独立自足的神,例如希腊艺术中的多神观念;就连在基督教的观念里,尽管神本身是纯粹的心灵的统一性,他也显现为现实中的人①,和尘世的事物直接交织在一起。其次,神性的东西在它的有定性的显现和现实存在中,一般都显现在凡人的感觉、情绪、意志和活动里,在凡人的心胸里起作用,所以在这个范围里神的心灵所凭附的凡人,例如圣徒,殉道者,以及一般信徒,也就成为理想艺术的适宜对象。第三,神性的东西根据它的特殊性转化为有限的也就是尘世的存在,随着这个原则,人类现实存在的个别性相也因而出现了。从此,人的全部心情连同一切感人最深的东西,人心里面的一切力量,每一种感觉,每一种热情,以至胸中每一种深沉的旨趣——这种具体的生活就形成了艺术的活生生的材料,而理想也就是这种生活的描绘和表现。
神性的东西如果只作为纯粹心灵来看,固然只是思考认识的对象,但是既已成为在活动中依附于身体的心灵,就它永远只能与人类心胸共鸣而言, 它也就属于艺术领域。但是这里也就因此要现出个别的旨趣和行动,有定性的人物性格以及它们所处的霎时的情境,总之,现出一切和外在世界的纠葛, 所以我们须说明理想对这种定性的关系一般是什么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