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引起动作的普遍力量

  1. 尽管我们讨论动作还是停留在理想得到定性因而造成差异对立的阶段,但是在真正的美里,冲突所揭露的矛盾中每一对立面还是必须带有理想的烙印,因此不能没有理性,不能没有辩护的道理。各种理想性的旨趣必须互相斗争,这个力量反对那个力量。这些旨趣就是人类心中的有关本质的要求,也就是动作的本身必然的目的;它们是本身有辩护道理的,符合理性的, 因此就是心灵性事物的普遍永恒的力量:它们不是绝对神性本身,而是某一绝对理念的儿子,所以是统治的,发生效力的;它们是某一普遍真实的东西的子女,尽管只是这普遍真实的东西的受到定性的特殊方面①。由于它们得到定性,它们固然可以陷入矛盾,但是不管它们怎样显出差异对立,它们却必须本身具有真实性,才可以显现为得到定性的理想。这些普遍力量就是艺术的伟大的动力,就是永恒的宗教的和伦理的关系:例如家庭,祖国,国家, 教会,名誉,友谊,社会地位,价值,而在浪漫传奇的世界里特别是荣誉和爱情等等。这些力量在有效性的程度上是不同的,但是却必须本身符合理性。同时,它们都是人心的力量,人就其为人来说,就必须承认它们,让它们在他身上体现和活动。但是这些力量又不能只是正规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因为我们在上文已经看到,正规法律的形式有时与理想的概念和形状处于对抗地位,有时正规权利的内容可能是本身不正义的,尽管它具有法律的形式。我们所谈的那些关系并不是只从外面规定的力量,而是本身真实的力量;这些

① “绝对神性”就是“绝对理念”,即浑然一体的“太一”,它分比为各种差异面,才有各种“普遍力量”, 即所谓“绝对理念的儿子”。例如对国家的忠贞是一种普遍力量,这还是抽象的,具体化于某一人身上去时,它就得到定性,碰到对立面,发生矛盾,产主艺术所用为题材的动作(情节)。

力量因为包含人性和神性的真正内容(意蕴),在动作中就不但是推动的力量,而且最后还是完成动作的力量。

在索福克勒斯的《安蒂贡》悲剧里,就是这种旨趣和目的在互相斗争着。国王克里安,作为国家的首领,下令严禁成了祖国敌人进攻忒拜的俄狄普的儿子受到安葬的典礼。这个禁令在本质上是有道理的,它要照顾到全国的幸福。但是安蒂贡也同样地受到一种伦理力量的鼓舞,她对弟兄的爱也是神圣的,她不能让他裸尸不葬,任蛰鸟去吞食。她如果不完成安葬他的职责,那就违反了骨肉至亲的情谊,所以她悍然抗拒克里安的禁令①。

  1. 冲突固然可以用无数不同的方式引进来,但是反动作的必然性不能是由荒谬反常的东西所造成的,它必须是本身符合理性的有辩护理由的东西所造成的。例如德国诗人哈特曼②的《可怜的亨利》那首有名的诗中的冲突就是令人厌恶的。主角亨利不幸患不治的重病,去向莎洛诺寺院的僧侣们请救治。僧侣们告诉他须有一个人自愿牺牲生命,因为他的病只有人心才可医好。一位爱上了这位骑士的可怜的姑娘决心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救他,就跟他一起到了意大利。这完全是一种野蛮的行动,因此这位姑娘的沉静的爱情和动人的忠诚不能产生它们应有的完全效果。在占代固然也用牺牲人命那种不正义的事作为冲突的根源,例如在伊菲琪尼的故事里,首先是她自己被指定作牺牲品,后来她又须牺牲她的弟兄,但是这种冲突一方面是与其它本身合理的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另一方面象上文已经说过,伊菲琪尼和俄瑞斯特都终于得救,上述那种不合理的冲突的力量就遭到破坏了,这毕竟还是符合理性的。上述哈特曼的那首诗也是如此,因为亨利拒绝接受牺牲,通过神力的帮助,他的病就全愈了,而那位姑娘的真正的爱情也就得到了报酬。

