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感性材料的统一

我们见过,外在因素的第二方面是艺术用作表现媒介的感性材料本身。这方面的统一在于材料本身有单纯的定性和一致性。材料不应成为不明确的掺杂和单纯的混合,特别是不应显得不纯洁。只是有空间性的事物才牵涉到这种定性①。例如轮廓的清晰,直线或圆的完整之类。有时间性的事物也须有明确的定性,例如节拍的始终不乱。此外,感性材料的统一还牵涉到一定的音质和颜色的纯洁。例如在绘画里,颜色不应该是不干净的或是灰暗的, 应该是本身明确单纯的。颜色的美就在于从这感性方面看是单纯的,愈单纯, 效果也就愈大,例如不杂青色的纯黄,不杂蓝或黄的纯红之类。要颜色保持这样严格的单纯性而同时仍能达到和谐,这当然是很难的。但是这些本身单纯的颜色是基础,不宜完全放弃,纵然有时不可避免地要用混合的颜色,也

① 红、黄、监、青是基本颜色,其余都是混合颜色。

① 这定性指感性材料的统一。

不能让它们乱杂无章,它们还应显得本身是清晰而单纯的,否则我们看到的就不是鲜明的颜色而是一些污点。音乐的音质也要单纯。例如弦乐要靠弦的震动来发出声响,而这种震动是与弦的一定的紧张程度和长度相关的,如果不按这紧张程度或适当的长度来弹,音质就失去这种单纯的定性,就要转到别的音调,这就造成声音的不协调。如果发出的不是纯粹的震动而还加上机械的磨擦弹抚的声音,在声响上夹杂着噪音,结果也还是不协调。人发出的音调也是如此,它必须是纯粹地自由地从喉嗓和胸膛发出来,不能让乐器声渗进来搅乱,也不能象哑音那样露出没有克服的搅扰和障碍。就单纯的感性方面的关系来说,音质的美就在于具有明确的不摇摆的定性,保持着不受异调夹杂的鲜明性和纯洁性,音乐有别于噪音和杂音,理由也正在此。这番道理也适用于语言,特别是母音。例如一种语言的母音 a、e、i、o、u 如果是明确而单纯的,它就会象歌声一样好听,象意大利文那样。复合母音则不然, 它的音调总是混杂的。在拼写中语音常用一些固定的符号,显得出它们的单纯的定性,但是在说话中,这种定性往往变成模糊的,特别是在方言里,例如德国南部,斯瓦比亚,瑞士等地的方言,发的混杂音简直是无法记录下来的。这并非是书写语言的缺点,而是只由于说方言的人们的笨拙。

关于艺术作品的外在方面的话就到此为止,就它只是外在方面来说,它也只能具有一种外在的抽象的统一。

但是理想如果要得到更进一步的定性,那就要靠它的心灵性的具体的个性结合到外在因素上去,借这种外在因素来表现自己。所以这种外在因素必须通体贯串着它所要表现的内在生活和整体性。要达到这一点,单是整齐一律,平衡对称,和谐或感性材料的单纯性就显得不够。这就要使我们转到理想的外在定性的第二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