与上述那些正面的力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还有别的和它们对立的力量,

那就是反面的,坏的,邪恶的力量。但是在一种动作的理想的表现中,纯粹是反面的力量却不应作为必不可少的反动作的基本根源。反面力量的实在性固然可以与客观存在的反面东西相适应,但是如果内在的概念和目的本身已经是虚妄的,原来内在的丑在它的外在的实在(客观存在)中也就更不能成为真正的美了。情欲的诡辩术固然可以企图通过人物的才能、坚强和活力, 拿一种正面意义摆到反面东西里去,但是我们所得的印象毕竟只是一种粉刷的坟墓。因为纯然反面的东西总是呆板枯燥的,使我们觉得空洞无味或是厌恶,无论它是作为一种动作的动力,还是仅仅作为一种手段,去引起旁人的反动作。残暴、灾祸、严酷的暴力以及横暴的强权如果是和意蕴丰富的伟大的性格和目的连系在一起,因而得到支持和提高的,在想象中还可以了解和忍受,但是单纯的罪恶、妒忌、怯懦和卑鄙总是只能惹人嫌恶。因此恶魔本身是一种很坏的,不适用于艺术的角色,因为他纯粹是虚伪,因而是一种极端枯燥的人物。复仇的女神们①以及后来寓言中许多类似的力量也是如此; 她们缺乏正面的独立自足性和坚实性,对于理想的艺术表现是不适宜的;不过就这一点来说,究竟哪些材料是可允许的,哪些材料是该受禁止的,各种

① 安蒂贡是俄狄普的女儿,波里涅色斯的姐妹。波里涅色斯因争忒拜国王位。借外兵进攻祖国,在战斗中被打死了,国王克里安下今禁止人收葬他。和国王的儿子订了婚的安蒂贡不顾禁令,收葬了她的弟兄。国王下令把她烧死,但是她自杀了,王子也自杀了。黑格尔认为索福克勒斯的这部悲剧是悲剧矛盾的范例。

② 哈特曼(HartmannvonderAue1t1170—1215),德国诗人。

① 复仇的女伸(Furien),希腊神话和悲剧中惩罚犯罪者的女神。

艺术之间有很大的差别,这要看它们是否把对象直接呈现于感性观照。总之, 罪恶本身是乏味的,无意义的,因为它只能产生反面的东西,如破坏和灾祸之类,而真正的艺术却应该给我们一种本身和谐的印象。特别可鄙视的是卑鄙,因为卑鄙起于对高贵品质的妒忌和仇视,把本身正当的东西转化为手段, 去满足它自己的低劣可耻的情欲。因此古代大诗人和艺术家从来不让我们起罪恶和乖戾的印象;莎士比亚则不然,他在《李尔王》悲剧里却尽量渲染罪恶②。年老的李尔王把王国分给他的几个女儿,表现得够愚蠢,偏信她们的虚伪的谄言,而误解沉静寡言的真诚的考地利亚。这已经是愚蠢和疯狂,因此他就遭到两个长女和她们的丈夫的可耻的忘恩负义和寡廉鲜耻,因而转到真正的疯狂。与此相反的是法国悲剧,它们的主角常大吹大擂地炫耀一些最伟大最高尚的动机,吹嘘他们的光荣和尊严,但是他们实际的所作所为却使这些动机的观念终归于幻灭。特别是在最近的时代里,在种种最不调和的情况里见出内心软弱无力的精神瓦解,这种方式已经成为一种时髦,在艺术中导致一种对恶劣的幽默,一种离奇的滑稽,例如霍夫曼①就很欢喜这一套。

  1. 所以只有本身是正面的有实体性的力量才能成为理想动作的真正内容。但是在艺术表现里,这些推动的力量却不应该只现出它们的普遍性,而是必须形象化为独立自足的个别人物,尽管在行动的现实里这些力量仍是理想的重要方面。如果没有形象化为独立自足的个别人物,它们就还只是一般思想或抽象观念,不是属于艺术领域的。它们固然不应是由幻想的任意性所产生的,却必须得到定性,成为完满自足的形状,因而显得是本身经过个性化的。但是这种定性既不应推广成为客观事物的那种个别性相,也不应该凝聚成为主体的内在性相,否则普遍力量的个性就必然被卷入有限事物的纠纷。从这方面看,普遍力量的这种个性的定性还不是十分严肃的。

希腊的诸神是最清楚的例证,说明普遍力量在它们的独立形象里的这种显现与统治。不管他们怎样活动,他们总是显得有福气,和悦。作为个别的神,他们固然也交战,但是在这些战斗中,他们毕竟不那么认真,并不把全副精神和热情都集中在某一个目的上面,为这个目的斗争到底,到死才肯罢休。他们时而参加到这里,时而参加到那里,在某些具体情况里也把某一种利害关系看成是自己的,但是往往半途放手不管,泰然自若地回到奥林波斯山的高峰②。荷马所写的神打起仗来,就是这种样子;这种斗争本来是他们的定性中应有的事,但是他们毕竟是些普遍的存在和定性。例如仗打得热火朝天了;英雄们一个接着一个单独地应战——于是个别的人都混在一般的火热的混战里了——个别人物的个别活动分辨不出来了——万众一心地在沸腾,在搏斗——正在这个时候,普遍的力量,神们自己,才插足进来。但是他们往往又摆脱这种纠纷和争执,回到他们的独立自足和静穆。因为他们形象的个性固然使他们卷入偶然境界①,但是神圣的普遍性在他们身上既然占上风,个性就只现在外在形象上,而不能贯注到他们周身,成为真正的内在的主体性。他们的定性是一种或多或少地粘附到神性上去的形象。但是正是

② 李尔王年老。拟把国土分给三个女儿,但被长女和次女的甜言蜜语欺骗倒了,被说直话的幼女考地利亚惹怒了,于是把国土只分给长女和次女,后来受到她们的惨无人道的虐待。

① 霍夫曼(ErnstT.A.Hoffmann,1776—1822),德国颓废派作家。参看下文 310 页注①。

② 伏希腊神话,神所居的地方。

① 即有限事物的世界。

这种独立自足和无忧无虑的静穆使他们具有造形艺术的个性,而这种个性使他们感觉不到有限世界的忧虑和烦扰。因此,荷乌所写的神们在具体现实里所发出的行动见不出什么坚定的一贯性,尽管他们总是忙来忙去,参加多种多样的活动;他们之所以见不出一贯性,是因为引起他们进行一些活动的只是儿人事务的材料和旨趣。此外,我们在希腊诸神的身上也可以看出其它一些个别特点,不是按照每个神的普遍概念所应有的:例如交通神麦库理是百眼妖怪阿顾斯的屠杀者,日神阿波罗是多首蛇的屠杀者,天神宙斯有无数的爱情遭遇,例如他有一次把天后绑在一个铁砧上面。这些以及许多其它故事都只是一些附会,通过象征和寓言粘附到从自然方面去看的神们身上去的。关于它们的更切近的起源我们将来还要谈到。

近代艺术固然也设法表现一些既有定性而同时又是普遍的力量。但是这些力量大部分只是用一些代表仇恨,妒忌,怨望以及德行和罪行,信仰,希望,爱情,忠贞之类的枯燥冰冷的寓言来表现的,一般令人难以置信。因为使我们近代人在艺术表现中感到深刻兴趣的只有具体的主体性①,所以我们看到上述那些抽象的东西,不愿把它们看作只是抽象的东西,而是要把它们看作人物性格的某些因素和方面以及它的个性和整体的关系。同理,天仙们也没有象战神,爱神,日神阿波罗等等乃至于海神和日神希理阿斯②等等所有的那种普遍性和独立自足性。天仙们在观念中固然也存在,但是只作为唯一有实体性的神的本质的个别仆从而存在,这种神的本质还没有象希腊诸神那样分化为独立自足的个体。因此,我们所看到的不是许多独立自足的客观的力量,本身可以作为个别的神而单独地体现子艺术,而是这些力量的本质的内容(意蕴),这内容或是在这唯一尊神身上成为客观存在,或是以个别的主体的方式体现于人的性格和动作。但是正是在这种转化普遍力量为独立自足的个别存在之中,我们才可以找到诸神得到理想表现的起源。